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聊幾句我和超級碗
(2018-02-05 10: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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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 bowl,當然要看。今早大家都還在回味。作為假球迷(LOL),我隻簡短說幾句。
首先,我對這個我沒有 grew up with的球類,並不精通。但在美國這麽多年了,不可能毫無所動啊。
十幾年前,我們的一對好友,每年在家舉辦super bowl party。有吃,有玩(Texas Hold'em), 有賭(賭球,賭牌,很小的堵住,娛樂而已)。有一年,我家小妹妹在那個party上邁開她人生第一步,那麽多朋友見證了,大家都小小地嗨了一下,成了一個小高潮。可惜那時沒有smart phone,沒記錄。可惜,後來幾年,那對朋友的婚姻走到盡頭,家散了,每年必辦的派對就散了。後來,大家都忙著上班奔波,都不願在周日晚上玩得太過,就自己在家看球了。
我還是對球賽不太懂,直到我上學。我的學校A&M 是德州一個很大的公校,football是不得了的事情。大學聯賽季期間,每當第二天有球賽,我們會有個傳統叫“midnight yell". 成千上萬的同學,會在那個夜晚,集結到球場,religiously地喊口號,唱歌,為自己的球隊打氣。我也幾乎跟看大部分的球賽,也因此能唱我們的校歌,能看懂一些規則了。
football能把人心短暫地集結起來。很FUN。和千萬人一起同喜同悲,同仇敵愾,立馬找到一種歸屬感和榮譽感。
我對soccer一樣不是很懂。但也在occasion的時候會看看,也是湊熱鬧。個人認為,兩球類相比,還是football更exciting and interesting, 也更複雜。soccer fans, no offense. 聽說soccer更有藝術,不過我這個段位的不在那裏。
昨晚的比賽,老鷹臥薪嚐膽多年,終於折桂,當之無愧。老牌冠軍愛國者進攻勇猛,防守卻不堪老鷹的襲擊。老將Brady到終場都不離不棄,雖敗猶榮。
很高興看到,昨晚,no one took a knee!!!! 如果那樣,我可能轉身就走。
中場表演Justin Timberlake是我喜歡的。出道20年,37歲的他從少年boy band,一直單飛到如今依然風頭健盛,而且醜聞甚少。他和13歲男孩那個自拍讓人忍俊不住。不過,昨晚,最感人的,是看到他坐在鋼琴前,和Prince隔著時空同唱,用這個方式表達了他對前輩的敬仰和紀念。我雖然不是Prince的超級粉,但還是熟悉和喜歡他的一些金曲。完美的結合。
有人把超級碗和春晚比?除了收視率,我認為毫無可比性。從懂事起(高中還是初中?),我從來不看春晚。看不下去啊。
Great game!
我也喜歡冰球,因為速度和不可預測性
得州人民大氣 友善, 很受俺讚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