離別巴黎,布魯塞爾,5月26日上午,登上火車,駛往荷蘭。歐洲的火車站總是在開車前15分鍾才在大屏幕上顯示所乘列車的站台號。小點的火車站還好,站在巴黎,柏林這等大型火車站,您就一路狂奔吧。咱這趟列車不是長途,沒有餐車。飲食由火車服務員流動售賣,背包裏啥都有,跟魔術師一般隨時摸出食品飲料,比飛機上的空姐效率高出太多。
阿姆斯特丹中央火車站。
阿姆斯特丹的公車,司機是不賣票的,車站也見不到賣票機器。隻能到車票辦公室去排大隊,構成奇觀。還有如此不求效率的公交係統。司機不僅不賣票,連看票也懶得理,正襟危坐,直視前方,好像拉的是一車貨。後來才發現,檢票由那些突然冒出來的工作人員執行,逃票的重罰。
阿姆斯特丹是自行車王國。騎車人的比例雄冠西歐國家。大街小巷,到處停放著各式各樣的自行車。騎車之人,浩浩蕩蕩滿大街。無論老姝,還是小夥,個個如同猛虎下山,快如閃電疾如風。乍眼看去,總覺得哪裏不對頭,半天才琢磨出來,這些騎車人沒一個戴頭盔!
還有警車--警察專用自行車。
街頭掠影
阿姆斯特丹最著名的廣場--水壩廣場,不管是歡度新年,還是示威抗議,這裏都是首選。王宮,新教堂,方尖碑雲集於此。沒有大事,這兒就成了街頭藝術家,遊客拍照留念的好地方。
(上麵這組遊客,顯然來自中國大陸。其中不乏器宇軒昂之輩。不過他們似乎過於聚精會神於照相機鏡頭,渾然不覺一旁的陪伴)
紅燈區是阿姆斯特丹最聞名於世的景點。正人君子也好,宵小之徒也好,誰上這兒來都不丟臉麵。畢竟名氣太大了。唐人街緊挨紅燈區,飯館不少。剛出國時聽人講,西方國家紅燈區總是與唐人街相伴,若幹年前,北美確實如此。眼下的阿姆斯特丹,更加證明此言不虛。
與一夜總會的保安閑聊,櫥窗小姐以前有300多,分布於運河兩岸及通往唐人街的小巷中。後來逐年遞減,現如今隻剩下100多了。價格是50歐半小時,比之東莞,便宜不少。櫥窗小姐是不能拍照的,法律規定。遊客也都自覺遵守。從網上得知,去年一個中國旅遊團來此,一位大媽罔顧警示,拿著相機對著櫥窗小姐一陣狂拍,然後得意洋洋地與同伴顯擺。豈料小姐提了一桶水出來,從頭頂給大媽澆了下去。
不能拍照咱就看看吧。櫥窗大多拉上了窗簾,那意味著小姐正忙乎。就那麽七八間櫥窗開著,裏麵的小姐身著比基尼,無所事事來回晃蕩,也沒見哪位搔首弄姿。長相嘛,有幾個漂亮的,大多數一般般。小巷裏的那就慘不忍睹啦,真懷疑她們能不能掙到鈔票。就算是出眾的小姐,比起大街上那些身高1米80以上的騎車美女,長發飄飄,英姿颯爽,相差也是甚遠。遺憾的是,在酒吧裏和一位波蘭小夥神聊,酒逢知己千杯少,喝高了,完全忘記了可以去表演廳看真人秀。二麻二麻地回了旅館,暈暈乎乎地結束了阿姆斯特丹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