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女權”說不。海之子的婚姻2.0

喜歡中國傳統婚姻2.0,反對西方極端“女拳糞子”把男人當精子和金子提供者的“昏姻”3.0,所有文章均原創,無版權請隨便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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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離“蛇工”, 加拿大BC所謂“販賣人口”案的案情分析。。。

(2013-06-29 17:41:05) 下一個

菲傭 與這家人在香港有長期的雇傭關係。。。,在HK可能搞的錢不錯。。。合約還沒有完。。。

這家人要移民到BC去了,合約還沒有完。。。
菲傭覺得跟著這家人沒錯,

也用旅遊簽證來到了BC。。還是主人家出錢買的機票。
來了以後情況沒有菲傭想象的好,這家人經濟沒有以前HK這麽好了。。,
在合約完的時候,其實在加拿大的時間,此HK的雇傭合約是不受保護的,所以判男人走私人口。。

但是這家人沒有強迫她,分析看來,菲傭所謂的“強迫”都是有的“蛇工”機構為了“保護弱者”教她這麽說的。。
這點非常象BC以前的大頭殺那個沒腦的老婆的情形一樣。。。
“如果你想要從大頭那裏,每個月6000元的終身的錢,你就要這麽做。。。”
“如果你想繼續呆在加拿大的話,你就要對法官。。。這麽說。。。。”

當時,主人家和她說:我們請不起你了,你走吧。。我們可以買機票把你送到HK姐姐家裏去,她會再幫你安排的。。
但是菲傭此時已經想留在加拿大了。。,
裏麵也許當初這家人也許諾了些 “加拿大是如何的好,如果。。。我們也許可能幫你留在加拿大。。”之類的話。。
但是由於這家人已經沒有像HK時了,經濟有限,也無法做到了。。

反正菲傭沒有走,理由可以是 “沒有關係啦,我隻要在這裏住就可以啦。。,我自己找到工作就離開。。”之類的話。。
她想留在加拿大的想法是真的。。

就賴在這家人那裏了,以前的合約已經到期了。。
他們另外訂了些口頭協議。。,菲傭在家裏吃住,沒有以前的工資這麽多了。孩子也大了,按小時算吧。。。

但是菲傭是固定每個月都要往菲國家裏寄錢的。。。不夠了,就隻能向主人家“借錢”了。。
“家裏人病了,需要xxxx,能不能借點,我找到工作了就還給你。。。”之類的。。。

但是她是住在屋裏的。。這就很難分清楚說到底是休息的時間還是工作的有多少個小時了。。,
反正菲傭說每天十六個小時。。(估計這是“蛇工”給出的主意。。),
隻要在法庭上這麽一說。。,再擠幾滴眼淚。。。,
這方麵加拿大的“蛇工”聯合檢察官下手是非常狠的,
在她們的眼裏,沒有公平,隻有case和這條食物鏈上搞到的錢。。
非常有“惡毒”經驗。

過了幾個月後,菲傭的心理不平衡了。。。
自己沒有錢,還“借”了好多錢,住在這裏也是不清不楚的。。
開始和女主人不高興了, 女主人可能說了些話讓她不高興了。。
但是這家人給了菲傭出路: 要麽你搬出去,要麽我們給你機票你回去。。

菲傭急了。。
她就跑到 “蛇工”組織office,一把眼淚的。。。
蛇工教她“別怕,有我們幫你,你要如何如何說。。。如何如何做”,
“今天晚上你就別回去了,我們這裏有住的地方,是免費的。。吃的都是免費的。。。”
“我們會幫助你聯係所有的一切。。。。, 你隻要照我們說的做就可以了。。”
“你可以以xxxx的名義申請留在加拿大。。。,我們會幫你的。。。”

一幅美麗的圖畫在菲傭的腦海了出現了。。
而能實現這一切的就是這些“好心”的“蛇工”。。
到這裏,主人家已經是過往雲煙了。對菲傭而言,是這些“蛇工”在做,和她自己是沒有啥關係的。。
由此聯想到:“加拿大真好呀。。。”,這時的老主人家已經是“罪人”了。。

