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與群眾之間如何產生“正能量”
一、 順服領導
“聖經”中多處都教導我們要順服領導,例如:
“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多書3:1)
“你們作仆人的,凡是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癖的也要順服。”(彼得前書2:18)
順服就是要服從,不要鬥爭和為鬥爭準備,進行當今誰是官僚資產階級、資產階級、無產階級等等的階級劃分和由哪個階級專那個階級的政,以形成敵對勢力。曆史的沉痛教訓不可忘記!希望各國,各地高調階級與鬥爭哲學,心中打鼓的各位身居高位的超富領導們對能否自保,應三思而後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玩火者必將自焚。
“聖經”中還告誡我們“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不敬虔的私欲而行。”(猶太書18)同時,也提醒我們“你們要謹慎,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帖撤羅尼迦前書5:15)“要以善勝惡”(見羅馬書12:21)。
按照“聖經”教導,順服領導不是宣揚迷信,更非邪說。而是,為社會穩定創造條件,尤其對於財富兩極分化嚴重的國家。如果柄權者背離“聖經”中的教誨,一意孤行,信奉以美元多少、新房子、形象工程、大項目為誘餌,坑民肥己和迷信鬥爭、殘殺、專政和煽動民族情緒,將會使社會動亂,世代結仇,永無安寧之日,隻能咎由自取。如果柄權者都能遵守“聖經”教導,人民都順從柄權者,這不是皆大歡喜嗎!柄權者何須提心吊膽,害怕民言,為個人及小集團的利益以巨額資金維持穩定,浪費納稅者的錢,甚至無法無天,侵犯人權。
二、 提醒柄權,富有者
在所有人中沒有一位是特殊材料製成的。如樹立人偶像,也必然是假冒偽劣品。各級、各部門、各行業、各單位為首者肩負模範執行和代領落實人人平等、愛人如己和遵循律法的重責。不可抱成守缺、專橫跋扈、自樹偶像、窮奢極欲、喪盡天良、人莫予毒。要以公益、敬虔、信心、忍耐、溫柔從心靈和誠實上成為模範的落實者。柄權者應做到“六要十二不”,即要端莊、不一口兩舌、不說讒言、要有節製,不好喝酒,酒醉令人放蕩、不貪不義之財、要存清潔的良心、不好色邪蕩、淫亂、汙穢、邪情、惡欲、貪婪和爭競嫉妒、凡是忠心、不拜偶像、謹慎行事、做固守律法的榜樣。(見提摩太前書3:1-13,歌羅西書3:5,羅馬書13:1-14,以弗所書3:15-18,提多書2:12)並且“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滿足……”(見提摩太前書6:18,19)。對那致富的領導者和那些為富不仁者不可為滿足私欲,由納稅人埋單;官商勾結,為所欲為;拒絕監督,狗苟蠅營,作奸犯科;作威作福,將個人名、利和欲望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提高公信度不是單靠口號和號召,而應靠具體行動。對於已淪為不義的領導和一切人應早日反省,自覺痛改前非,盡速改邪歸正,平穩過渡。而非靠宣傳和假麵具繼續作惡。這裏再次提醒那些腰纏千萬、億貫不義之財的人們及任何人都應記取:“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見以弗所書6:9)“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提摩太前書4:1)“按照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9:27)和“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歌羅西書3:25)要經常捫心自問,否則,必將自作自受、自食其惡果。為此,我們要“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見提摩太前書2:1-2)
最後,我們應當從“聖經”中吸取和積累能量,還是應當禁止和反對,號召和提倡它的反麵?
(摘轉自2013年2月1日杭誠教授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