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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在咱們那兒遍地都是。出門旅遊,在景點買瓶水喝,同行的國內朋友過來叮囑,要買帶顏色的那類,無色的太容易變造,不知道在自來水裏加點什麽就敢買你三、五塊錢一瓶。花三、五塊錢買瓶自來水也窮不了,自來水就自來水唄。不那麽簡單,問題不單在那值超所物的價錢上,那加到自來水中的啥玩意沒準兒能把你送醫院裏住上一周,在醫院裏正巧碰上瓶假藥輸進去,去天堂/地獄的路上一路走好都有可能。假,大家恨透了。
說是恨透,其實也假慣了。盡管有些祥林嫂,但是本文革過來人還是要提一句文革。“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假的。“最親密戰友林彪”,假的。“革命旗手江青同誌”,這個嗎,半真半假。“狠鬥私字一閃念”,假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曲折的那一半起碼不全假。文革到底咋回事兒?甭說沒說清楚透徹,連說都不讓說。前麵的謊話為後麵的騙子們打下了理論聯係實際的基礎。
然後就是現在。吃的,可能假。喝的,可能假。偉哥,可能假。房價,可能假。 100塊一張的太祖爺,可能假(太歲頭上動土,膽太大了)。文憑,簡曆,榮譽證書,國籍。幾乎沒有任何人膽敢給任何一件事兒打保票。不是沒有後果的推銷員類的保票,而是“此事如假,我陪你一百萬,此錢現在就放在某銀行保險箱裏”類的保票。
怎麽辦?上麵那些東西你不可能樣樣自己去查。於是求助社會,求助政府。全方位的假,是社會問題,解決社會問題是政府的職責。
可是咱們的社會,從來就沒形成過。皇家與我家。政府不是民之托,於是也不能回國頭來凝聚民眾做事情。假,無治。政府頭痛,民眾憤恨。然後政府說假話,民眾賣假藥。
艱難之中,美帝國主義給咱們送來了個方舟子。
不能說方舟子沒辦過正事兒。李開複道歉了,唐駿辭職了,肖傳國坐監獄了。可是,中國的假見好嗎?一點都沒見好。方舟子與其說是打假了,不如說是娛樂了。為社會的恨假情緒提供了一個出氣口。許多假,是體係裏麵的。像憲法不能行,憲法等於是假的。這個,方先生心裏有數,不能碰的,決不碰。隻打政府能容忍的,既娛樂,又不犯上,同時還能給自己掙點兒飯錢。基本上是有半個執照的打手。沒有東廠,契卡之類的抓人權,卻有政府默認的抓魂權。方的具體業績,實在沒工夫全查。但是,打假肯定會有打錯的時候。就連世界上最好的司法係統,帶檢查權,帶警察權,帶無罪假設權,帶律師權的,那法院都有判錯的時候,方舟子就是神仙,沒有如上權利,肯定會犯錯。他不是已經打錯過,就是將會打錯。這個,與時下的韓寒無關。大人物也好,小人物也好,被方揪出來,放在全國的輿論之下一通猛砸,砸錯了,他方舟子賠的起?有想不開的跳樓咋辦?
關於方的“道德”水準,也是玩笑。方的打假,也許到目前為止,沒有謀過私利。但是,誰來監督?今天沒謀私利,明天出門碰上個林黛玉動了心,會不會打林黛玉原有男朋友的假?就是此時此刻,全國到處都是假,那個該打?選擇性打假的選擇基礎是啥?
當社會不能靠而要靠一個人,一組人來給大家謀利益,這個人或這組人又可以不受大家監督時,大家就在拱一個黑社會。是,方是在打假,但是,沒有監督機製的打手,就是潛在的黑社會。
咱們那兒的假要除,但是,靠方舟子,緣木求魚。
方不是英雄,是時勢和時局下的異數或變種,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這是個全民忽悠娛樂的時代。
他打的是蚊子蒼蠅,不是老虎,如果拿出點台灣丘毅舍得身家一身剮的勁頭把阿扁拉下馬,他至少可以算個梟雄,不過梟雄曇花一現的多。
謝謝分享
原想要用錢來砸人,卻落得個"飛蛾撲火"的下場. 文學創作的想象力來自於生活閱曆,反映的是社會時代的烙印. 你的此篇繆論似乎在怪罪一個抓小偷的人為何不去抓強盜. 可笑之極!
