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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道說,一些單位內的精英出國不歸,讓單位十分無奈。這些單位很希望這些精英盡早回國,為單位的科研工作奉獻自己的一份力量。但這些精英們則遲遲不歸,給單位帶來一定的損失。因為人家有的是自費出去的,有的是公費出去的,無論是哪種情況出去的,好像單位都奈何不得。
80年代初,鄧小平提出放開留學生的政策,就準備了會有一些人滯留不歸這樣的可能,所以他說,總會有一些回來的。那有回來的就不錯,就能為國家做出貢獻。這樣的說法也確實反映出當時國家的無奈。即使都是公費派出的,人家硬是不回來,又能如何?反正人家在那邊吃香喝辣,國內這邊再怎麽著急也沒什麽用。特別是當初還派了一批高中生去國外讀本科,那一撥人幾乎一個回來的都沒有。國內有關部門去國外探訪過這批學生,結果發現他們的語言方式、思維方式完全被人家給涮了一遍,對國內去的官員比較敵視,對國內的看法和認識也基本和國外的媒體相一致。國內去的官員說你們好歹也是國家派出去的。他們回答說,那都是我們自己考去的。官員說,如果國家不出錢,你能考到哪兒去?如此不歡而散。
80年代初,一批公費派出的訪問學者,其中有些人回來了,也有些人滯留不回。那不回來的人有個理由,說過去國內的知識分子政策不好,他們這些人吃了虧。現在有機會出國了,能有改變自身生活狀態的機會,所以他們認為就理直氣壯地不回來。因為他們覺得國家虧欠了他們,他們理應得到這樣的補償。這是正理還是歪理,旁觀者自明。
後來國家對於公派者,製定了一些比過去稍微嚴格一點的政策。比如預留一部分押金,比如要找人擔保,這些做法其實效果也不太理想。人家出去後,如果不想回來,那點押金根本就攔不住。而那個所謂擔保人能有什麽責任?還能處罰擔保人嗎?所以這套政策沒起多大的作用。或者說,想回來的人,不用這種約束人家也會回來,不想回來的人,你拿鐵鏈子拴也拴不住。
後來自費出去的人多了,特別是在職者自費出國留學,單位似乎更沒有什麽好辦法讓人家回來了。其實,要讓我說,自費出國的,單位根本就沒必要管,人家是自己掏錢,沒用國家的錢,單位想管也是多此一舉。但是對於公費出國的,應該有一套更為有效的辦法來加以管理。
公派出國而滯留不歸,頭一條就違背了一個“信”字。沒有誠信,不守信用。這要在國外,應該是一個比較大的麻煩吧。現在有人不是說,有個出國留學生,住在人家家裏,但很多人不拘小節,小便時不掀馬桶圈,讓人家很不高興。當這個留學生要搬出去,另租房住時,發現,附近的人家沒有一個家庭願意把房租給他。人家說起來,就是你就是那個尿尿不掀馬桶圈的那個人吧。這說明什麽,一個道德上有瑕疵的人,在公眾範圍內是不受歡迎的。對於那些不守誠信,滯留不歸的公派者,國內當然也可以用類似的方式,通知對方所在國外的機構,說明此人言而無信,你說那邊的機構還會雇傭這樣的人嗎?不守信者,難道不應該受到懲罰嗎?
對於自費出國者,如果他在出國前辦理了辭職手續,那沒什麽問題。如果他聲稱還要回來,但實際上並沒有回來,單位還保留了他的職位以及相關的福利,那麽單位也可以通知對方所在國外的機構,說明此人的作為。這也是需要對方來承擔自己應擔的責任的。
五十年代,錢學森等一大批身在國外的留學生,義無反顧回來祖國。他們也不是共產黨派出去的。他們也知道國內的研究條件比國外要差了不知多少倍,但是他們仍然要回到自己的祖國。現在有人借口國外研究條件比國內好而不回來,我看純屬借口,根本不值得一信。現在國內研究條件再不好,比五十年代總要好了許多吧。更何況現在這個差距正在縮小。
有的人就是太拿自己當回事了,其他的問題都不是自己要考慮的問題。有人說,現在這種情況造成人才流失,是國家的損失。這隻是問題的一個方麵。所謂人才者,是能為國家所用之人。如果有些人根本不想效力國家,他對於國家還算是人才嗎?這應該算是一個問題吧。不想讓國家所用的人,本事再大,跟國家也不會是一個心眼。當然,有時國家用重金來吸引這樣的人才,雖然也是一種用人的方法,但畢竟是錢買來的,可靠性是要打個折扣的。
當然,現在跟80年代相比,國內的情況要好了許多,國外的優越也顯得不那麽特別突出了。有的人出去了,也未必能在國外找到理想的位置,所以也不得不做回國的打算。大環境有了很大的改變,那些有人出國而不歸的單位也不必過於糾結。這事本來也沒什麽大不了的,怎麽都是能過去的。一流的人才出國了,二流的人才就可能成長為一流的了。再有,那些出國的真的就都是一流的人才嗎?那也不是絕對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