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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極端情況比方是西方人慣用的忽悠手法

(2012-02-14 07:00:49) 下一個



打極端情況比方是西方人慣用的忽悠手法

你說的理是極端片麵和感情用事的,那種打極端情況比方是西方人慣用的忽悠手法

那種設計一個極端情況打比方的手法作為強調一方麵的理是可以用的,但是用的時候必須清楚你是在強調一方麵的理,你是準備壓製其它方麵的理的,也就是說你是在忽悠。

因為那種極端特殊化的例子不僅不現實,就連虛擬都是極端的虛擬。就拿你的:

“如果在某種特定情況下,殺人,我會怎麽樣呢?一個華人,一個日本人,一個白人,一個黑人,都是無辜的,但要殺一個,我最心疼誰呢?”

來說吧。

這裏有好多細節要看,我給你舉兩個:

一,殺一個的目的是什麽,如果是你的帖子開始說的留種的話,殺誰我都心疼,隻有殺哪個華人我不但不心疼還心花怒放哪!

量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感情用事是宋襄公,他的DNA本來就不陪繼續。如果“我(你)最不希望的,就是那個華人被殺了!”那麽該死的是你!你應該做的是替那個華人死,因為他的DNA有可能不是宋襄公那樣的。雖然你和他的DNA都是中國人DNA,但是中國人的DNA中還有宋襄公一類的DNA!

二,那個華人的身份,如果那個華人是錢永健或林書豪的話或WXC這裏的那幾位,殺誰我都心疼,隻有殺哪個華人我不但不心疼還心花怒放哪!

因為因為這是你設計的極端情況,所以要亂世用重典用極端的邏輯,極端對極端嘛,我就義和團一把,洋人基督徒該殺,殺華人基督徒更該殺,因為他們是洋人基督徒在華人中的根,斬草必須除根

叛徒比敵人更應該受到懲罰,現實是中國百年積弱,叛徒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比如說WXC這裏的那幾位,他們能對你做到的,你的敵人都做不到

三,會不會讓你去啐殺那個華人的人,按照你自己說的“那個華人被殺”你也隻是“最不希望的”和“心疼”,這個“最不希望的”和“心疼”給你帶來的不快會不會讓你挺身而出去救他呢?會不會讓你去啐殺那個華人的人呢?

一個是殺那個華人是你“最不希望的”和“心疼”給你帶來的不快,一個是“林書豪的事情我很高興,誰說不關我的事”給你帶來的不快,哪個輕?哪個重?

不要感情用事,林書豪打籃球很成功不隻是一個華人打籃球很成功,而是一個華人基督徒打籃球很成功,所以,因為林書豪打籃球很成功不僅紐約你克死的賽場是華人踴躍人頭竄動,我猜基督教教堂裏也是一樣的一番可喜可賀的熱鬧景象

想想吧,感情用事是會輕重不分的,雖然我們什麽也幹不了也改變不了什麽,不過看事情清楚一點也沒壞處。

就事論事,林書豪是一個華人基督徒打籃球很成功,一方麵他的成功讓很多華人很高興,包括你,這是你們從林書豪的事情上的得,但是基督教教堂也有得,而且不僅僅是華人基督教教堂。

想想吧,你的“很高興”的得,和基督教教堂的得,那個是實?那個是虛?

我就不說NBA還有各種商人們的得了,當然他們也會分一些給林書豪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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