你能不能把獨裁和民主這幾個字研究透徹了再發表意見啊?
即便這樣,難道李開複,唐駿,韓寒這樣的人全是軟柿子?他們可是有萬千的崇拜者哦。在中國想揭露國家領導人的短,估計是貓都不行。生命和自由高於一切!!
現在我唯一擔憂的是,方先生的人身安全問題。國家應該派特種部隊24小時對他進行安全保護。這樣他才更能集中精力打更多的假。
作者:夢雪2012 發表日期:2012-2-3 11:52:00
很多人都不明白,為什麽說韓寒的“代筆”事件是鐵證如山。這樣的質疑和邏輯推論怎麽能成為“法律上的證據”。沒有證據,怎麽能如此指控呢?但事實上,這次代筆的事件不是沒有證據,而是鐵證如山。
對於方舟子的邏輯推理,很多人說這不能作為“有罪推論”,沒有確切的證據,法庭不能因此而定罪。這顯然是對真正的“法治”不了解的表現。在法治成熟的國家,雙方的律師進行辯護的時候,同樣可以進行各種各樣的邏輯推論。嚴格來說,在沒有進過分析與邏輯推理之前,幾乎就不存在什麽確切的證據。人證可能是串通的,也可能是買通的,還可能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做“假證”;物證可能是栽贓的,可能是碰巧的,還可能存在著其它的原因。DNA鑒定準確性最高也不過99.99%,何況還可能在某些環節上存在漏洞。即使“嫌疑人”自我認罪,也可能是被迫的,也可能有迫不得已的苦衷……所有的證據都可能是偽造的,都可能是假的。人們最終要經過推理,分析,憑借自身的判斷力作出最後的“判斷”。在法庭上,所有的推理分析不是不能,而是必須。隻有這樣,人們才能找到“最接近真相的答案”。將一切證據,懷疑,推理,分析表現在陪審團與法官麵前,由陪審團作出“有罪或無罪”的判斷,這才是法治的表現。而不是簡單的“有證據”就成立,“無證據”就不成立。這隻能產生無數冤案和錯案。所有的問題歸根結底都是概率性的問題,而不是確定性的問題。“疑罪從無”並不代表當有99.999999999%概率的時候,還要“從無”。如果這樣,世界上幾乎就沒有一個罪名能夠成立。即使在眾目睽睽之下殺人,也存在著“大家都看錯,大家都被買通,或者大家都被強迫的可能”,隻是概率小到幾乎可以忽略到不計。在韓寒是否代筆這件筆墨官司中,社會就是一個大法庭,爭論的雙方都在扮演著“律師”的角色,而大眾則是“陪審團”。“罪名成立或者不成立”,最終要由大眾這個“陪審團”來作出判斷。
在這場事件中,什麽是證據呢?證據就是韓寒十幾年前寫的書——這是物證。韓寒在視頻和博客中的表現——這是當事人的陳述。這兩點,都是證據,而且是鐵證。
很多人說沒有人出來承認代筆就不能下定論。但這是一種謬論。從本質上來說,對事件能做出判斷的是我們的大腦,而不是所謂“證據“。你將最充分的證據放在一隻豬的麵前:“豬啊,你來判斷一下對錯是否,有罪無罪吧?”,豬能做出判斷嗎?不能。因為豬沒有人類所擁有的大腦,他無法對證據進行思考和判斷,所有的證據,對於“豬”來說,都是沒有意義。同樣,如果你失去思考和判斷的能力,所有的證據,對於你來說,也是沒有意義的。所有的證據在沒有經過大腦分析和判斷都是沒有意義的。那種所謂“沒有人出來承認代筆”就不能認定,他們要麽就沒有關注事件的所有證據,要麽就沒有分析和判斷的思維能力,再或者,他隻是“嘴硬”,不肯承認,不願意麵對現實罷了。“所謂沒有人出來承認代筆”就不能斷定——這隻是對人類智商的侮辱!當然,如果上法庭,這是另外一回事,因為代筆不犯法
“疑罪從無”隻是指存在明顯疑點的時候,用“疑罪從無”的原則,不放過一絲疑點——而對韓寒的推理和判斷,壓根就沒有疑點存在。辛普森案件是存在明顯疑點的。包括“DNA”驗證,都有疑點。即使是這樣,雖然在刑事案件上沒有定罪。但民事案件中卻定罪了。韓寒的事情還沒有上升到“刑事”的高度,連“民事”都算不上。隻是一個公信力和誠信度的問題,“代筆”不是什麽大事,很多作家都有人代筆,你犯得著一定自己定位成為“神”,來挑戰人類認知的底線嗎?
