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女權”說不。海之子的婚姻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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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被老婆毆打華裔男子,被老婆報複,失去孩子。

(2016-09-30 18:29:02) 下一個
http://info.51.ca/news/canada/2016-09/463035.html

多倫多華裔男子嶽先生,僅僅因為在晚飯桌上講了自己孩子哭鄰居要報警的事,就導致他失去了兒子的監護權,至今已經快1年沒有見到自己的兒子了。嶽先生向社會求助,他要怎樣才能見到自己的兒子呢?

嶽先生告訴51周報記者,他現在的心情特別淒慘,自從兒子被兒童保護協會CAS從自己手裏搶走,他吃不好、睡不好。兒子本來有一個溫馨舒適的家,現在卻不得不寄人籬下。更讓他難受的是,自己的父親從多倫多返回家鄉之前想見孫子最後一麵的願望也沒能實現,如今老人在中國醫院的病床上,唯一惦記的仍然是自己可愛的小孫子。

嶽先生是多倫多一家公司的職員,阻止他見兒子的正是目前與他分居的妻子。

2015年11月5日,嶽先生永遠也忘不了這個日子,這一天他的兒子被CAS工作人員帶領4名全副武裝的警察從家裏搶走。

男人被老婆毆打被迫報警

據嶽先生介紹,他在多倫多有一份穩定的專業工作,在父母的資助下他早早就買了一棟獨立房子,應該說條件還不錯。他和妻子兩個人是在多倫多通過網絡認識的,很快就結婚並有了孩子,兩個人共同生活了三年。本來一家人的小日子過得還算過得去。

兩個人的矛盾起因於嶽先生業餘炒股票導致一些虧損,雖然虧損不至於影響家庭生活,但妻子因此變得怒不可遏,經常惡言惡語相向,而且妻子脾氣暴烈,經常對嶽先生大打出手。嶽先生自知理虧,對妻子的憤怒則是能忍就忍,沒想到妻子不僅不因此收手,反而是變本加厲。

有一次兩個人一言不合,妻子飛起一腳踹飛了嶽先生的眼鏡,差點導致其重傷。所幸雖然踢爛了眼鏡但嶽先生雙眼完好,隻有一些輕度的刮傷。嶽先生說,從那時開始,打人成了家常便飯。

孩子出生後妻子休長假,導致她兩年沒有上班,重新回到工作中也讓她倍感壓力,嶽先生理解妻子情緒上的暴躁,經常當著自己父母的麵罵人他也是一再忍讓,但是時不時動手打人還是讓他無所適從。

2015年10月31日,妻子再次當著自己父母的麵罵嶽先生,嶽先生回敬了幾句,妻子便再次動手。無奈之下嶽先生撥打了911。嶽先生當時並不知道撥打911的厲害,隻是覺得隻有警察才能讓妻子停手。

警察到了家裏後,看到嶽先生依然鮮血淋漓的右臂,馬上把妻子從家裏帶走了。嶽先生以為警察教育一下妻子這事就拉倒了,畢竟不是什麽要命的傷害。他沒想到警察帶走妻子後緊跟著就是一個法庭禁令限製妻子回家。嶽先生有些後悔了,因為妻子不能和孩子生活在一起,這當媽的心情該有多難受啊。事已至此,後悔來不及了,好在禁令隻有7個月,嶽先生希望經過這幾個月的折磨,妻子能收斂一下,以後一家人好好過日子。

妻子複仇、CAS介入:家庭徹底破裂

妻子被帶走幾天後,2015年11月5日上午,CAS工作人員來到嶽先生家裏,說他妻子需要探視權,嶽先生當即答應,並約好每個周末的兩個白天妻子都可以和孩子在一起。然而嶽先生做夢也想不到,就在同一天晚上,還是那個CAS工作人員帶領4名全副武裝的警察來到他家裏,CAS工作人員問嶽先生:你的媽媽是否將孩子放在門口讓孩子哭泣?嶽先生想都沒想就回答了:Yes。警察二話不說,當即帶走了他的兒子,整個過程連一分鍾都不到。

那麽這又是怎麽一回事呢?

