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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民主的原始動力都是啥?其中之一是民主之前的那個鬼體係太差勁了。陳文成命案就是個太差勁的例子。
陳案,是一件有頭有尾但中間模糊的大活人20小時喪命故事。1981年7月2日上午8點30分,台灣台北警總(警備司令總部)的三個人來到當時31歲的陳文成先生台北住處,“請”他去警總“談一談”。這種“請”是無法拒絕的,陳跟著走了。之後,家裏人再沒見到他,而他的屍體在7月3日淩晨在台灣大學校園的一處圖書館大樓旁被發現,有墜樓亡的可能。後經屍檢推測,陳死於淩晨4點左右,所以是20小時的故事。直至今日,陳的死因還是懸案。
同胞那兒,這種大活人被帶走有可能就掛了的恐懼曾很大眾,主要是1947年二二八之後的一段時間。到1981年,此種事兒已較少見。就是之前一年多因美麗島“攤上大事兒”的那五十多位“刑犯”也都在法庭上走了一遭,然後被關到監獄裏,沒死人。而唯一高度曝光涉政治的命案,是前麵第二十篇介紹的“林宅血案”。可是那個案子,黨國還有個微型擋箭牌,行凶的可能是社會“歹徒”而不是黨國的人。陳文成的案子不同了,黨國的權威機構把人帶走了,然後人就死了。
警總的說法是,陳在警總被“相當禮遇”,“貴賓式”對待,談話氣氛“友好、融洽、愉快、祥和”,談完在晚上9點被用車送回家。陳家在四樓,一名警總的人陪陳上樓,在二樓陳堅持不讓再送了,於是警總的人就回了。後來陳回家與否以及如何陳屍台大警總完全不清楚。
為什麽要貴賓式禮遇陳?因為皇權的體係都雙軌製,對皇權能罩的住的,屬“家奴”,沒必要禮遇,人權你X個腿呀;對皇權罩不住的,要客氣,比如外國人,尤其是惹不起國家的外國人,不能把沒人權這種“高級”管理辦法讓外國人隨意享用。陳文成,是介於兩者間的一類,在外國生活的同胞。陳在台灣長大,台大數學係畢業,後留學美國,在密西根大學獲數學博士,然後受聘為美國卡內基美倫大學的助理教授,前程看好的數學精英,出事時正在台灣探親休假。
這是出事前陳的家庭照:
這是陳與兒子的親情照,出事時孩子才過完周歲生日:
既然禮遇了,“愉快”的陳文成是怎麽死的呢?
黨國轉天給了個說法,陳是“畏罪自殺”。
不對吧?! 有人提問題了。貴賓式禮遇,談得愉快,如何會害怕而“畏罪”?如果真是畏罪,又是什麽罪呢?
黨國碉堡了。黨國已經說了,陳不是被約談期間死的,是在約談後死的。畏罪自殺,就是說陳是由於約談被嚇死的。作為黨國的權力象征,警總,是把人打死更可愛些?還是簡單的約談一番就能把人嚇死更可愛些?
簡單的答案是,陳是死不得的。陳一死,警總隻有在兩個身分間做選擇,打死人的流氓惡霸,或是嚇死人的流氓大惡霸。可是陳就是死了。
於是這個請誰誰都不敢不去的警總成為眾目睽睽的焦點。
請看當時的警總都能幹什麽?
可以無任何法律手續就“請”人去“談”。到了警總,你就什麽權利都沒有了,你可以被嚇唬、被皮肉、被訛詐、被無限期的長“談”下去。就是在你沒被請去前,警總也可以聽你的電話,拆你的信件,24小時派人看透你,24小時看透你的家人。甚至可以直截了當的對你所有的至愛親朋放話,讓他們離你遠點兒以免跟著受牽連。前麵說了,在皇權體係下,誰都是“家奴”,你就是沒權利。
但是警總也有犯糾結的時候。像陳文成這種原“家奴”,現在住在美國這種惹不起的主兒的地盤上該如何是好?拿你當惹不起的吧,心有不甘,你畢竟是原“家奴”;拿你當“家奴”吧,萬一你出去把警總對人隨意雙規的底掀出去,警總也難為情。在陳死時,警總“談一談”就致死的案子已經很少了,陳的暴斃有可能源自陳對警總不買帳與警總被陳不買賬而激發出的挫折感。讓警總糾結,讓警總有挫折感,該是陳原始死因。
陳案一直沒破,雖如此,卻一直不乏有想象力的業偵“高手”來玩票一把。事發12年後,有人把案“破”了,見下。
特務們被陳文成駁得無言以對。特務科長見陳文成不但不認錯,反而還駁斥他們,心裏十分惱怒。他霍地跳起來,氣勢洶洶地指著陳文成罵道:
“他媽的,證據擺在麵前,你還不認罪!”
“我沒有罪,就不存在認罪的問題。”
特務科長再也忍不住了。他猛地朝陳文成身上擊一拳。陳文成沒有絲毫準備,從椅子上倒了下來。他邊爬邊喊:“特務打人啦!”