有一種罪名叫“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那麽韓寒所犯的就是“知識來源不明罪”!我們知道財產不會從天而降,我們也知道哪怕比愛因斯坦聰明一萬倍的人,不看書也不能擁有知識——這是我們所公認的公理,是所有判斷的來源和依據。何況他自己的陳述本身就漏洞百出——這就是事實,是鐵證。駱賓王七歲寫《詠哦》成千古絕唱,這叫“文學天賦”。但如果“駱賓王”七歲寫了一本《史記》,那他叫“上帝”。人是無論如何都無法做到的。所以,可以絕對性的肯定——如果駱賓王是人,那他就絕對無法在七歲寫《史記》。有天生的文學天賦,絕對沒有天生的知識。如果有一個天才,在十二歲的時候,證明了哥德巴赫猜想——這依然有可能存在。如果後麵再加上一句——這個十二歲的孩子從來沒有學過初中,高中,大學的數學……他隻是用小學數學證明了哥德巴赫猜想,更神奇的是小學數學都很差勁。那麽,他證明的隻能是“哥德巴赫猜想”這幾個字是怎麽寫的!
韓寒,如果你承認你不是人,你是神,你可以挑戰如今人類認知的底線,可以在什麽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在文章中信手拈來。好吧,你在“社會法庭”上表現一下。我相信這對於你來說是一件好事,你不要說什麽不想當作家了。你是這次事件的最大贏家。如果你能證明,你的聲望將再一次達到一個嶄新的高度。相信你下一次出書,一定會大賣特賣,至少我要買十套以後,給自己,給家人,給朋友,好好的研究一下,一字一字的研究——神的文字,怎麽能不研究呢?從今以後,我會比信仰上帝更信仰你!
有一個名詞叫“公理”,公理是不需要證明,也無法證明的客觀規律。比如說,一切生命都不能“長生不老”。能證明嗎?實際上是不能的,你可以給出無數個例子,證明這一觀點。但隻要有一個生命存在,他是否能長生不老就不能被證明。而前麵所給出的一切證明都隻是根據已有的經驗和事實,而不是“根本上的證明”,實際上也不存在這種證明。但人們都接受這個觀點,隻是人們服從自身所知道的“經驗和事實”。韓寒,你現在挑戰就是“公理”——人們根據已有的知識和經驗,用最簡單的常識,知道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如果你能證明,那麽,你的一小步,將是人類的一大步。如同“哥白尼的日心說”一樣,每一個推翻公理的人,都會記載在人類的發展曆史上——永垂不朽。我相信不但是中國,就是美國最頂尖的科學家也會對你感興趣,看看知識是否能“從天而降”,從此以後,我們都不用讀書了。放心,我們絕對不是宗教裁判所的“法官”,我們會給你足夠的機會證明“新的真理”。退一步,哪怕你不能證明,也隻需要你認一個錯而已!
韓寒,在你身上所發生的一切,就好比聽到某一個人,他不但高考考了全省第一名,而且是所有科目都是第一名。這都沒什麽好奇怪的,哪怕他在高中就將大學知識學完了,我也不奇怪。但如果他還說:“我從來就不讀書,我連最簡單的數學題都不會做,也做不出來,但是相信我,我沒有舞弊,我隻是當時在考場上“神靈附體”了,一走出考場,我就忘了!”——你在挑戰人類智商的下限。
你缺少的隻是承認錯誤的勇氣——你曾經指責官員挑戰群眾的智商下限。而現在,你自己也在同樣的事情。
在張鳴與方舟子的對話中,我感覺到張鳴不是不知道真相,而是不願意麵對。更重要的是不願意得罪“韓寒廣大的粉絲”。在所有的公知人物中,韓寒擁有最廣泛的受眾,最大的影響力。這種不願意得罪“韓寒粉絲”而刻意迎合或回避的態度,我看到是對權力的畏懼。對於靠在民眾中的影響力為生的“公知”們來說,他們珍惜自己所擁有的權力,而不願意因為這樣的話題而影響到自己——韓寒似乎成了一個“沒有被政府機關授予公權力的“事實權力”人物”。所以,很多公知都回避了這個話題。而不在乎權力的草根們掀起了一場尋找真相的風暴!
