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紓的翻譯
(錢鍾書)
漢代文字學者許慎有一節關於翻譯的訓詁,義蘊頗為豐富。《說文解字》卷六《口》部第二十六字:“囮,譯也。從‘口’,‘化’聲。率鳥者係生鳥以來之,名曰‘囮’,讀若‘譌’。”南唐以來,“小學”家都申說“譯’’就是“傳四夷及鳥獸之語”,好比“鳥媒”對“禽鳥”所施的引“誘”,“譌”、“訛”、“化”和“囮”’是同一個字[1]。“譯”、“誘”、“媒”、“訛”、“化”這些一脈通連、彼此呼應的意義,組成了研究詩歌語言的人,所謂“虛涵數意”(manifold meaning),把翻譯能起的作用、難於避免的毛病、所向往的最高境界,仿佛一一透示出來了。文學翻譯的最高標準是“化”。把作品從一國文字轉變成另一國文字,既能不因語文習慣的差異而露出生硬牽強的痕跡,又能完全保存原有的風味,那就算得入於“化境”。十七世紀有人讚美這種造詣的翻譯,比為原作的“投胎轉世”(the transmigration of souls),軀殼換了一個,而精神姿致依然故我[2]。換句話說,譯本對原作應該忠實得以至於讀起來不象譯本,因為作品在原文裏決不會讀起來象經過翻譯似的[3]。但是,一國文字和另一國文字之間必然有距離,譯者的理解和文風跟原作品的內容和形式之間也不會沒有距離,而且譯者的體會和他自己的表達能力之間還時常有距離。從一種文字出發,積寸累尺地度越那許多距離,安穩到達另一種文字裏[4],這是很艱辛的曆程。一路上顛頓風塵,遭遇風險,不免有所遺失或受些損傷。因此,譯文總有失真和走樣的地方,在意義或口吻上違背或不盡貼合原文。那就是“訛”,西洋諺語所謂“翻譯者即反逆者”(Traduttore traditore)。中國古人也說翻譯的“翻”等於把繡花紡織品的正麵翻過去的“翻”,展開了它的反麵。釋讚寧《高僧傳三集》卷三《譯經篇·論》:“翻也者,如翻錦綺,背麵俱花’但其花有左右不同耳”,這個比喻使我們想起堂·吉訶德說閱讀譯本就象從反麵來看花毯(es como quien mira los tapices flamencos por el reves)[5]。“媒”和“誘”當然說明了翻譯在文化交流裏所起的作用。它是個居間者或聯絡員,介紹大家去認識外國作品,引誘大家去愛好外國作品,仿佛做媒似的,使國與國之間締結了“文學因緣”[6]。
徹底和全部的“化”是不可實現的理想,某些方麵、某種程度的“訛”又是不能避免的毛病,於是“媒”或“誘”產生了新的意義。翻譯本來是要省人家的事,免得他們去學外文、讀原作的,卻一變而為導誘一些人去學外文、讀原作。它挑動了有些人的好奇心,惹得他們對原作無限向往,仿佛讓他們嚐到一點兒味道,引起了胃口,可是沒有解饞過癮。他們總覺得讀翻譯象隔霧賞花,不比讀原作那麽情景真切。歌德就有過這種看法,他很不禮貌地比翻譯家為下流的職業媒人(Uebelsetzer sind als geschaftige Kuppler anzusehen)——中國舊名“牽馬”,因為他們把原作半露半遮,使讀者想象它不知多少美麗,抬高了它的聲價[7]。要證實那個想象,要揭去那層遮遮掩掩的麵紗,以求看得仔細、看個著實,就得設法去讀原作。這樣說來,好譯本的作用是消滅自己;它把我們向原作過渡,而我們讀到了原作,馬上擲開了譯本。勇於自信的翻譯家也許認為讀了他的譯本就無需再讀原作,但是一般人能夠欣賞貨真價實的原作以後,常常薄情地拋棄了翻譯家辛勤製造的代用品。倒是壞翻譯會發生一種消滅原作的效力。拙劣晦澀的譯文無形中替作品拒絕讀者;他對譯本看不下去,就連原作也不想看了。這類翻譯不是居間,而是離間,摧滅了讀者進一步和原作直接聯係的可能性,掃盡讀者的興趣,同時也破壞原作的名譽。法國十七世紀德·馬露爾神父(Abbe de Marolles)的翻譯就是一個經典的例證,他所譯古羅馬詩人《馬夏爾的諷刺小詩集》(Epigerams of Martial)被時人稱為《諷刺馬夏爾的小詩集》(Epigerams of against Martial)[8]。許多人都能從自己的閱讀經驗裏找出補充的例子。
林紓的翻譯所起的“媒”的作用,已經是文學史上公認的事實[9]。他對若幹讀者也一定有過歌德所說的“媒”的影響,引導他們去跟原作發生直接關係。我自己就是讀了他的翻譯而增加學習外國語文的興趣的。商務印書館發行的那兩小箱《林譯小說叢書》是我十一二歲時的大發現,帶領我進了一個新天地、一個在《水滸》、《西遊記》、《聊齋誌異》以外另辟的世界。我事先也看過梁啟超譯的《十五小豪傑》、周桂笙譯的偵探小說等等,都覺得沉悶乏味[10]。接觸了林譯,我才知道西洋小說會那麽迷人。我把林譯裏哈葛德、歐文、司各特、迭更司的作品津津不厭地閱覽。假如我當時學習英文有什麽自己意識到的動機,其中之一就是有一天能夠痛痛快快地讀遍哈葛德以及旁人的探險小說。四十年前[11],在我故鄉那個縣城裏,小孩子既無野獸電影可看,又無動物園可逛,隻能見到“走江湖”的人耍猴兒把戲或者牽一頭疥駱駝賣藥。後來孩子們看野獸片、逛動物園所獲得的娛樂,我隻能向冒險小說裏去追尋。因為翻來覆去地閱讀,我也漸漸對林譯發生疑問。我清楚記得這個例子。哈葛德《三千年豔屍記》第五章結尾刻意描寫鱷魚和獅子的搏鬥,對小孩子說來,這是一個驚心動魄的場麵,緊張得使他眼瞪口開、氣也不敢透的。林紓譯文的下半段是這樣:
“然獅之後爪已及鰐魚之頸,如人之脫手套,力拔而出之。少須,獅首俯鰐魚之身作異聲,而鰐魚亦側其齒,尚陷入獅股,獅腹為鰐所咬亦幾裂。如是戰鬥,為餘生平所未睹者。”
獅子抓住鱷魚的脖子,決不會整個爪子象陷在爛泥裏似的,為什麽“如人之脫手套”?鱷魚的牙齒既然“陷入獅股”’物理和生理上都不可能去“咬獅腹”。我無論如何想不明白,家裏的大人也解答不來。而且這場惡狠狠的打架怎樣了局?誰輸誰贏,還是同歸於盡?鱷魚和獅子的死活,比起男女主角的悲歡,是我更關懷的問題。書裏並未明白交代,我真覺得心癢難搔,恨不能知道原文是否照樣糊塗了事[12]。我開始能讀原文,總先找林紓譯過的小說來讀。後來,我的閱讀能力增進了,我也聽到輿論指摘林譯的誤漏百出,就不再而也不屑再看它。它隻成為我生命裏累積的前塵舊蛻的一部分了。
最近,偶爾翻開一本林譯小說,出於意外,它居然還沒有喪失吸引力。我不但把它看完,並且接二連三,重溫了大部分的林譯,發現許多都值得重讀,盡管漏譯誤譯隨處都是。我試找同一作品的後出的一無疑也是比較“忠實”的一譯本來讀,譬如孟德斯鳩和迭更司的小說,就覺得寧可讀原文。這是一個頗耐玩味的事實。當然,能讀原文以後,再來看錯誤的譯本,有時也不失為一種消遣。有人說,譯本愈糟糕愈有趣。我們對照著原本,看翻譯者如何異想天開,把胡猜亂測來填補理解上的空白,無中生有,指鹿為馬,簡直象一位“超現實主義”的詩人[13]。但是,我對林譯的興味絕非想找些岔子,以資笑柄談助,而林紓譯本裏不忠實或“訛”的地方也並不完全由於他的助手們語文程度低淺、不夠理解原文。舉一兩個例來說明。
《滑稽外史》第一七章寫時裝店裏女店員的領班那格女士聽見顧客說她是“老嫗”,險些氣破肚子,回到縫紉室裏,披頭散發,大吵大鬧,把滿腔妒憤都發泄在年輕貌美的加德身上,她手下的許多女孩子也附和著。林紓譯文裏有下麵的一節:
“那格……始笑而終哭,哭聲似帶謳歌。曰:‘嗟乎!吾來十五年,樓中鹹謂我如名花之鮮妍’——歌時,頓其左足,曰:‘嗟夫天!’又頓其右足,曰:‘嗟夫天!十五年中未被人輕賤。竟有騷狐奔我前,辱我令我肝腸顫!’”