原來確實有過一次孩子哭鬧的事。

嶽先生回憶,那是10月22日,他在家工作,父母帶孩子去附近的小學校玩滑梯,天氣有些涼,嶽先生母親要回來加一件衣服。他的父親在車庫門口站著,孩子等在門口不願進屋,看奶奶進屋去以為不帶他去玩滑梯了,所以委屈地哭了。就在奶奶進屋拿衣服這麽點功夫,來了個遛狗的西人鄰居大喊,問嶽先生父親為什麽讓孩子在門口哭?嶽先生父親聽不懂英語,就馬上上樓找嶽先生,嶽先生即刻下樓出去跟那個鄰居解釋了一番,這事也就到此為止了。

晚飯的時候,全家人在一起,嶽先生當著全家人的麵說起了這件事,脫口說了句“加拿大人也真是有意思,孩子哭兩聲還至於報警嗎,周圍的孩子天天哭,難道個個都要報警嗎?那警察還忙得過來嗎?”嶽先生沒想到就是這句話埋下了禍根,因為妻子當時就在飯桌上。

嶽先生起初以為是那個西人鄰居報警了,事後才得知根本沒有人報警,這是妻子被警察抓走後知會CAS去做的。想想也是,如果當天有人報警,10月22日發生的事情,警察不會等到11月5日來抓孩子。

事情至此來了個驚天逆轉,本來是妻子要求探視權,現在輪到嶽先生自己了。接下來的三個星期的周末,嶽先生從妻子那裏把孩子接回來,和自己的父母一起度過短暫家庭團聚時光。

對嶽先生一家來說,三周六次的探視就像是一種恩賜,妻子百般刁難,還以CAS做擋箭牌。嶽先生去問CAS,結果人家說根本不管探視的問題,從把孩子抓走交給他妻子,CAS就沒管過。妻子態度越來越惡劣,最後幹脆以各種理由推拖不讓嶽先生全家見孩子。

嶽先生忍無可忍,他可以忍受妻子的打罵,但無法忍受妻子不讓他見自己的兒子。嶽先生於12月1日正式提出離婚申請。

不想這下子開啟了妻子的全麵報複計劃,從此連一分鍾的探視時間都沒有了。嶽先生做了很多次法庭動議,但都被妻子以沒有律師為由擱置。等她有了律師了幾個月都過去了。

因為離婚過程中衝動發生爭吵,妻子的律師說嶽先生有精神病,需要檢查。私人檢查可能要幾千加元,嶽先生付不起這個昂貴的費用,隻好排期等待多倫多精神健康和癮疾中心(Centre for Addiction and Mental Health ,CAMH)的鑒定結果,這一等又是半年。最近嶽先生終於拿到了CAMH關於他沒有精神病的鑒定結果,但他不知道妻子和她的律師又會想出什麽辦法來對付他。

嶽先生說,他沒有別的要求,隻是想見見自己的兒子,難道這個要求很過分嗎?他沒有任何犯罪記錄,也沒有任何精神疾病,他要怎樣做才能盡快見到自己的兒子。從2015年11月29日到現在整整10個月過去了,再見麵可能兒子都不認識自己了。

嶽先生把悲劇的發生歸罪於CAS的無理介入。嶽先生說,如果CAS 認為孩子的爺爺奶奶虐待了孩子,就應該進行充分的調查,單憑妻子的片麵之詞就將孩子帶走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果CAS認為孩子的爺爺奶奶對孩子的安全有威脅,為什麽允許把孩子接回來與孩子的爺爺奶奶相度周末呢?如果認為孩子與父親在一起生活不安全,難道孩子與正在受刑事指控的母親生活在一起就安全了?

嶽先生懷疑,CAS是根本不在乎孩子的利益,而是隻在乎自己的利益,因為他後來得知,CAS一直沒有關閉這個案子,也就是說這個孩子一直在幫助CAS得到更多的政府撥款。

針對嶽先生要見自己兒子的想法. 針對這個案子,嶽先生有合法的探視權,隻要履行合法的手續就可以,當然這需要一定的時間。至於嶽先生要控告CAS,建議要慎重,因為沒有十足的把握就是在浪費時間和金錢,眼下首要問題是解決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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