站在旁邊的幾個特務見陳文成口裏不停地喊,連忙跑攏去拳打腳踢。一特務抓住陳文成的頭發,厲聲質問道:
“你還喊不喊叫?”……
凶殘的特務仍不停手腳,在陳文成身上又是一陣亂踢,一個年輕特務從隔壁行刑室拿出一根鋼條,在陳文成身上猛抽。陳文成的肋骨被打斷十三根,內髒大出血,當即死亡。
雖然聽著挺逼真,但這是“隔空文學破案”。破案者是咱那兒的作家汪幸福,上文來自他的“紀實文學”“台灣九大案紀實”一書。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3年出版。汪在該文中披露,他曾是咱黨對台工作人員,負責對台宣傳,這個破案基本屬於“寫作是愛好,政治是工作”類型。汪想象式破案,重在批蔣。隻是,把曆史功利化有時候要麵對功利的多變。咱黨當年的利益是打蔣,借陳一用無傷大雅,雖然陳是“台獨”一派的。今日咱黨已經與國民黨重修舊好,而“台獨”則成了“首惡”。汪先生如此時重寫此文,不知會如何下筆。
說到陳的“台獨”,就扯出此案的另一個要點,陳為何會被警總“請談”?當年黨國有個“彩虹情報”係統,動用在國外同胞中的“愛國”積極分子去掃描其他“製造麻煩”同胞。這些“愛國”同胞中,有不少是拿黨國錢的留學生,故得名“職業學生”(後來馬英九每次選舉時,民進黨都拿“職業學生”說事兒,就是影射馬曾特務)。 所以陳在美國的興趣愛好黨國門兒清,包括陳曾為“美麗島”雜誌而邀眾捐款的過程。這種掃描他人的行為,不單是不義之舉,在許多國家也是非法的。陳案以後,美國國會對此開聽證會多次,黨國的“彩虹情報”也收斂了些。
黨國當年靠“愛國”罩著不少事兒。在國外靠“愛國”罩著“製造麻煩”的同胞,在黨國左近就更有“愛國”人士簇擁了。就說本老漢很愛讀的北美“世界日報”的東家“聯合報”吧,當年在“報禁”未去之前能在台灣生存,也得替黨國吆喝。陳案黨國定調不是謀殺之後,聯合報發了個社論,很“愛國”的給黨國護航:
若幹年來,我國政府一直麵對著幾股非常不友好、仇視和敵對的力量,刻意的以打擊,甚至摧毀中華民國政府為目標。
第一股當然是中共…….
其次是海外的所謂“台獨”分子…….
再其次一類是西方社會中的少數關心中國問題人士。這些人士,有的或係純粹基於對自由理想的信念,有的別有原因和用心,往往對我政府在麵對中共陰謀下所采取的一些非常時期措施,發出不同程度的批評,甚至惡意的攻訐。
在過去的事實裏,我們看到許多例子,發生在我們這裏的一些事,往往有人刻意去扭曲和醜化。陳文成博士的死亡,便很可能的為若幹野心家利用來誣蔑我政府,使本可能是個純粹的刑事案件,蒙上了層撲朔迷離的政治迷霧。
靠,鬧半天這“敵對勢力”的概念居然是咱黨從別人那兒山寨來的?警總把一大活人給“談”成死人了,您真好意思?皇權之下,淫威罩著,“愛國”與“保皇”是一種普遍現象。
下篇預報:江南命案。
黨國當時特務體係的效率如何,還真不清楚。
我認為特務體係遠比不上中共,當年國民政府高層被共諜滲透得一蹋糊塗,破獲的不多,有用的情報也不多。
大俠好。如果用猜的,我覺得不是“係統”布置下來的。最詭異的是,以當時特務體係的效率,案發後沒能破案。至於後來扁沒查出啥證據,也屬正常,畢竟快20年了,該蓋的都蓋上了。像那個毛張草地之爭時葉劍英偷窺的電報,估計不會有啥證據了。周末愉快。
民進黨執政八年,都沒有找出林宅血案的新證據。
如果能找出強有力的新證據,這會成為民進黨攻擊國民黨的利器,但是沒有找到,應該不是民進黨沒有人想辦,而是難度不小。
再謝大妹子跟讀。原本想把陳案與江南案放一起,但發現陳案頭緒太多,隻得分開了。這兩個案子的角度,是從分析小蔣心態那兒順過來的,林宅案,此案還有江南案,應該對小蔣衝擊很大,讓他明白他的體係就是他活著都很鬼扯。有的文章分析,這三件事兒讓蔣決定大眾監督是多多益善。不過蔣的心路,隻能是眾人猜測的迷了。朱令的事兒,我全不清楚,六四後一段時間,對咱國的事兒很失望,就把插銷拔了。估計是那時發生的事兒。
春天好。
跟讀中,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