這真是帶唱帶做的小醜戲,逗得讀者都會發笑。我們忙翻開迭更司原書(第一八章)來看,頗為失望。略仿林紓的筆調譯出來,大致不過是這樣: ‘
“那格女士先狂笑而後嚶然以泣,為狀至辛楚動人。疾呼 曰:‘十五年來,吾為此樓上下增光匪少。邀天之祐’——言及此,力頓其左足,複力頓其右足,頓且言曰:‘吾未嚐一日遭辱。胡意今日為此婢所賣!其用心詭鄙極矣!其行事實玷吾儕,知禮義者無勿恥之。吾憎之賤之,然而吾心傷矣!吾心滋傷矣!’”
那段“似帶謳歌”的順口溜是林紓對原文的加工改造,絕不會由於助手的誤解或曲解。他一定覺得迭更司的描寫還不夠淋漓盡致,所以濃濃地渲染一下,增添了人物和情景的可笑。批評家和文學史家承認林紓頗能表達迭更司的風趣,但從這個例子看來,他不僅如此,而往往是捐助自己的“諧謔”,為迭更司的幽默加油加醬[14]。不妨從《滑稽外史》裏再舉一例,見於第三三章(迭更司原書第三四章):
“司圭爾先生……顧老而夫曰:‘此為吾子小瓦克福……君 但觀其肥碩,至於莫能容其衣。其肥乃曰甚,至於衣縫裂而銅鈕 斷。’乃按其子之首,處處以指戟其身,曰:‘此肉也。’又戟之曰:‘此亦肉,肉韌而堅。今吾試引其皮,乃附肉不能起。’方司圭爾引皮時,而小瓦克福已大哭,摩其肌曰:‘翁乃苦我!’司圭爾先生曰:‘彼尚未飽。若飽食者,則力聚而氣張,雖有瓦屋,乃不能閟其身。……君試觀其淚中乃有牛羊之脂,由食足也。”
這一節的譯筆也很生動。不過迭更司隻寫司圭爾“處處戟其身”,隻寫他說那胖小於若吃了午飯,屋子就關不上門,隻寫他說兒子眼淚是油脂(oillness),什麽“按其子之首”、“力聚而氣張”、“牛羊之脂,由食足也”等等都出於林紓的錦上添花。更值得注意的是,迭更司筆下的小瓦克福隻“大哭摩肌”,沒有講話。“翁乃苦我”這句怨言是林紓憑空穿插進去的,添個波折,使場麵平衡;否則司圭爾一個人滔滔獨白,他兒子那方麵便顯得呆板冷落了。換句話說,林紓認為原文美中不足,這裏補充一下,那裏潤飾一下,因而語言更具體、情景更活潑,整個描述筆酣墨飽。不由我們不聯想起他崇拜的司馬遷在《史記》裏對過去記傳的潤色或增飾[15]。林紓寫過不少小說,並且要采用“西人哈葛德”和“迭更先生”的筆法來寫小說[16]。他在翻譯時,碰見他心目中認為是原作的弱筆或敗筆,不免手癢難熬,搶過作者的筆代他去寫。從翻譯的角度判斷,這當然也是“訛”。盡管添改得很好,終變換了本來麵目,何況添改處不會一一都妥當。方才引的一節算是改得好的,上麵那格女士帶哭帶唱的一節就有問題。那格確是一個醜角,這場哭吵也確有做作矯飾的成分。但是,假如她有腔無調地“謳歌”起來,那顯然是在做戲,表示她的哭泣壓根兒是假裝的,她就製造不成緊張局麵了,她的同夥和她的對頭不會把她的發脾氣當真了,不僅我們讀著要笑,那些人當場也忍不住要笑了。李贄評論《琵琶記》[17]裏寫考試那一出說:“太戲!不象!”又說:“戲則戲矣,倒須似真,若真反不妨似戲也。”林紓的改筆誇張過火,也許不失為插科打諢的遊戲文章,可是損害了入情入理的寫實,正所謂“太戲!不象!”了。
大家一向都知道林譯刪節原作,似乎沒注意它也象上麵所說的那樣增補原作。這類增補,在比較用心的前期林譯裏,尤其在迭更司和歐文的譯本裏,出現得很多。或則加一個比喻,使描敘愈有風趣,例如《拊掌錄》裏《睡洞》:
“……而笨者讀不上口,先生則以夏楚助之,使力躍字溝而過。”
原文隻仿佛杜甫《漫成》詩所說“讀書難字過”,並無“力躍字溝”這個新奇的形象。又或則引申幾句議論,使含意更能顯豁,例如《賊史》第二章:
“凡遇無名而死之兒,醫生則曰:‘吾剖腹視之,其中殊無物。’外史氏曰:‘兒之死,正以腹中無物耳!有物又焉能死?”“外史氏曰”雲雲在原文是括弧裏的附屬短句,譯成文言隻等於:“此語殆非妄”。作為翻譯,這種增補是不足為訓的,但從修辭學或文章作法的觀點來說,它常常可以啟發心思。林紓反複說外國小說“處處均得古文義法”,“天下文人之腦力,雖歐亞之隔,亦未有不同者”,又把《左傳》、《史記》等和迭更司、森彼得的敘事來比擬[18],並不是在講空話。他確按照他的了解,在譯文裏有節製地摻進評點家所謂“頓蕩”、“波瀾”、“畫龍點睛”、“頰上添毫”之筆,使作品更符合“古文義法”[19]。一個能寫作或自信能寫作的人從事文學翻譯,難保不象林紓那樣的手癢,他根據自己的寫作標準,要充當原作者的“諍友”,自以為有點鐵成金或以石攻玉的義務和權利,把翻譯變成借體寄生的、東鱗西爪的寫作。在各國翻譯史裏,尤其在早期,都找得著可和林紓作伴的人[20]。正確認識翻譯的性質,嚴肅執行翻譯的任務,能寫作的翻譯者就會有克己工夫,抑止不適當的寫作衝動,也許還會鄙視林紓的經不起引誘。但是,正象背著家庭負擔和社會責任的成年人偶而羨慕小孩子的放肆率真,某些翻譯家有時會暗恨自己不能象林紓那樣大膽放手的,我猜想。
上麵所引司圭爾的話:“君但觀其肥碩,至於莫能容其衣”,應該是“至於其衣莫能容”或“至莫能容於其衣”。這類顛倒訛脫在林譯裏相當普遍,看來不能一概歸咎於排印的疏忽。林紓“譯書”的速度是他引以自豪的,也實在是驚人的[21]。不過,下筆如飛、文不加點有它的代價。除掉造句鬆懈、用字冗贅以外,字句的脫漏錯誤無疑是代價的一部分。就象前引《三千年豔屍記》那一節裏:“而鱷魚亦側其齒,尚陷入獅股”(照原來的斷句),也很費解,根據原作推斷,大約漏了一個“身”字:“鱷魚亦側其身,齒尚陷入獅股。”又象《巴黎茶花女遺事》。“餘轉覺忿怒馬克揶揄之心,逐漸為歡愛之心漸推漸遠”,“逐漸”兩字顯然是衍文,似乎本來想寫“逐漸為歡愛之心愈推愈遠”,中途變計,而忘掉把全句調整。至於那種常見的不很利落的句型,例如:“然馬克家日間談宴,非十餘人馬克不適”(《巴黎茶花女遺事》),“我所求於兄者,不過求兄加禮此老”(《迦茵小傳》第四章),“吾自思宜作何者,詎即久候於此,因思不如竊馬而逃”(《大食故宮餘載·記帥府之縛遊兵》),它已經不能算是銜文,而屬於劉知幾所謂“省字”和“點煩”的範圍了(《史通》:內篇《敘事》、外篇《點煩》)。排印之誤不會沒有,但有時一定由於原稿的字跡潦草。最特出的例是《洪罕女郎傳》的男主角Quaritch,名字在全部譯本裏出現幾百次,都作“爪立支”,“爪”字準是“瓜”字,草書形近致誤。這裏不妨摘錄民國元年至六年主編《小說月報》的惲樹玨先生給我父親的一封信,信是民國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寫的,末了講到林紓說:“近此公有《哀吹錄》四篇,售與敝報。弟以其名足震俗,漫為登錄[22]。就中杜撰字不少:‘翻筋鬥’曰‘翻滾鬥’,‘炊煙’曰‘絲煙’。弟不自量,妄為竄易。以我見侯官文字,此為劣矣!”這幾句話不僅寫出林紓匆忙草率,連稿子上顯著的“杜撰字”或別字都沒改正,而且無意中流露出刊物編者對投稿的名作家常抱的典型的兩麵態度。
在“訛”字這個問題上,大家一向對林紓從寬發落,而嚴厲責備他的助手。林紓自己也早把責任推得幹淨:“鄙人不審西文,但能筆達,即有訛錯,均出不知”(《西利亞郡主別傳·序》)[23]。這不等於開脫自己是“不知者無罪”麽?假如我前麵沒有講錯,那末林譯的“訛”決不能完全怪助手,而“訛”裏最具特色的成分正出於林紓本人的明知故犯。也恰恰是這部分的“訛”起了一些抗腐作用,林譯多少因此而免於全被淘汰。試看林紓的主要助手魏易單獨翻譯的迭更司《二城故事》(《庸言》第一卷十三號起連載),它就隻有林、魏合作時那種刪改的“訛”,卻沒有合作時那種增改的“訛”。林譯有些地方,看來助手們不至於“訛錯”,倒是“筆達”者“信筆行之”,不加思索,沒體味出原話裏的機鋒。《滑稽外史》一四章(原書一五章)裏番尼那封信是曆來傳誦的.林紓把第一句筆達如下,沒有加上他慣用的密圈來表示欣賞和領會:
“先生足下:吾父命我以書與君。醫生言吾父股必中斷,腕不能書,故命我書之。”