然後,蛇工問。。。“你放心好了。。。如果你同意的話,我們就可以開始了。。。”
菲傭小聲的說“同意,願意。。”, 其實她也是不安的,但是已經上了船了。。。
最重要的是,她想改變,現在有個強大的靠山。像神一樣的。幫她做所有的一切“掉麵子,髒手”的事。。
對她來說,還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然後,安排此菲傭住在所謂的“庇護所”了。。

蛇工算一筆帳,這單生意本機構可以從政府那裏嫩多少錢。。。。
然後轉身,打給他們相熟悉的jian。cha。官:
“我這裏有塊肥肉,這裏的事我們都搞定了,她願意100%按照我們的說法幹。。
這個case能讓你出名,還能讓你的year-end的performance report很好看,你幹不幹?。。。”

“幹。。。”, 也許甚至是蛇工幫她打了911電話了。。

那個官簡單的聽了,心裏在盤算著:
“走私人口”,
“xxxx”,
“xxxx”
。。。。一長串。。。罪名。。

一下可以搞這麽多罪名。。
這幾條是肯定可以入罪的。。
這幾條也許。。
這幾條勉強。。
這幾條是吃這家人“生豬肉”的。。

如果我可以搞定 “人口”罪的話,我就會在曆史上成為第一位的。。。。
值得幹。。。!

xx官說:“你打911電話給xxx警察吧。。”, “乘此菲傭還沒有反悔,馬上讓她錄影錄口供。。”
我馬上發“拘仆令”給警察抓這個香港人。。。

“麻煩你打個電話給,xxxx報紙記者”, “要搞大的,我明天早上要看到頭條。。。”。。

加拿大曆史上第一場“販賣人口”的案子就這樣降臨到這家不幸的香港人的頭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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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海智子 回複 悄悄話 回複企鵝肥肥的評論:

6個小時是如何算出來的?24-8 = 16。 也就是說除了8個小時睡覺外,都在工作!

菲傭住在家裏,傭人的工作性質甚至可以說是24小時都在工作的,在沒有人能證明的情況下,就看誰能在法庭上“演”了,誰能“說”了。

長周末在家裏忙了兩天,從上到下全麵打掃,也沒有每天幹16個小時呀。。。
我的是幾千尺的,HK人那裏隻有900尺的房子。。,我還能除去散散步,上上網,打打電話聊聊天,晚上看看電影啥的。。看看國慶煙花的。。

她是不是把她睜眼的時間全算上了。。,
十有八九,這些都是那些“蛇工”教她這麽說的。這些人真是啥事都做得出來。

兩年每天都幹16個小時?,她早就跑了,也不可能還開開心心的(被綁架來)跟著主人家從HK到BC啦!

這些都是common sense吧。。要證明這點不難的。再讓另一個加拿大有相同工作年數的住家傭人上庭作證就可以了。可見,辯方律師實在是太菜鳥了,也非常的。。。沒有準備。。。。

很顯然,“賤差管”準備的非常充分。上綱上線,把被告往“走私人犯”的極刑上整。。
有點像文革的時候,有個人因為沒有帶紙上茅坑,就順便把有老毛照片的報紙查屁股了,
他就被判“罪大惡極的反黨分子”給槍斃了道理一樣的)

菲傭“演”得夠“狠”,哎,為了身份。。。啥事都做得出來呀。

聽說過,“綁架婦女賣淫”的,實在沒見過 “綁架菲傭做家務”的。。
企鵝肥肥 回複 悄悄話 你這個不是分析,而是猜測。

我認為香港夫婦和菲傭都有問題。但無論如何,香港夫婦非法雇傭,走私人口的罪名是落實了的。
womanin40's 回複 悄悄話 分析的還蠻有道理,我的一位中國朋友家裏的菲傭也曾想以此來敲詐朋友,因為是朋友資助她過來的。後來估計也是聽了那些所謂機構的挑撥,要求提高公司減少時間等等,最後朋友隻好讓她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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