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個年齡的人,大概對“有困難,找民警”那句話不陌生。人民警察,什麽都管,大到民眾安全,小到小孩撿的一分錢,有啥問題,找民警就能解決。小時候俺就是這麽想的。
民警是一次都沒找過,所以不知道找了之後能不能解決問題。這麽糊裏糊塗地混到了現在這個年齡,突然發現,人最痛苦的,不是生活中的柴米油鹽,而是靈魂沒有安放的地方。變化的社會,複雜的人心,不斷冒出來的新的科技或思想理念,讓我不知所措。於是上網,於是看書,於是各種連續劇、電視、電影一本一本地看。原因很簡單:在一個變化的環境中,尋找答案,尋求所謂的真理真相。
這種靈魂迷失的感覺我不知道其他同學有沒有過。但我很幸運地找到了尋求真相真理的方向(雖然還有很長的路走)。這個方向,在我看來,就是超脫,就是擺脫任何“觀念”,忘記“希望”,隻看“現實”。因為,即使我們以為是真理的觀念,也隻是在一定時間、空間條件下存在的觀念。
簡單地說,就是放棄觀念上的“應該是這樣的吧”,隻看事實“事情就是這樣的”。或者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這是《金剛經》裏的話。前麵一句話是“不取於相,如如不動。”真理真相無形無相,遍布虛空,要按照不生不滅的本性來認識。不要在一切事物和現象上生出執著之想,也就是不要執著於法相。
如果就這麽看,《金剛經》很難理解。這就使這本經並不被廣泛閱讀的原因之一。不過,幸好有很多有能力深入淺出解釋佛經的學者幫我們釋疑,南懷瑾大師就是這樣詮釋了很多經文。
對於法相,南懷瑾大師是這樣解釋的:
“首先我們要了解什麽叫法相?一切的現象、觀念都是現象,是意識思想構成的一個形態。每個人意識裏都有自己一個構想,幻想;幻想久了,變成牢不可破的一個典型,自己就把它抓得牢牢的。這個就是意識思想境界裏的形態,在佛學名辭裏叫做法。法包括了一切事,一切理,一切物,一切思想觀念。
譬如大家認為大徹大悟,一片光明,都在清淨光明中,在一般人心目中,下意識已經構成一個形態,認為悟了道打起坐來,大概內外一片光,連電力公司的發電機都可以不要了。把光明看成電燈光、太陽光、月亮光那樣,下意識的構成法相,構成一個形態在那裏。”
我看的《金剛經》總共不過三十二品,五千來字,與《道德經》差不多。因為古文晦澀難懂,必須結合大師的解釋一起看。幸運的是,南懷瑾大師的解釋不僅通俗易懂,而且常常很風趣幽默。“金剛”的名字,說的就是堅強、堅硬。凡以此悟道的,內心變得強大而不易受傷害。這是我很推崇《金剛經》的原因之一。
在我看來,這個世界很大,曆史很久,文化種類太多,人的個性不同,而我們每個人都處在這個曆史的一小段,麵對的也隻是我們可能麵對的那一小部分人。所謂對錯,都是“觀念”給與的對錯。所謂美醜,也是先有“標準”才能評判美與醜。而觀念與標準本身也沒有對錯和好壞,而是在某個時間段某個群體裏大多數人形成的,可以稱之為“道”。可是,什麽才算“大多數人”,這又是各人所處的環境相對而言的。我一直要想找到“真理真相”,最後發現,憑人的大腦根本找不到絕對的真理真相,隻有發生了的是發生了,沒有發生的沒有發生。不過如此。
所以我的精神足夠強大。我足夠自信到不去想還沒有發生的事情。如果發生,我寧可從人性上找原因,從法律中找保護,而不是用我們年幼時學的禮教去評判,也不會用觀念去束縛。因為,沒有任何禮教或觀念是永恒的。一切都要以“空”為本。。。
我想引用《壇經》中的一段話結束這篇文章。在我引用前,還是要先聲明一下,其實所有的“引用”都是斷章取義,取文章之一小段為自己所用,支持自己的觀點。真正要明白《金剛經》和《壇經》,還需要自己全麵的閱讀和理解。《壇經》是六祖慧能的傳法記錄。其中有一段這樣說道:
“於世間善惡好醜,乃至冤之與親,言語觸刺欺爭之時,並將為空,不思酬害。念念之中,不思前境。若前念、今念、後念,念念相續不斷,名為係縛。於諸法上,念念不住,即無縛也。此時無住為本。”
所以,“有困難,找民警”,這句話俺不知道是不是真理;但有困惑,找《金剛經》和《壇經》,一定不會讓你失望。破除觀念,接受現實,是我們讓自己在這個變幻的社會中不迷失的一個法寶。最終,我們在這個世界上隻生存不過幾十年,你是想被觀念束縛還是想被現實束縛?跳出思維的框框,給自己的心一個超脫吧。
俺的這篇文章比較悶,在這方麵修行也比較淺。多謝你們閱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