無端添進一個“腕”字,真是畫蛇添足!對能讀原文的人說來,迭更司這裏的句法(…the doctors considering it doubtful whether he will ever recover the use of his legs which prevents his holding a pen)差不多防止了添進“腕”或“手”字的任何可能性。迭更司賞識的蓋司吉爾夫人(Mrs. Gaskell)在她的小說裏有相類的笑話,一位老先生代他的妻子寫信,說“她的腳脖子扭了筋,拿不起筆”(she being indisposed with sprained ankle,which quite incapacitated her from holding pen)[24]。唐代一個有名的話柄是:“李安期……看判曰:‘書稍弱。’選人對曰:‘昨墜馬傷足。’安期曰:‘損足何廢好書!”(《太平廣記》卷二五〇引《朝野僉載》)。林紓從容一些,準會想起它來,也許就改譯為“股必中斷,不能作書”或“足脛難複原,不複能執筆”,不但加圈,並且加注了[25]。當然,助手們的外文程度都很平常,事先準備也不一定充分,臨時對本口述,又碰上這位應聲直書的“筆達”者,不給與遲疑和考慮的間隙。忙中有錯,口述者會看錯說錯,筆達者難保不聽錯寫錯,助手們事後顯然也沒有校核過林紓的寫稿。在那些情況下,不犯“訛錯”才真是奇跡。不過,苛責林紓助手們的人很容易忽視或忘記翻譯這門藝業的特點。我們研究一部文學作品,事實上往往不能夠而且不需要一字一句都透徹了解的。有些字、詞、句以至無關重要的章節都可以不求甚解,我們一樣寫得出頭頭是道的論文,完全不必聲明對某字、某句和某節缺乏了解,以表示自己特別誠實。翻譯可就不同。原作裏沒有一個字可以滑溜過去,沒有一處困難躲閃得了。一部作品讀起來很順暢容易,到翻譯就會出現疑難,而這種疑難常常並非翻翻字典所能解決。不能解決而回避,那就是任意刪節的“訛”,不肯躲避而強解,那又是胡猜亂測的“訛”。翻譯者蒙了“反逆者”的惡名,卻最不會製造煙幕來掩飾自己的無知和誤解。譬如《滑稽外史》原書第三五章說赤利伯爾弟兄是“German-mer chants”,林譯第三四章譯為“德國巨商”。我們一般也是那樣理解的,除非仔細再想一想。迭更司決不把德國人作為英國社會的救星[26],同時,在十九世紀描述本國生活的英國小說裏,異言異服的外國角色隻是笑柄[27],而赤利伯爾的姓氏和舉止是道地的英國人。那個平常的稱謂此地有一個現代不常用的意義:不指“德國巨商”,而指和德國做生意的進出口商人[28]。寫文章談論《滑稽外史》時,隻要不根據誤解來證明迭更司是個德國迷,我們的無知很可能免於暴露,翻譯《滑稽外史》時,就不那麽安全了。
所以,林紓助手的許多“訛錯”,都還可以原諒。使我詫異的隻是他們教林紓加添的注解和申說,那一定經過一番調查研究的。舉兩個我認為最離奇的例。《黑太子南征錄》[29]第五章:“彼馬上呼我為‘烏弗黎’(注:法蘭西語,猶言‘工人’),且作勢,令我辟此雙扉。我為之啟關,彼則曰: ‘懋爾西’(注:係不規則之英語)。”《孝女耐兒傳》第五一章:“白拉司曰:‘汝大能作雅謔,而又精於動物學,何也?汝殆為第一等之小醜!’英文Buffoon滑稽也,Bufon癩蟆也,白拉司本稱圭而伯為‘滑稽’,音吐模糊,遂成‘癩蟆’。”把“開門”(ouvre)和“工人”(ouvrier)混為一字,不去說它,為什麽把也是“法蘭西語”的“謝謝”(mer ci)解釋為“不規則之英語”呢?法國一位“動物學”家的姓和“小醜”那個字聲音相近,雨果的詩裏就也把它們押韻打趣[30],不知道布封這個人,不足為奇,為什麽硬改了他的本姓(Buffon)去牽合拉丁文和意大利文的“癩蟆”(bufo,bufone),以致法國的動物學大家化為羅馬的兩棲小動物呢?莎士比亞《仲夏夜之夢》第三幕第一景寫一個角色遭了魔術的禁咒,變成驢首人身,他的夥伴大為驚訝說:“天呀!你是經過了翻譯了”(Thou art transtated)。那句話可以應用在這個例子上。
林紓四十四五歲,在逛石鼓山的船上,開始翻譯,他不斷譯書,直到逝世,共譯一百七十餘種作品,幾乎全是小說[31]。傳說他也可能翻譯基督教《聖經》[32]。據我這次不很完備的瀏覽,他接近三十年的翻譯生涯顯明地分為兩個時期。“癸醜三月”(民國二年)譯完的《離恨天》算得前後兩期之間的界標。在它以前,林譯十之七八都很醒目,在它以後,譯筆逐漸退步,色彩枯暗,勁頭鬆懈,使讀者厭倦。這並非因為後期林譯裏缺乏出色的原作。分明也有塞萬提斯的《魔俠傳》,有孟德斯鳩的《魚雁抉微》等書。不幸經過林紓六十歲後沒精打采的譯筆,它們恰象《魚雁抉微》裏所嘲笑的神學著作,仿佛能和安眠藥比賽功效[33]。塞萬提斯的生氣勃勃、浩瀚流走的原文和林紓的死氣沉沉、支離糾繞的譯文,孟德斯鳩的“神筆”(《魚雁抉微·序》,《東方雜誌》第一二卷九號)和林譯的鈍筆,成為殘酷的對照。說也奇怪,同一個哈葛德的作品,後期譯的《鐵盒頭顱》之類,也比前期所譯他的任何一部書讀起來沉悶。袁枚論詩所說“老手頹唐”那四個字(《小倉山房詩集》卷二。《續詩品.辨微》又《隨園詩話》卷一),完全可以借評後期林譯:一個老手或能手不肯或不能再費心賣力,隻依仗積累的一點兒熟練來搪塞敷衍。前期的翻譯使我們想象出一個精神飽滿而又集中的林紓,興高采烈,隨時隨地準備表演一下他的寫作技巧。後期翻譯所產生的印象是,一個困倦的老人機械地以疲乏的手指驅使著退了鋒的禿筆,要達到“一時千言”的指標。他對所譯的作品不再欣賞,也不甚感覺興趣,除非是博取稿費的興趣。換句話說,這種翻譯隻是林紓的“造幣廠”承應的一項買賣[34],形式上是把外文作品轉變為中文作品,而實質上等於把外國貨色轉變為中國貨幣。林紓前後期翻譯在態度上的不同,從這一點看得出來。他前期的譯本絕大多數有自序或旁人序,有跋,有《小引》,有《達旨》,有《例言》,有《譯餘剩語》,有《短評數則》,有自己和旁人所題的詩、詞,在譯文裏還時常附加按語和評語。這種種都對原作的意義或藝術作了闡明或賞析。盡管講的話不免迂腐和幼稚,流露的態度是鄭重的、熱情的。他和他翻譯的東西關係親密,甚至感情衝動得暫停那支落紙如飛的筆,騰出工夫來擦眼淚[35]。在後期譯本裏,這些點綴品或附屬品大大地減削。題詩和題詞完全絕跡,卷頭語例如《孝友鏡》的《譯餘小識》,評語例如《煙火馬》第二章裏一連串的“可笑!”可笑極矣!”令人絕倒!”等等,也極少出現,甚至象《金台春夢錄》,以北京為背景,涉及中國風土和掌故,也不能刺激他發表感想。他不象以前那樣親熱、隆重地對待他所譯的作品。他的整個態度顯得隨便,竟可以說是冷淡、漠不關心。假如翻譯工作是“文學因緣”,那末林紓後期的翻譯就頗象他自己的書名“冰雪因緣”了。
林紓是古文家,他的朋友們稱他能用“古文”來譯外國小說,就象趙熙《懷畏廬叟》:“列國虞初鑄馬、班”(陳衍《近代詩鈔》第一八冊)。後來的評論者也都那樣說。這個問題似乎需要澄清。“古文”是中國文學史上的術語,自唐以來,尤其在明、清兩代,有特殊而狹隘的涵義。並非一切文言都算“古文”,同時,在某種條件下,“古文”也不一定跟白話對立。
