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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

(2011-05-23 11:21:55) 下一個
來源: 突破分球2011-05-01 15:04:05
http://bbs.wenxuecity.com/znjy/1459155.html


孩子早期的行為規範是建立在恐懼感上的。首先是自己身體的直接體驗:跌倒,碰撞等身體接觸引起的疼痛感覺在寶寶心理上產生對疼痛的恐懼。當寶寶長大點能夠跟父母有一定的交流後,通過故事,閱讀,和自己的觀察,這種對疼痛的恐懼,逐漸演變為對身體傷害的恐懼,最終成為對外界陌生未知的恐懼。這種恐懼感其實是好事,因為娃還小,還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這種恐懼感讓娃自動產生自我保護意識,尋求爹娘的庇護。比如有些娃一到了晚上就粘在娘身邊,連爹也不要,因為在他們心裏,再沒有什麽地方能比娘身邊更安全的了。父母也充分利用這種恐懼感來規範孩子的行為,孩子平時的所見所聞,故事裏的人和物都有可能被利用起來,比如,“寶寶別哭了,再哭狼就來了”,“壞事不能做啊,做了警察叔叔會來抓人的”。。。可是隨著年齡和閱曆的增長,這種恐懼感在孩子心裏慢慢失去了效應:夜裏哭鬧,狼並沒有來,於是接著大哭不止;做了“壞事”,警察叔叔也沒來抓人。。。,孩子逐漸明白:許多事情能做不能做,完全看爸媽同意不同意。父母成了孩子判斷自己行為正確與否的權威,換句話說,這時孩子行為規範的建立靠的就是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

什麽是威信?顧名思義,威是權威和威懾之威,信是信任和誠信之信。對孩子來說,你做到了賞罰分明,說話算數,也就有威信。比如說老師,不但有詳細的行為賞罰規則:做的好會怎樣,做不好又會怎樣,在孩子班上會反複強調,而且有孩子們的群體效應來幫助老師執行規則。父母在家要做到象老師那樣不容易,比如,老師在自家孩子心中的威信就不見得有在學校高。父母的威信要靠在平時生活裏一點一滴積累起來。


常聽人講“孩子在家最好有個怕的人”,這裏的“怕”自然不是要你在家打孩子,而是指能對孩子行為有威懾之威的措施。沒有什麽比開空頭威脅失去威信更快的,比如,“你不怎樣怎樣,就不讓你回家”,這裏“不讓你回家”就是個空頭威脅,因為如果孩子真強在那裏,你做不到“不讓你回家”,下次你的話在孩子那兒就大打折扣,幾次類似的以後,你的威信基本就蕩然無存。孩子在家裏又要有個不怎麽怕的人。一個比較信賴,即使在外麵做了錯事,回來後也能述說並尋求幫助的人。家可以說是孩子心裏賴以依托的安全港灣,如果因為害怕父母的責罰,在外麵出了事都不敢回家說,對孩子心理的健康是很不利的。所以我覺得“嚴父慈母”型是對孩子成長最好的結構:“嚴父”堅持原則,有著對孩子行為的約束和威懾,“慈母”留有餘地,能讓孩子體會到家裏慈愛和溫暖。而且,當孩子因為做了錯事而跟爸爸僵持時,媽媽也容易跟孩子交流,聽聽孩子的story,有沒有委屈,幫助孩子分析認識錯誤,一起想以後如何改正,同時鼓勵孩子去向爸爸談自己的想法認識。平時媽媽也要維護“嚴父”的形象,比如,跟孩子說“快,我們快把這事做好,爸爸回來要檢查的”“這事不能做,你爸不許的”。。。既增加了“嚴父”的威嚴,又在必要時有了“爸爸不許”這塊擋箭牌,使自己易於堅持底線,不致溺愛孩子。另外,媽媽的慈愛也可以用來影響孩子,比如,爸爸告誡孩子“媽媽對你那麽好,你可要好好學,別做壞事讓媽媽傷心啊”。這裏“讓媽媽開心,不讓媽媽傷心”可以成為孩子行為的很強動力和約束。


過去私塾裏常有竹板打手心的懲罰,談教育孩子時常提到“棍棒之下出孝子”,粗粗一看這是利用孩子對疼痛的恐懼來管教,細細一想,當孩子很小時也許有效,當孩子大了時,這種處罰裏疼痛的約束力已經很小,真正約束孩子的是挨打這件事在孩子心裏產生的窘迫難堪。如果經常打孩子,孩子心裏對挨打的難堪不再在乎,那父母再打也沒用了。所以,在我看來,如果沒有其他方麵的教育約束,棍棒之下出不了什麽孝子,可能不孝子出得更多。我是極力反對體罰孩子的。


當孩子大了能夠分辨是非後,以理服人是建立和維護父母威信的最佳法寶。當父母認為孩子犯了規矩犯了錯,要允許孩子爭辯。如果孩子說得有理,父母要承認,當然更談不上處罰;如果孩子說不出道理,先給初步處罰(一般是在一段時間裏取消孩子喜歡的一些特權,比如,孩子周末喜歡約好朋友一起sleepover,那就先定下麵兩周沒有sleepover),讓孩子想想自己錯在哪裏,並且以後如何做來改正。如果孩子認了錯並有了改正措施,那兩周後特權恢複,這是他們自己努力掙回來的;如果不好好認錯和改錯,處罰加重(比如,延長特權取消時間),直到其改正為止。這裏還有一個心理上的壓力:比如,平時sleepover都是孩子們自己約好然後提請家長批準,現在你不能組織和參加,小夥伴們馬上就會知道是你犯了錯,在心理上你也想盡快糾錯,這是peer pressure的正麵效用,嘿嘿。


總之,父母的威信應該是在幫助孩子改正錯誤的過程中建立起來的。前麵網友提到以毀壞孩子的心愛之物相要挾來逼孩子就犯的做法,我也是極力反對的。試想一下,如果孩子強在那裏,你砸不砸?不砸,那以後他/她更會跟你強,你在孩子心裏的威信大減;砸了,孩子當然心疼,但更大的可能是產生無所謂的心理:我最心愛的東西都已經被砸了,其他算什麽呢?大不了再砸了就是了。父母以後可能也無法管教,你不能把孩子的東西都砸了吧。我覺得父母可以把那心愛之物沒收一段時間,在這期間幫助孩子想辦法改正錯誤,用表現把東西掙回來。由於東西還在那兒,孩子心裏可以接受,如果孩子真喜歡,這心愛之物就成了孩子努力的動力。


網友虎落平原兄出了個題目,要探討一下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問題,這裏隨便說了幾句,想到哪扯到哪,歡迎討論。


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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