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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蘭維權案,與海明反目為仇, 法佑網獨家大揭秘(之一)

(2011-09-26 03:00:03) 下一個

法佑網獨家報道:桑蘭維權案,近期因律師海明反目,關注的焦點移到海明與桑蘭的PK。海明微博爆出猛料,直指桑蘭打跨國官司目的不純。下麵為法佑網獨家獲得的桑蘭向法庭提交的部分證據,內容為維權案開始之前,海明與桑蘭方交換的email. 更多內容,請關注法佑網後續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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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ruit 回複 悄悄話 近幾個月來,各大媒體對桑蘭跨國維權案炒地紛紛揚揚。筆者對圍繞她和被告的那對華人富豪夫婦、以及她和代理律師之間的糾紛,也和其他局外人一樣,並不知曉真相。但依一個旁觀者的角度看,她作為一次事故的受害者,用法律手段為自己爭取權益,不僅不應該受到指責,還應該得到充分肯定。但為什麽桑蘭索賠的官司至此已然完全變味,成了一場口水滿天飛的揭醜鬧劇?根據從網站和媒體上看到的內容分析,錯就錯在她沒有找對律師。

如果我要找律師,我會找這樣一個律師,他或她最起碼應具備以下職業道德:
1. 專業、誠實,不誤導客戶。
2. 信守承諾,不前後不一。
3. 替客戶保密,不對外界透露客戶信息。
這也是我心目中好律師的標準。根據這幾點以來對照桑蘭的律師海明,他似乎都沒做到。
首先,他沒有做到專業、誠實。根據媒體報道,2011年6月27日,海明向紐約南區聯邦法庭遞交文件,撤銷了對薛偉森性侵桑蘭的民事索賠訴訟。因為桑蘭性侵民事索賠案的原告和被告都不是美國人,美國的聯邦法院對此案沒有司法管轄權。關於這一點,做為一名律師,海明原本應該知道的。  
桑蘭在9月15日給法庭的一份證詞中說,是海明的“虛假陳述”“誤導我向檢察官報了性侵案”。依據美國法律,如果律師教唆客戶作偽證,律師有可能受到懲罰,甚至丟掉律師執照。
其次,海明沒有信守承諾。在代理桑蘭的官司時,海明曾宣稱,至今未收一分錢,贏了也不準備收錢。不過,性侵案剛落幕,海明卻開始向桑蘭討要律師費。海明表示,他從最開始就沒有說要學雷鋒。為此,海明還將桑蘭告上了法庭,提出從誹謗到暴力威脅、從拖欠律師費到騷擾等至少12項指控,每項求償25000美元,總計是30萬美元。桑蘭的經紀人黃健則表示,桑蘭絕對不會賴賬,“給的收據附帶了7張快遞收據,剩下的據律師樓秘書說還在找。我們要求有明確賬目,這是財務製度,付錢要單據被說成拒付費?”
最後,海明沒有替客戶保密,而是肆意向大眾爆料。在9月15日桑蘭遞交了那份說他誤導的證詞之後,暴怒的海明連續在微博上爆料,聲稱桑蘭報性侵案是為了拿到美國綠卡,並將桑蘭說成是“一個惡勢力的代表”。在桑蘭回國前夕,海明再度爆出猛料:“是有人誤導和欺騙桑蘭,但不是我。桑蘭親口跟我說,黃健來美前曾經用鞋打她。桑蘭還說保姆不在家時,黃健外出去玩,把她一人丟在家,頭朝地摔倒了。桑蘭又說如果黃健拋棄她,她就來美國投奔我,給我做‘二奶’。”

桑蘭在回國前夕,這位年已三十的寧波籍姑娘似乎非常疲憊了,她在自己的微博上寫道:“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是律師撒謊,我不會和這種人打嘴仗……一切用事實說話,歪曲的東西永遠是站不住腳的。
桑蘭早在2009年曾在她的博客中寫過一篇文章:“央視麵對麵‘造神’究竟為何?”,根據一“神醫”行騙事件提醒大家,不要盲目相信某些人的造勢和大眾媒體的宣傳, 勸告病人“求醫需謹慎,看病需對症、酌情”。但她沒有明白一個同樣的道理,即案情如病情,律師如醫生,找律師同樣需要謹慎,需要對症、酌情。如今,她在這上麵重重摔了一個大跟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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