“古文”有兩方麵。一方麵就是林紓在《黑奴籲天錄·例言》、《撒克遜劫後英雄略·序》、《塊肉餘生述·序》裏所謂“義法”,指“開場”、“伏脈”、“接筍”:“結穴”、“開闔”等等——一句話,敘述和描寫的技巧。從這一點說,白話作品完全可能具備“古文家義法”。明代李開先《詞謔》早記載古文家象唐順之、王慎中之流把《水滸傳》來匹配《史記》[36]。林紆同時人李葆恂《義州李氏叢刊》裏《舊學盒筆記》也有很少被人征引的一條:“阮文達極賞《儒林外史》,謂:‘作者係安徽望族,所記乃其鄉裏來商於揚而起家者,與土著無幹。作者一肚皮憤激,借此發泄,與太史公作謗書,情事相等,故筆力亦十得六七。’傾倒極矣!予謂此書,不惟小說中無此奇文,恐歐、蘇後具此筆力者亦少;明之歸、唐,國朝之方、姚,皆不及遠甚。隻看他筆外有筆,無字句處皆文章,褒貶諷刺,俱從太史公《封禪書》得來”[37]。簡直就把白話小說和八家“古文”看成同類的東西,較量高下。林紓自己在《塊肉餘生述·序》、《孝女耐兒傳·序》裏也把《石頭記》、《水滸》和“史、班”相提並論。不僅如此,上文已經說過,他還發現外國小說“處處均得古文義法”。那末,在“義法”方麵,外國小說原來就符合“古文”,無需林紓來轉化它為“古文”。不過,“古文”還有一個方麵——語言。隻要看林紓淵源所自的桐城派祖師方苞的教誡,我們就知道“古文”運用語言時受多少清規戒律的束縛。它不但排除白話,並且勾銷了大部分的文言:“古文中忌語錄中語、魏晉六朝人藻麗俳語、漢賦中板重字法、詩歌中雋語、南北史佻巧語。”[38]後來的桐城派作者更擴大範圍,陸續把“注疏”、“尺牘”、“詩話”等的腔吻和語言都添列為違禁品[39]。受了這種步步逼進的限製,古文家戰戰兢兢地循規守矩,以求保持語言的純潔性,一種消極的、象雪花那樣而不象火焰那樣的純潔[40]。從這方麵看,林紓譯書的文體不是“古文”,至少就不是他自己所謂“古文”。他的譯筆違背和破壞了他親手製定的“古文”規律。譬如袁宏道《記孤山》有這樣一句話。“孤山處士妻梅子鶴,是世間第一種便宜人!”林紓《畏廬論文·十六忌》之八《忌輕儇》指摘說:“‘便宜人’三字亦可入文耶?”[41]然而我隨手一翻,看見《滑稽外史》第二九章明明寫著:“惟此三十磅亦非巨,乃令彼人占其便宜,至於極地。”又譬如《畏廬論文·拚字法》說:“古文之拚字,與填詞之拚字,法同而字異;詞眼纖豔,古文則雅煉而莊嚴耳”;舉“愁羅恨綺”為“填詞拚字”的例子。然而林譯柯南達利的一部小說,恰恰以《恨綺愁羅記》為名稱。更明顯表示態度的是《畏廬論文·十六忌》之一四《忌糅雜》:“糅雜者,雜佛氏之言也。……適譯《洪罕女郎傳》,遂以《楞嚴》之旨,掇拾為序言,頗自悔其雜。幸為遊戲之作,不留稿。”這充分證明林紓認為翻譯小說和“古文”是截然兩回事。“古文”的清規戒律對譯書沒有任何裁判權或約束力。其實方苞早批評明末遺老的“古文”有“雜小說”的毛病,其他古文家也都擺出“忌小說”的警告[42]。試想,翻譯“寫生逼肖”的小說而文筆不許“雜小說”,那不等於講話而咬緊自己的舌頭嗎?所以,林紓並沒有用“古文”譯小說,而且也不可能用“古文”譯小說。
林紓譯書所用文體是他心目中認為較通俗、較隨便、富於彈性的文言。它雖然保留若幹“古文”成分,但比“古文”自由得多,在詞匯和句法上,規矩不嚴密,收容量很寬大。因此,“古文”裏絕不容許的文言“雋語”、“佻巧語”象“梁上君子”、“五朵雲”、“土饅頭”、“夜度娘”等形形色色地出現了。口語象“小寶貝”、“爸爸”、“天殺之伯林伯”[43]等也經常摻進去了。流行的外來新名詞——林紓自己所謂“一見之字裏行間便覺不韻”的“東人新名詞”[44]——象“普通”、“程度”、“熱度”、“幸福”、“社會”、“個人”、“團體”[45]、“腦筋”、“腦球”、“腦氣”、“反動之力”[46]、“夢境甜蜜”、“活潑之精神”等應有盡有了。還沾染當時的譯音習氣,“馬丹”、“密司脫”、“安琪兒”、“苦力”[47]、“俱樂部”[48]之類不用說,甚至毫不必要地來一個“列底(尊閨門之稱也)”[49],或者“此所謂‘德武忙’耳(猶華言為朋友盡力也)”[50]。意想不到的是,譯文裏包含很大的“歐化”成分。好些字法、句法簡直不象不懂外文的古文家的“筆達”,卻象懂外文而不甚通中文的人的硬譯。那種生硬的——毋寧說死硬的——翻譯是雙重的“反逆”,既損壞原作的表達效果,又違背了祖國的語文習慣。林紓筆下居然會有下麵的例句!第一類象
“侍者叩扉曰:‘先生密而華德至”(《迦茵小傳》5章)。
把稱詞“密司脫”譯意為“先生”,而又死扣住原文的次序,位置在姓氏之前[51]。第二類象
“自念有一絲自主之權,亦斷不收伯爵”(《巴黎茶花女遺事》,原書5章);
“人之識我,恒多諛辭,直敝我耳。”(《塊肉餘生述》19章)譯“Spoils me”為“敝我”,譯“recu le comte”為“收伯爵”,字麵上好象比“使我驕恣”、“接待伯爵”忠實。可惜是懶漢、懦夫或笨伯的忠實,結果產生了兩句外國中文,和“他熱烈地搖擺(Shake)我的手”、“箱子裏沒有多餘的房間(room)了”、“這東西太親愛(dear),我買不起”等屬於同一範疇。第三類象
“今此謙退之畫師,如是居獨立之國度,近已數年矣”(《滑稽外史》19章)。
按照文言的慣例,至少得把“如是”兩字移後:“……居獨立之國度,如是者已數年矣。”再舉一個較長的例:
“我……思上帝之心,必知我此一副眼淚實由中出,誦經本
諸實心,布施由於誠意。且此婦人之死,均餘搓其目,著其衣冠,
扶之入柩,均我一人之力也。”(《巴黎茶花女遺事》)。
“均我”、“均餘’的冗贅,“著其衣冠”的語與意反(當雲:“為著衣冠”,原文亦無此句),都撇開不講。整個句子完全遵照原文秩序,浩浩蕩蕩,一路順次而下,不重新安排組織[52]。在文言語法裏,孤另另一個“思”字無論如何帶動不了後麵那一大串詞句,顯得尾大不掉,“知”字雖然地位不那麽疏遠,也拖拉的東西太長,欠缺一氣貫注的勁頭。譯文隻好縮短拖累,省去原文裏“亦必憐彼婦美貌短命”那個意思。但是’整句裏的各個子句,總是鬆散不夠團結,假如我們不對照原文而加新式標點,就要把“且此婦人之死”另起一句.盡管這樣截去後半句,前半句還嫌接榫不嚴、包紮欠緊,在文言裏不很過得去。也許該把“上帝之心必知”那個意思移到後麵去:“自思此一副眼淚實由中出,誦經本諸實心,布施出於誠意,當皆蒙上帝鑒照,且伊人美貌短命,非我則更無料理其喪葬者,亦當邀上帝悲憫。”這些例子足以表示林紓翻譯時,不僅不理會“古文”的限止,而且往往忽視了中國語文的習尚。他這種態度使我們想起《撒克遜劫後英雄略》那個勇猛善戰的“道人”,一換上盔甲,就什麽清規都不守了[53]。
在林譯第一部小說《巴黎茶花女遺事》裏,我們看得出林紓在嚐試,在摸索,在搖擺。他認識到,“古文”關於語言的戒律要是不放鬆(姑且不說放棄),小說就翻譯不成。為翻譯起見,他得借助於文言小說以及筆記的傳統文體和當時流行的報章雜誌文體。但是,不知道是良心不安,還是積習難除,他一會兒放下、一會兒又擺出“古文”的架子。“古文”慣手的林紓和翻譯新手的林紓之間仿佛有拉鋸戰或蹺板遊戲;這種此起彼伏的情況清楚地表現在《巴黎茶花女遺事》裏。那可以解釋為什麽它的譯筆比其它林譯晦澀、生澀、“舉止羞澀”,緊跟著的《黑奴籲天錄》就比較曉暢明白。古奧的字法、句法在這部譯本裏隨處碰得著。“我為君潔,故願勿度,非我自為也”,就是一例。“女接所歡,媰,而其母下之,遂病”——這個常被引錯而傳作笑談的句子也正是“古文”裏敘事簡斂肅括之筆[54]。司馬遷還肯用淺顯的“有身”或“孕”(例如《外戚世家》、《五宗世家》、《呂不韋列傳》、《春申君列傳》、《淮南·衡山列傳》,《張丞相列傳》),林紓卻從《說文》所引《尚書·梓材》挑選了一個斑駁陸離的古字“媰”,班固還肯說“飲藥傷墮”(《外戚傳》下),林紓卻仿《史記·扁鵲倉公列傳》,隻用了一個“下”字。這就是《畏廬論文》裏所謂“換字法”。另舉一個易被忽略的例。小說裏報導角色對話,少不得“甲說”、“乙回答說”、“丙也說”那些引冒語。外國小說家常常用些新鮮花樣,以免連行接句的“你說”、“我說”、“他說”,讀來單調,結果可能很纖巧做作,以致受到修辭教科書的指摘[55]。中國文言裏報導對話也可以來些變化,隻寫“曰”、“對曰”、“問”,“答”而不寫明是誰。更古雅的方式是連“曰”、“問”等都幹脆省掉[56],《史通》內篇《模擬》所謂,“連續而脫去其‘對曰’、‘問曰’等字”,象