從另一個方麵,我們應該正確的看待“代筆”事件,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深入分析這件事情,審視我們這個造假無處不在的社會。這兩天關注這件事,看了很多視頻和資料,當我看到方舟子的信“在我的內心深處可悲地無可奈何地深愛著這個多災多難一點也不可愛的民族”,我有點感動,我知道他因為支持轉基因和對中醫的一些言論,引起很多人的不滿。拋開這些,我佩服他那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氣。我也來幫幫方舟子做做科普,更深入的分析這次事件背後的東西。比較一下在成熟的民主和法製社會中,人們怎樣麵對這樣一件事?
方舟子在做科普,我也來做做科普,講一下民主,法治,社會這些方舟子沒有說的話題。
你是隻有初中文化的人(估計是小學水平),還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啊?靠法律武器沒錯,但是在中國這個世界上最大的獨裁國家要完全靠法律武器,你是不是腦子裏進水了?
再說一次,方是值得任何有良心的中國人敬佩的。
方無權無勢,論據論點都貼在網上,誰都可以監督,到你這裏變成了沒人監督。
你說假要除,是不是您老先生念個咒就除了?難道不靠有人打假?靠人打假總得有人去做而不是象你這樣唱吧?沒有一個人做的事兒,好不容易碰上一個,到你這裏變成了黑社會?!
你假設這麽多,幹嘛不幹脆假設明天方殺人放火燒殺搶劫被人民政府殺人庸醫以及無腦粉絲還有文革餘孽給群毆而死得了,用得著這麽多廢話。
我看了一些還算有腦子的韓粉寫的評論(好多評論沒有辦法看),才發現,韓粉很有意思,他們不容偶像被質疑,一被質疑就受傷害,這是一種脆弱的拜神心態,或者說從一開始,內心深處就根本沒有對偶像真正建立起過什麽信心。
最最可笑的是這個打假英雄自己本來就是個造假模範!
北京科技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趙曉:欽佩打假求真的方舟子。在瞞和騙的國度裏,打假需要何等的勇氣、智慧以及堅韌不拔的精神。
一些人士也站在方舟子一方質疑韓寒。作家夏嵐馨找出東方衛視《王朔與韓寒鏗鏘對話》的視頻,指出視頻中韓寒沉默寡言,偶爾問答的問題也答非所問。
英語教育家張放讀了《三重門》裏麵豐富而專業的英語知識,又結合2010年6月韓寒接受美國媒體CNN采訪時,韓寒所表現出的英語水準,也對韓寒提出質疑。
作家彭曉芸指出韓寒在2007年接受《南方人物周刊》以及鳳凰衛視《非常道》節目中稱自己從來沒看過《紅樓夢》,但在《三重門》中卻有對《紅樓夢》的描寫。
《三重門》節選:然後變性,油然而生《紅樓夢》裏林黛玉第一次見賈寶玉的感受,“好生奇怪,倒像在哪裏見過的,何等眼熟”。暢遊古文和明清小說一番後,林雨翔終於回神,還一個笑。
比文革的吵架,奔意識形態要高明?
瘟疫來了,有醫生能治這是好事,你治病前還會問問醫生自己是不是身正影斜嗎?
您是不是想讓大家都不要做事呢?誰能保證總是對的?
您上頓飯吃了,下頓不是還餓嗎?打了也不見好是事實,可也不全麵,總是少了幾個,揭露了幾個,不打就見好了?哪個國家的法律和監獄把犯罪問題都解決了?
我沒有說服樓主的意思,隻是發表議論而已。對於自認為是老師,所言都是3+4=7那樣抽象肯定,別的人發言都如成年人/年輕人,而且隻是局外人抬杠的。隻要不出口成髒,今後連議論也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