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加拿大環球郵報
2013年2月1日上午,華裔理財顧問唐煒臻詐騙案的量刑聆訊在安省高等法院舉行,此前檢控官向法官要求對唐煒臻判刑8-10年,並追討289萬元的行政費用,代替唐煒臻提問的法庭之友律師則希望法官能夠從輕發落,到下午4點35分,主審法官奧瑪拉(Alfred O'Marra)最後裁定唐煒臻6年刑期,罰款280萬。早己等待在法庭的警察當場將唐煒臻戴上手銬押出法庭。他的妻子蕭紅當場表示法官的判決十分無理,他們會上訴到底。
法官奧瑪拉的宣判比較奇怪,唐煒臻的正式刑期是6年,刑滿後他必須在5年之內付清280萬罰款給受害的投資人,如果他無法籌齊款項,法庭會追加5年刑期,令他的實際刑期延長到11年。律師寶施對法官的判決也有點摸不著頭腦,不過他說法官判6年已經算輕的了,今天的判決算是對唐煒臻有利,檢控官聽到判決後顯得不太高興。
目前安省證監會已經禁止唐偉臻從事任何與證券交易有關的活動,就算出獄後他有心重操舊業,也未必能通過證監會這關,如果證監會繼續其交易禁製令,唐偉臻一定無法按時籌集所需款項,服完追加的5年刑期之後,已經是16年之後的事了,現年53歲的唐煒臻屆時已經接近70歲了。
按照慣例,法官會在量刑聆訊之後大約2星期宣判刑期,但是本案拖得時間太長,法官和檢控官都不想再拖,所以中午法官特意將休息時間延長到3個小時,到了下午4點才開始宣讀判詞,一聽到午休時間這麽長,律師和檢控官都意識到一定會在今天宣判了,馬上精神為之一振,並立即打電話給安省證監會的檢控官,讓他馬上來法庭聽結果。證監會的檢控官來到法庭之後稱,由於唐煒臻今天無法出席原定的聆訊,隻好延期到下周二進行,不過現在看來他根本來不了。
唐煒臻今天通過翻譯讀出幾封社區人士的求情信,包括他在國內任教的大學校長對其個人的評價信,但是並沒有引起法官的注意和同情,法官反而一再打斷翻譯,問還有多久才能讀完。
當唐煒臻本人要求宣讀早已準備好的量刑陳詞時,法官看了一下律師遞交上來的打印件,說大致意思還是攻擊加國的司法製度,並質疑檢控官和法官的誠信,所以不用讀了,並再次勸唐煒臻盡量說與本案相關的話。
比較令人意外的是唐煒臻的妻子蕭紅今天第一次在量刑聆訊上發言,陳述了自己4年來所遭受的痛苦,其本人的身體狀況和此案對家庭的兒女的影響,說到悲傷處聲淚俱下。
寶施相信法官最後輕判,蕭紅的發言幫助很大。
唐煒臻於去年10月30日被法庭裁定一項詐騙投資者超過5000元的罪名成立。2013年1月11日,一直幫助他打官司的“法律之友”律師寶施(Peter Boushy)向法官申請對唐煒臻進行精神和心理評估,1月18日安省高等法院法官駁回唐煒臻要求做心理及精神評估的申請。法庭上唐煒臻把俗稱“求情信”的Reference Letter交給法官,內容是一些朋友證明其品行的信件,但是這些原始信件都是中文,法官看不懂,需要找人翻譯成英文,所以又安排了2月1日為量刑聆訊的最後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