“……邦無道,穀,恥也。’‘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為仁矣。’
曰‘可以為難矣,仁則吾不知也。’”(《論語·憲問》);
“‘……則具體而微。’‘敢問所安?’曰:‘姑舍是。’”(《孟子· 公孫醜》)。
佛經翻譯裏往往接連地省掉兩次,象
“‘……是諸國土,若算師、若算弟子能得邊際,知其數不?’‘不也,世尊.’‘諸比丘,是人所經國土,若點不點,盡抹為 塵……’”(《妙法蓮華經·化城喻品第七》);
“‘……汝見是學、無學二千人不?’’唯然,已見。’‘阿難,是
諸人等……’”(同書《授學·無學人記品第九》)。
這種方式在中國文言小說裏並不常見。傳奇裏象
“曰:‘金也……”青衣者誰也?’曰:‘錢也……’’白衣者誰也?’曰:‘銀也……’‘汝誰也?’”(《列異傳·張奮》);
“女曰:‘非羊也,雨工也。’‘何為雨工?’曰:‘雷霆之類也。’
……君曰:‘所殺幾何?’曰:‘六十萬。’‘傷稼乎?’曰:‘八百裏。’”(《柳毅傳》);
或者《聊齋誌異》裏象
“道士問眾:‘飲足乎?’曰:‘足矣。’‘足宜早寢,勿誤樵蘇。’” (《嶗山道士》);
都不是常規,而是偶例。《巴黎茶花女遺事》卻反複應用這個“古文”裏認為最高簡的方式。
“配曰:‘若願見之乎?吾與爾就之。’餘不可。‘然則招之來乎?”;
“曰:‘然。’‘然則馬克之歸誰送之?’”;. “曰:‘然。’‘然則我送君。’”;
“馬克曰:‘客何名?’配唐曰:‘一家實瞠。’馬克曰:‘識之。’
‘一亞猛著彭。’馬克曰:‘未之識也。’”;
“突問曰:‘馬克車馬安在?’配唐曰:‘市之矣。’‘肩衣安在?’
又曰:‘市之矣。’‘金鑽安在?’曰:‘典之矣。’”;
“餘於是拭淚向翁曰:‘翁能信我愛公子乎?’翁曰:‘信之。’‘翁能信吾情愛,不為利生乎?’翁曰:‘信之。’‘翁能許我有此善念,足以赦吾罪戾乎?’翁曰:‘既信且許之。’‘然則請翁親吾額……’”。
值得注意的是,在以後的林譯裏,似乎再碰不到這個方式。第二部林譯是《黑奴籲天錄》,書裏就不省去“曰”和“對曰”了(例如九章馬利亞等問意裏賽、二十章亞妃立問托弗收)。
林譯除迭更司、歐文以外,前期的那幾種哈葛德的小說也頗有它們的特色。我這一次發現自己寧可讀林紓的譯文,不樂意讀哈葛德的原文。理由很簡單:林紓的中文文筆比哈葛德的英文文筆高明得多。哈葛德的原文很笨重,對話更呆蠢板滯,尤其是冒險小說裏的對話,把古代英語和近代語言雜拌一起。隨便舉一個短例,《斐洲煙水愁城錄》第五章:“乃以惡聲斥洛巴革曰:‘汝何為惡作劇?爾非癇當不如是。”這是很明快的文言,也是很能表達原文意義的翻譯。它隻有一個缺點:沒有讓讀者看出那句話在原文裏的說法。在原文裏,那句話(What meanest thou by such mad tricks?Surely thou art mad)就仿佛中文裏這樣說,“汝幹這種瘋狂的把戲,是誠何心?汝一定發了瘋矣。”對語文稍有感性的人看到這些不倫不類的詞句,第一次覺得可笑,第二、三次覺得可厭了。林紓的譯筆說不上工致,但大體上比哈葛德的輕快明爽。翻譯者運用“歸宿語言”的本領超過原作者運用“出發語言’的本領,那是翻譯史上每每發生的事情[57]。講究散文風格的裴德(walter Pater)就嫌愛倫·坡的短篇小說文筆太粗糙,隻肯看波德萊亞翻譯的法文本[58],一個年輕的唯美主義者(un jeune esthete)告訴法朗士(A. France)說《冰雪因緣》隻有在譯本裏尚堪一讀[59]。傳說歌德認為納梵爾(Gerard de Nerval)所譯《浮士德》法文本比自己的德文原作來得清楚[60],惠特曼也不否認弗拉愛裏格拉德(F.Freiligrath)用德文翻譯的《草葉集》裏的詩有可能勝過英文原作[61]。林紓譯的哈葛德小說頗可列入這類事例裏——當然,隻是很微末的例子。近年來,哈葛德在西方文壇的地位漸漸上升,主要是由於一位有世界影響的心理學家對《三千年豔屍記》的稱道[62];一九六〇年英國還出版了一本哈葛德評傳。水漲船高,也許林譯可以沾點兒光,至少我們在評論林譯時,不必禮節性地把哈葛德在外國是個毫不足道的作家那句老話重說一遍了。
傳記裏說林紓“譯書雖對客不輟,惟作文則輟”;上麵所講也證實他“譯書”不象“作文”那樣慎重。也許可以在這裏回憶一下有關的文壇舊事。
不是一九三一年、就是一九三二年,我有一次和陳衍先生談話。陳先生知道我懂外文,但不知道我學的專科是外國文學,以為總不外乎理工科或政法科之類。那一天,他查問明白了,就慨歎說:“文學又何必向外國去學呢! 咱們中國文學不就很好麽?”[63],我不敢跟他理論,隻抬出他的朋友來擋一下,就說讀了林紓的翻譯小說,因此對外國文學發生興趣。陳先生說:“這事做顛倒了。琴南如果知道,未必高興。你讀了他的翻譯,應該進而學他的古文,怎麽反而向往外國了?琴南豈不是‘為淵驅魚’麽?’他頓一頓,又說:“琴南最惱人家恭維他的翻譯和畫。我送他一副壽聯,稱讚他的畫,碰了他一個釘子。康長素送他一首詩,捧他的翻譯,也惹他發脾氣。”我記得見過康有為“譯才並世數嚴、林”那首詩[64],當時也沒追問下去。事隔七八年,李宣龔先生給我看他保存的師友來信,裏麵兩大本是《林畏廬先生手劄》,有一封信說:
“……前年我七十賤辰,石遺送聯雲:‘講席推前輩;畫師得大年。’於吾之品行文章不涉一字。來書雲:‘爾不用吾壽文,……故吾亦不言爾之好處’”[65]。
這就是陳先生講的那一回事了。另一封信提到嚴複:
“……然幾道生時,亦至輕我,至當麵詆毀”[66]。
我想起康有為的詩,就請問李先生。李先生說,康有為一句話得罪兩個人[67]。嚴複一向瞧不起林紓,看見那首詩,就說康有為胡鬧,天下哪有一個外國字也不認識的“譯才”,自己真羞與為伍。至於林紓呢,他不快意的有兩點。詩裏既然不緊扣圖畫,都是題外的襯托,那末第一該講自己的“古文”,為什麽倒去講翻譯小說?舍本逐末,這是一[68]。在這首詩裏,嚴複隻是個陪客,難道非用“十二侵”韻不可,不能用“十四鹽”韻,來一句“譯才並世數嚴、林”麽?“史思明懂得的道理,安紹山竟不懂!”[69]喧賓奪主,這是二。文人好名爭 名,曆來是個笑話,隻要不發展成為無情無恥的傾軋和陷害,它終還算得“人間喜劇”裏一個情景輕鬆的場麵。
林紓不樂意人家稱他為“譯才”,我們可以理解。劉禹錫《劉夢得文集》卷七《送僧方及南謁柳員外》說過:“勿謂翻譯徒,不為文雅雄”,就表示一般人的成見以為翻譯家是說不上“文雅”的。一個小例也許可以表示翻譯的不受重視。遠在劉禹錫前,有一位公認的“文雅雄”,搞過翻譯——謝靈運[70]。他對“殊俗之音,多所通解”,流傳很廣的《大般涅槃經》卷首標明。“謝靈運再治”,撫州寶應寺曾保留“謝靈運翻經台’的古跡[71]。但是評論謝靈運的文史家對他是中國古代唯一的大詩人而兼翻譯家這一點,都置之不理。這種偏見也並不限於中國[72]。林紓原自負為“文雅雄”,沒料到康有為在唱和應酬的詩裏還隻品定他是個翻譯家,“譯才”和“翻譯徒”雖非同等,總是同類。他重視“古文”而輕視翻譯,那也並不奇怪,因為“古文”是他的一種創作,一個人總認為創作比翻譯更親切地是“自家物事”。要知道兩者相差多少,就得看林紓對自己的“古文”評價有多高。他早年自認不會作詩[73],晚年要刻詩集,給李先生的信裏說:
“吾詩七律專學東坡、簡齋;七絕學白石、石田,參以荊公;
五古學韓;其論事之古詩則學杜。惟不長於七古及排律耳。”
可見他對於自己的詩也頗得意,還表示門路很正、來頭很大。但是,跟著就是下麵這一節:
“石遺已到京,相見握手。流言之入吾耳者,一一化為雲煙[74]。遂同往便宜坊食鴨,暢談至三小時。石遺言吾詩將與吾文並肩,吾又不服,痛爭一小時。石遺門外漢,安知文之奧妙!……六百年中,震川外無一人敢當我者;持吾詩相較,特狗吠驢鳴”
