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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小報”尋根第69篇。
文革過來人,應該聽過這個名字,陳裏寧。
陳裏寧何許人物?
陳先生湖南居民,文革前是咱黨的基層“幹部”,業餘愛好是從劉少奇劉大人的文字與新聞中搜尋劉反太祖的“證據”。因此被入獄,而後被認為有“精神病”轉進精神病院。文革起被重確定為反劉少奇英雄,被去病化並巡回宣講。後又有早期犯太祖言論被發現,被重-重新入獄再入精神病院。文革後被“平反”。幾次轉化,依順序:常人〉犯人〉病人〉牛人〉犯人〉病人。
先上“正麵”小報,表揚“牛人”陳裏寧:
取自1967年春,大慶的小報“紅衛兵”。其中“正麵”引用了陳的日記:
這裏的“有人”,說是指劉少奇。
其中也提到給報社投書,“正麵”引用:
也給“領導”寫過信,“正麵”引用:
文革前精神科大夫的“診斷”,也是“正麵”引用:
還有“行為藝術”,也是“正麵”引用:
從如上“言論”看,陳對太祖絕對服從,然後用“太祖標準”去“篩選”別人的“錯誤”。這種對太祖的“感情”,其實常見。不說文革中,就是時下咱城裏的許多太祖粉有此類“感情”,是否“精神分裂症”(文革前醫院給陳裏寧的“診斷”)要由醫生具體對人確診,單靠“言論”不靠譜。就言論說言論,依此刻“美國標準”,陳的行為屬言論自由,愛拿啥作標準去篩誰誰就篩誰誰,被篩的不高興可以法庭上見,陳行為不涉“公訴罪”。按此刻咱黨的標準就糾結了,最近剛說了不可“妄議中央大政方針”,陳行為在此刻咱國犯法難說,“攤上事兒”難免。
先於聶元梓、蒯大富,甚至先於太祖反劉少奇,“狂人”陳裏寧在1967年春夏成了文革英雄,巡回宣講“紅得發紫”。可是,“人怕出名豬怕壯”在文革中基本靈驗。陳發紫了,把陳“開發”出來的一派用陳圖利,以陳名攻擊另一派。另一派見招拆招,發掘出“狂人”更“狂”的部分:
取自1967年底,山東的“紅色火車頭”。
文革以“反權威”著稱,但是,太祖是萬萬碰不得的。白紙黑字,陳犯太祖的記錄擺在那兒,“首長們”也沒轍,“揮淚斬馬謖”:
取自1967年底,北京“醫革會”所辦“全無敵”小報。
這篇文章非常有趣,您要是詳細讀了,會發現小將們有個心理障礙,就是到底該給劉少奇的名字打叉還是陳裏寧的名字打叉?其實簡單,隻要太祖“英明偉大”了,剩下的“邏輯推理”太容易,兩個都打叉不就皆大歡喜了嗎?連當年韓複渠觀籃球賽,得出每人發一個球的智慧都沒有,太祖帶著小將們“革命”容易嗎?
回到題目,到底“狂人”算不算精神病?
1979年,公安部複查陳裏寧案。結論是“確實患有精神分裂症,喪失責任能力,不應追究刑事責任”。至於這個“刑事責任”是對太祖犯的?對劉少奇犯的?對聽他宣講的“革命群眾”犯的?公安部沒提,但是給患有精神分裂症,喪失責任能力的陳裏寧“同誌”恢複了“黨籍”。
網上有一段評陳“案”的話,精彩絕倫:
“陳裏寧事件既是文革的一個縮影,同時文革更是一次大規模的陳裏寧事件。”
後記:謹以此文紀念太祖誕辰好多好多年。
心驚肉跳,我突然感覺文學城裏潛伏著無數個老陳,症狀類似,顛三倒四,胡言亂語,暴跳如雷,指鹿為馬,亂扣帽子,比如那誰和那誰,要不咱們成立一個緝拿小分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