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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終結的開始: 平權法的尾聲
(2014-04-24 16: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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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終結的開始: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的尾聲
美國最高法院四月二十一號的判決一錘定音,將加州華裔新一代移民的絆腳石(SCA5) 的憲法基礎旗幟鮮明的踢開了。 密西根州的憲法終於和加州209法案一樣:美國公共高等教育可以考慮種族因素,但絕不可以設計任何標準作為學生錄取的資格。六十年代美國對黑人在就業,合同與高等教育的歧視,曆經半個世紀的演變,已經不必要用配額製度來解決少數族裔不平等的公平製度了。這無疑是一個令華裔舉額稱慶的曆史進步。
我們加州一直走在曆史的前列。 209法案在2007 年和2010年就廢棄了平權法案。 SCA5 明顯希望把大多數的“少數”揠苗助長到高等學府。 中國新一代移民的美國夢是犧牲自己把孩子送到加大公立大學,奠定未來的美國幸福生活。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曆時三十年,從德州到佛吉尼亞州,從辛辛那提州到加州,美國各級法院一直被如何消除不平等的方式所困擾。
我們華裔中,曾經有許多優秀人才受益與平權法案而進入UC 學校而成為律師,醫生和成功商人。但時過境遷,今天的新移民隻需要一個平等的門檻,不需要特殊照顧就可以享受高等教育。SCA5和平權法案不僅砍掉了華裔幾乎唯一的樓梯,同時也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西裔少數裏的多數人的利益。
和無數草根運動一樣,反對SCA5的華裔完全沒有料到最高法院的新判決將徹底斷絕SCA5 卷土重來的可能性。 政治程序上的公平要比結果的公平對社會進步和平等和諧更重要。 SCA5 以及平權法案是建立在結果公平的努力中,但這樣的選擇畢竟背離了美國建國理念:膚色不可以是歧視的基礎,同樣,膚色也不可以是“被福利”和“被照顧”的標準。
作為美國法學院畢業的我,深為美國憲法製度的生命活力而慶幸。 公共高等教育是華裔美國夢的神經,最高法院為我們提供了上方寶劍。
本來三權分立,相互製約。選民可以投票,但合不合憲法(各州或聯邦憲法)由各州或聯邦最高法院裁定。這樣,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保證民主不會被多數人口用來欺負少數,保持法律公正。
SCA5就是要利用西裔和黑人的人口優勢欺壓亞裔,最高法院不管了不一定是件好事!
最高法院隻是說:平權不平權,他們不管,由地方選民決定!也就是說最高法院耍了個滑頭,回避了該不該平權這個問題。
SCA5就是要修改加州憲法,要是真改了,最高法院也不會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