杜甫、韓愈、王安石、蘇軾等真可憐,原來都不過是“狗吠驢鳴”的榜樣!為了抬高自己某一門造詣,不惜把自己另一門造詣那樣貶損甚至糟蹋,我一時上記不起第二個例。雖然林紓在《震川集選》裏說翻譯《賊史》時“竊效”《書張貞女死事》[75],料想他給翻譯的地位決不會比詩高,而可能更低一些。假如有人做一個試驗,向他說,“不錯! 比起先生的古文來,先生的詩的確隻是‘狗吠驢鳴’,先生的翻譯象更卑微的動物”——譬如“癩蟆”?——“的叫聲”,他將怎樣反應呢?是欣然引為知己?還是怫然“痛爭”,反過來替自己的詩和翻譯辯護?這個試驗似乎沒人做過,也許是無需做的。
注釋:
[1]詳見《說文解字詁林》第28冊2736—8頁。參看《管錐編·全晉文》卷論潘嶽《射雉賦》。
[2]喬治·薩維爾(George Savile First Marquess of Halifax)《散文集》譯者考敦(Charles Cotton)書,瑞立(W.Ra1eigh)編薩維爾《全集》185頁。近代德國學者(Wilamowitz-Mollendorff)和法國詩人(Valery)也用了同樣的比喻,知道的人比較多。
[3]因此,意大利大詩人列奧巴迪(Leopadi)認為好翻譯應備的條件看來是彼此不相容乃至相矛盾的(paiono discordanti e incompatibili e contraddittorie):譯者得矯揉模仿(ora i1 tra duttore necessari amente affetta),對原文亦步亦趨,以求曲達作者的天生自然(inaffetato naturale ospontaneo)的風格。詳見所著《筆記》(Zibaldone),弗洛拉(F.Flora)編本第1冊288-9頁。
[4] 維耐(J·P·Vinay)與達勃而耐(J·Darbelnet)合著《英法文風格比較》(Stylistique Comparee du Fancais et de l’Anglais)(1958)10頁稱原作的語言為“出發的語言”(language de depart)、譯本的語言為“到達的語言”(langue d’arrivee)。徐永煐同誌《論翻譯的矛盾統一》(《外語教學與研究》1963年1期)也分為“出發的語言”和“歸宿的語言”。這比英美習稱的“來源語言”(source language)和“目標語言”(target language)似乎在比喻上更配合。
[5]《堂·吉訶德》第2部62章;馬林(F.B.Marin)編注本第8冊1邱頁有注,考訂這個比方原是霍拉斯(Horace)詩的一個西班牙譯者在1591年說的。讚寧主要在講理論著作的翻譯,原來形式和風格的保持不象在文學翻譯裏那麽重要;錦繡的反麵雖比正麵遜色,走樣還不厲害,所以他認為過得去。塞萬提斯是在講文藝翻譯;花毯的反麵跟正麵就差得很遠,所以他認為要不得了。參看愛倫·坡(E.A.Poe)《書邊批識》(Marginalia)說翻譯的‘翻”就是“天翻地覆”(turned topsy-turvy)的“翻”,見《全集》,斯戴德曼(E.C.Stedmau)與沃德倍利(G.E.Woodberry)合編本第7冊212頁。
[6]《文學因緣》是蘇曼殊所輯譯詩集名,自序裏隻說起翻譯的“訛”——“遷地勿為良”(北新版《全集》第l冊121頁),並未解釋書名,但推想他的用意不外如此。
[7]《慧語集》(Spruchweisheit),神寺(Der Tempel)出版社版《歌德集》第3冊833頁。參看鮑士威爾(Boswell)《日記》(The Ominous Years)1776年4月11日記約翰生論譯詩語,李斯甘(C.Ryskamp)與卜德爾(F.A. Pottle)合編本329頁;又所作《約翰生傳》牛津版742頁。
[8]狄士瑞立(I.Disraeli)《文苑搜奇》(Curiosities of Litenature)引《梅那日掌故錄》(Menagiana),《張獨司(Chandos)經典叢書》本第1冊350頁。聖佩韋(Sainte- Beuve)有兩篇文章講這位神父,引他同時人一對信,說他發願把古羅馬詩家統統譯出來,桓吉爾等人都沒有蒙他開恩饒命(Pardonner),戴倫斯等人早晚會斷送在他的毒手裏(assassines)——見《星期一談文》(Causeries du Lundi),迦尼埃(Garuier)版第14冊136頁。十八世紀英國女小說家番尼·伯爾尼(Fanny Burney) 幼年曾翻譯法國封德耐爾(Fontenelle)的名著,未刊稿封麵上有她親筆自題:“用英語來殺害者:番尼.伯爾尼”(Murdered into English by Frances Buruey)——見亨羅(Joyce Hemlow)《伯爾尼傳》(The History of Fanny Burney)16頁。彭斯(Robert Burns)嘲笑馬夏爾詩集的一個英譯本,也比之於“殺害”(murder)——見福格森(J.De Lancy Ferguson)編《彭斯書信集》第l冊163頁。
[9]在評述到林紓翻譯的書籍和文章裏,鄭振鐸先生《中國文學研究》下冊《林琴南先生》和寒光《林琴南》都很有參考價值。他們講過的,這裏不再重複。
[10]周桂笙的譯筆並不出色;據吳趼人《新笑史》裏《犬車》條記載,周說:‘凡譯西文者,固忌率,亦忌泥”雲雲,那些意見還是很中肯的。
[11]這篇文章是1963年3月寫的。
[12]原書是she,寒光《林琴南》和朱羲冑《春覺齋著述記》都誤淆為Mon tezuma’s Daughter。獅爪把鱷魚的喉嚨撕開(rip),象撕裂手套一樣;鱷魚狠咬獅腰,幾乎咬成兩截;結果雙雙送命(this duel to the death)。
[13]普拉茲(M.Praz)《翻譯家的偉大》(Grandezza dei traduttori),見所作論文集《榮譽之家》(la Casa della fama)50頁又52頁。
[14]林紓《畏廬文集》裏《冷紅生傳》說自己“木強多怒”,但是他在晚年作品裏,常說到自己的幽默。《庚辛劍腥錄》第48章邴仲光說:“吾鄉有淩蔚廬[‘林畏廬’諧音]者,老矣。其人翻英、法小說至八十一種……其人好諧謔。”邴仲光這個角色也是林紓的美化的自塑像;他工古文,善繪畫,精劍術,而且‘好諧謔”,甚至和強盜廝殺,還邊打架、邊打趣,使在場的未婚妻愈加傾倒(第34 章)。《踐卓翁小說,第2輯《竇綠娥》一則說:“餘筆尖有小鬼,如英人小說所謂拍克者”;拍克即《吟邊燕語》裏《仙獪》的迫克(Puck),正是頑皮淘氣的典型。
[15]例如《孔子世家》寫夾穀之會一節根據《穀梁傳》定公10年的記載,但是那些生動、具體的細節,象‘旍旄羽祓、矛戟劍撥,鼓噪而至”、“舉袂而言”、“左右視”等,都出於司馬遷的增飾。
[16]見《庚辛劍腥錄》第33章、《踐卓翁小說》第2輯《洪嫣篁》。前一書所引哈葛德語“使讀者眼光隨筆而趨”,其實就是“迭更先生”《賊史》第17章所謂:“勞讀書諸先輩目力隨吾筆而飛騰。’
[17]《李卓吾批評〈琵琶記〉》第8出。據周亮工《書影》卷1,這部評點出於無錫人葉晝的手筆。錢希言《戲瑕》卷3《贗籍》條所舉葉氏偽撰書中無《批評〈琵琶記〉》,而李贄《續焚書》卷1《與焦弱侯》自言:‘《水滸傳》批點得甚快活,《西廂》、《琵琶》塗抹改竄得更妙”,袁中道《遊居柿錄》卷6也記載:“見李龍湖批評《西廂》、《伯喈》,極其細密。”不管是否李贄所說,那幾句話簡明扼要,提出了西洋古典文評所謂“似真”(vraisemblance)、“合乎情理”(Probability)的問題。
