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說事實還給魯迅帶筆不說明魯迅有任何事情不對 :-))
人們談奴性,人們願意怎麽談是人家的自由,多以魯迅的話語來借力也是人家的自由。
你是不是跟著人家轉是你的自由。
人有時是血性有時是奴性,在一些人麵前是血性,在另一些人麵前是奴性。
這難道還需要解釋嗎?
我從來不想,魯迅究竟對中國人不滿意在哪裏?也不想怎麽樣做他就滿意了呢?
重慶和薄太子都太具體,隻能見仁見智,沒法討論,也沒法下結論。
這隱私,究竟關不關奴性什麽事情呢?
我寫了:隱藏工資是隱私的一部分內涵,而雇工隱藏工資不跟別的雇工說是對雇主管理和少發工資有利的,而是對雇工長工資不利的。
這個,當過雇工的人都應該明白,當過老板的人就更明白啦!
因此,我說的這個不是個見仁見智的事情,而是事實如此,利益明白,誰看了也不會有什麽大的不同意見,明白嗎?
我指出的“隱私權”裏包含的“隱藏工資”是雇工幫雇主傷害自己的利益,這不是奴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