[18]見《黑奴籲天錄·例言》、《冰雪因緣·序》、《孝女耐兒傳·序》、《洪罕女郎傳·跋》、《撒克遜劫後英雄略·序》等。《離恨天·譯佘剩語》講《左傳》寫楚文王伐隨一節最為具體。據《冰雪因緣·序》看來,他比直接讀外文的助手更能領會原作的文筆:“衝叔[魏易]初不著意,久久聞餘言始覺。”
[19]林紓覺得很能控製自己,對原作並不任性隨意地改動。《塊肉餘生述》第5章有這樣一個加注:“外國文法往往抽後來之事預言,故令讀者突兀警怪,此用筆之不同者也。餘所譯書,微將前後移易,以便觀者。若此節則原書所有,萬不能易,故仍其原文。”參看《冰雪因緣》第26、29、39、49等章加注:“原書如此,不能不照譯之”,“譯者亦隻好隨他而走。”
[20]參看吳汝綸《桐城吳先生全書·尺牘》卷1《答嚴幼陵》論嚴氏譯《天演論》,“用為主文譎諫之資”,把“元書所稱西方”古書、古事“改為中國人語”。斯賓迦(J.E.Spingarn)編注《十七世紀批評論文集》(Critical Essays of the Seventeenth Century)第1冊《導言》51頁起論當時的翻譯往往等於改寫;又馬錫生(F.O.Matthiessen)《翻譯:伊麗沙伯時代的一門藝術》(Trans- lativn:An Elizabethan Aat)79頁起論諾斯(North),又121頁起論弗羅利奧(Florio),都是翻譯散文的例子。
[21]《十字軍英雄記》有陳希彭《序》,況林紓‘運筆如風落霓轉,……所難者,不加竄點,脫手戚篇”;民國27年印行《福建通誌·文苑傳》卷9引陳衍先生《續閩川文士傳》也說:“口述者未畢其詞,而紓已書在紙,能限一時許就千言,不竄一字。”陳先生這篇文章當時惹起小小是非,參看他的《白話一首哭夢旦》:“我作畏廬傳,人疑多刺譏”雲雲(《青鶴》第4卷2l期)。
[22]按指《小說月報》第5卷7號。
[23]這是光緒34年說的話。民國3年《荒唐言·跋》的口氣大變:“紓本不能西文,均取朋友所口述者而譯,此海內所知。至於謬誤之處,鹹紓粗心浮意,信筆行之,咎均在己,與朋友無涉也。”助手們可能要求他作這樣的聲明。
[24]《克蘭福鎮往事》(Cranford)《幾封舊信》(old Letters)。
[25]就象《大食故宮餘載》裏《記阿蘭白拉宮》篇加注:“此又類東坡之黃鶴樓詩”;《撒克遜劫後英雄略》第35章加注:‘此語甚類宋儒之言”;《魔俠傳》第4段14章加注:“‘鐵弩三千隨婿去’,正與此同。”
[26]豪斯(H.House)《迭更司世界》(The DickenS World)5l又169頁論迭更司把希望寄托在赤利伯爾這類人物身上。
[27]皮爾朋(Max Beerbohm)開過一張表,列舉一般認為可笑的人物,有丈母娘、懼內的丈夫等,其中一項是:“法國人、德國人、意國人……但俄國人不在內。”——克來(N.Clay) 《皮爾朋散文選》94頁。
[28]參看葉斯潑生(o.Jespersen)《近代英文法》第2冊304頁。
[29]原書是The White Company;《林琴南》和《春覺齋著述記》都誤淆為Sir Nigel。
[30]《做祖父的藝術》(L’Art d'etre Grand-pere)第4卷第1首《布封伯爵》,伐利蓋脫(Valiquette)版《雨果詩全集》786頁(‘Je Contemple,au mi1ieu des arbres de Buffon,/Le bison trop bourru,lebabouin trop bouffon”)。
[31]黃濬《花隨人聖盫摭憶》238頁:“魏季渚(瀚)主馬江船政工程處,與畏廬狎;一日告以法國小說甚佳,欲使譯之,畏廬謝不能。.再三強,乃曰:‘須請我遊石鼓山乃可。’季渚慨諾,買舟載王子仁同往,強使口授《茶花女》……書出而眾嘩悅,林亦欣欣。……事在光緒丙申、丁酉間。”光緒丙申、丁酉是1896—7年;據阿英同誌《關於〈茶花女遺事〉》裏的考訂(《世界文學,1961年 10月號),譯本出版於1899年。
[32]張慧劍《辰子說林》7頁:“上海某教會擬聘琴南試譯《聖經》,論價二萬元而未定。”
[33]《波斯人書信》(Lettres persanes)第143函末附醫生信,德呂克(G.Truc)校注本260--1頁。林譯刪去這封附“翰”(《東方雜誌》第14卷7號)。
[34]前引《續閩川文士傳》:“作畫譯書,雖對客不輟,惟作文則輟。其友陳衍嚐戲呼其室為‘造幣廠’,謂動輒得錢也。”參看《玉雪留痕·序》:“若著書之家,安有致富之日?……則哈氏黷貨之心,亦至可笑矣!”
[35]《冰雪因緣·序》第59章評語:“畏廬書至此,哭已三次矣!”
[36] 路工編《李開先集》第3冊945頁。參看周輝《金陵瑣事》卷上記李贄語,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卷4l記“巨公”、“名士”語。其它象袁宏道、王思任等人相類的意見,可看平步青《霞外捃屑》卷7下“古文寫生逼肖處最易涉小說家數”條。
[37]阮氏語不知何出;李氏是收藏家,想必轉錄阮氏手跡。
[38]沈廷芳《隱拙軒文鈔》卷4《方望溪先生傳》附《自記》。方苞所敬畏的李紱《穆堂別稿》卷44《古文詞禁八條》明白而詳細地規定了禁用“儒先語錄”、“佛老唾餘”、“訓詁講章”、“時文評語”、“四六駢語”、“頌揚套語”、“傳奇小說”和“市井鄙言”。那是一個常被忽略的重要文獻。自稱曾被李氏賞識的袁枚也信奉這些“詞禁”,參看《小倉山房文集》卷85《與孫俌之秀才書》。
[39]梅曾亮《柏梘山房文集》續集《姚姬傳先生尺牘序》:“先生嚐語學者,為文不可有注疏、語錄及尺牘氣”;吳德旋《初月樓古文緒論》第二條:“忌小說,忌語錄,忌詩話,忌時文,忌尺牘。”
[40]推崇方苞的桐城人也不得不承認他的語言很貧薄——“嗇於詞”(劉開《孟塗文集》卷4《與阮芸台宮保論文書》)。
[41]晚明作者常用這“三字八文’,例如陳夢錫《無夢園集》馬集卷4《注〈老子〉序》:“老子非便宜人也……非為人開便宜門也,老子最惡便宜。”
[42]方苞語亦見前引沈廷芳文。吳德旋《初月樓古文緒論》評袁枚“文不如其小說”條自注:“陳令升曰:‘侯朝宗、王於一其文之佳者尚不能出小說家伎倆,豈是名家?”;陳氏語見黃宗羲《南雷文定》後集卷4《陳令升先生傳》。參看彭士望《樹廬文鈔》卷2《與魏冰叔書》:“即文字寫生處,亦須出之正大自然,最忌纖佻,甚或詭誣,流為稗官諧史。敝鄉徐巨源之《江變紀略》、王於一之《湯琵琶》、《李一足傳》取炫世目,不慮傷品!”;李良年《秋錦山房集》卷3 《論文口號》九首之六:“於一文章在人口,暮年蕭瑟轉欷飲;《琵琶》、《一足》荒唐甚,留補齊諧誌怪書”;汪琬《鈍翁前後類稿》卷48《跋王於一遺集》: “至於今日,則遂以小說為古文詞矣。……亦流為俗學而已矣!夜與武曾[即李良年]論朝宗《馬伶傳》、於一《湯琵琶傳》,不勝歎息。”王猷定《四照堂集》卷 7《李一足傳》實在是根據“與一足遊最久”的韓程愈《白鬆樓集略》卷8《李一足小傳》改寫的。
[43]《冰雪因緣》15章,即“天殺之伯林伯”。
[44]《〈古文辭類纂〉選本·序》。參看朱羲冑《貞文先生年譜》卷下民國3年記林紓論“文中雜以新名詞”。清末有些人不但認為“古文”不能“雜以新名詞”,甚至在公文裏也不讚成用;江庸《趨庭隨筆》記張之洞“凡奏疏公牘有用新名詞者,輒以筆抹之,且書其上曰:‘日本名詞!’後悟‘名詞’即新名詞,乃改稱‘日本土語”(參看胡思敬《國聞備乘》卷4)。
[45]《玉樓花劫》4章。
[46]《滑稽外史》27章、《塊肉餘生述》12章又52章。
[47]《塊肉餘生述》11章又37章。
[48]《拊掌錄·李迫大夢》譯意作“朋友小會”;《巴黎茶花女遺事》:“此時赴會所尚未晚”是譯原書9章:“Il est temps que j’aille au club.”
[49]《撒克遜劫後英雄略》5章,原文“lady”。
[50]《巴黎茶花女遺事》,原書10章,原文“du devouement”。
[51]宗惟惠譯《求鳳記》的《楔言》第3節、第8節等把稱謂詞譯音,又按照漢語習慣,位置在姓名之後,例如“史列門密司”、“克倫密司”,可以和“先生密而華德”配對。
[52]原書26章:“……mais je pense que le bon Dieu reconnaitra que mes larmes etaient vrais,ma priere fervente,mon aumone sincere,et qu'il aura pitiede celle qui,morte jeune et belle,n'a eu que moi pour lui fermer les yeux et l'ensevelir。”
[53]原書20章:“蓋我一擐甲,飲酒、立誓、狎妓,節節皆無所諱。”
[54]原書第1章裏這一節從“Un jour”至“qu'autrefois”共211字,林紓隻用12字來譯。中國文字的簡括也許不需要這種例證。
[55]參看亞而巴拉(A.Albalat)《不要那樣寫》(Comment il ne faut pas ecrire)28—9頁;浮勒(H.W.Fowler)《近代英語運用法》(Modern English Usage)343頁《習氣》(Mannerism)條,1965年增訂第2版302頁《倒裝》(Inversion)又533頁《說》(Said)條。
[56]參看《管錐編·左傳》卷論哀公7年。
[57]參看培茨(R.S.Bates)《近代翻譯,(ModernTranslation)112頁所舉例。
[58]見班生(A.C.Benson)《裴德評傳》(《英國文人傳記叢書》)23頁。
[59]法朗士《文學生活》(La Vie litterature)第1輯178頁。
[60]梅裏安-蓋那司德(E.Merian-Genast)《法國的和德國的翻譯藝術》(FranzoJsische und Deutsche Uebersetzungskunst)一文裏對這個傳說有考訂和分析,見恩司德(F.Ernst)與威斯(K.Wais)合編《比較文學史研究問題論叢,(Eorschungs-probleme der vergleichenden literaturgeschichte)第2輯27頁。
[61]德老白爾(H.Traubel)《和惠特曼在一起》(With Walt Whitman in Camden Towna),白拉特來(S.Bradley)編本第4冊16頁。
[62]榮格(C.G.Jung)《現代人尋找靈魂》(Modern Man in search of a soul)裏那著名的一節已被采八通行文論選本裏,例如瑞德(M.Rader)《現代美學論文選》(A Mondern Book of Esthetics)增訂第3版、洛奇(D.Lodge)《二十世紀文評讀本》(Twentieth-Century Literary Criticism:AReader)。
[63]好多老輩文人都有這種看法,樊增祥的詩句有代表性:‘經史外添無限學,歐羅所作是何詩?’ (《樊山續集》卷24《九疊前韻書感》)。他們不得不承認中國在科學上不如西洋,就把文學作為民族優越感的根據,而且成見牢不可破。王闓運《湘綺樓日記》民國3年7月24日:‘外國小說一箱看完,無所取處,尚不及黃淳耀看《殘唐》也。”看來其它東方古國裏的人也抱過類似的態度。貢固(Edmond de Gon court)的1887年9月9日日記就記載波斯人說:歐洲人會製鍾表,會造各種機器,高明得很,可是總的說來,還是波斯人比他們高明——試問歐洲也有文人、詩人麽(si nous avons des litteratours,poetes)?——《貢固兄弟日記》,李楷德(R.Ricatte)編注足本(Texte integral)第15冊29頁;參看莫利阿(J.Morier)《哈吉巴巴在英國》(Hajji Baba in England)第54章,《世界經典叢書》版335頁。
[64] 《庸言》第l卷7號載《琴南先生寫〈萬木草堂圖〉,題詩見贈,賦謝》:‘譯才並世數嚴、林,百部虞初救世心。喜剩靈光經曆劫,誰傷正則日行吟。唐人頑豔多哀感,歐俗風流所入深。多謝鄭虔三絕筆,草堂風雨日披尋。”林紓原作見《畏廬詩存》卷上《康南海書來索畫〈萬木草堂圖〉即題其上》。康有為那首詩是草率應酬之作,“日”、“風”兩字重出,“哀感頑豔”四字(出繁欽《與魏文帝箋》)誤解割裂,對偶不工,而且章法實在太混亂。第五、六句忽然又講翻譯小說;第七句仿佛前麵第一、二、五、六句大講特講的翻譯不算什麽,拿手的是詩、書、畫;第八句把“風雨飄搖”省為“風雨”,好象說一到晴天就不用看這幅畫了。《康南海先生詩集》(景印崔斯哲手寫本)卷12《納東誨亭詩集》沒有收這首詩,也許不是漏掉而是刪去的。
[65]朱羲冑《貞文先生學行記》卷2載此聯作:“講席推名輩,畫師定大年。”
[66]《畏廬文集》裏《送嚴伯玉至巴黎序》、《尊疑譯書圖記》以及《洪罕女郎傳·跋》都很推重嚴複。《畏廬詩存》卷上《嚴幾道六十壽,作此奉祝》:“盛年苦相左,晚歲荷推致。”然而據那些信劄和李先生講的話,嚴複“晚歲”對林紓並不怎麽“推致”。
[67]夏敬觀先生《忍古樓詩》卷7《贈林畏廬》也說:“同時嚴幾道,抗手極能事。”夏先生告訴我,他“人微言輕’,所以沒有引起糾紛。
[68]據林紓《震川集選·序》,康有為對他的古文不很許可,說:“足下奈何學桐城!”《方望溪集選·序》所講“某公斥餘”,也是指那件事。
[69]林紓“好諧謔”的例子。史思明作《櫻桃子》詩,寧可不押韻,不肯把宰相的名字放在親王的名字前麵;這是唐代有名的笑話(《太平廣記》卷495引《芝田錄》、《全唐詩》卷869《諧謔》1)。安紹山是《文明小史》45—46回裏出現的角色,影射康有為,雙關康氏的姓和安祿山的姓名;在唐史裏安祿山和史思明齊名並稱。《紅礁畫槳錄》的《譯餘贅語》稱《文明小史》“亦佳絕”;《庚辛劍腥錄》9章裏的昆南陔也是“康南海”的諧音。
[70]慧皎《高僧傳,卷7《慧睿傳》、《慧嚴傳》。
[71]《永樂大典》卷2603《台》字下引了自唐至元的題詠詩文。
[72] 例如英國詩人蒲伯(Pope)說有位貴人(Lord Oxford)勸他不要譯荷馬的史詩,理由是:‘這樣一位好作家不該去充當翻譯家(So good a writer ought not to be a translator)”——司賁思(J.Spence)《舊聞錄》(Anecdotes,Observations and Characters of Books and Men)《半人半馬經典叢書,(centaur Classics)本181頁。蒲伯的仇人蒙太葛爵夫人(Lady Mary Wortley Montagu)在給她女兒(tbo Countess of Bute)的信裏談到一個小說家:“我的朋友斯莫來德把時間浪費在翻譯裏,我為他惋惜”(I am sorry my friend Smollett loses his time in translations)——《蒙太葛爵夫人書信集,《人人叢書,(Everyman's library)版449頁。1929年法國小說家兼翻譯家拉爾波(Valery Larbaud)發表了《翻澤家的庇佑者》(Le Patron des Traducteurs)那篇文章,裏麵說翻譯者是文壇上最被忽視和賤視的人,需要起來大聲疾呼,衛護“尊嚴”,抬高身分;見《拉爾波全集》迦利瑪 (Gallimard)版第8冊15頁。
[73]《石遺室詩集》卷1《長句一首贈林琴南》:“謂將肆力古文詞,詩非所長休索和。”
[74]“流言”指多嘴多事的朋友們在彼此間搬弄的是非。
[75]見《歸震川全集》卷3;同卷《書郭義官事》、《張貞女獄事》也都是有“小說家伎倆”的“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