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感恩節到新年這段時間是逛店逛超市最開心的時候,什麽都有,今天去超市想去看看櫻桃到了沒有,竟然發現了Kobe Ribeye。好開心,馬上買下,今晚就是他了。
我比較喜歡煎牛排,又快又好吃,不容易失手。
回來馬上放冰水裏放血水,一個半小時,換了3趟。平時都是放3個小時的,今天回來晚了,隻好匆忙了。然後用towel paper包住,把裏麵的水吸掉。這點一定不要省,這樣煎出來的牛排表麵比較脆。我前前後後換了3次左右。然後開始煎了。煎之前灑海鹽,黑胡椒,和澆點canola oil,然後稍微按摩一下
鍋一點要熱,滾熱滾熱的鍋,然後把牛排把熱騰騰的鍋上一扔,趕快跳開,大約30秒後(Alton Brown說的)再翻身,我等了45秒。因為給小朋友吃的,燒了稍微老點,在medium到medium well之間。我自己的30秒就夠了。翻過兩次身基本上就好了。用手指按按,肉緊的程度和手掌的彈性象類似。這裏有圖,比較容易看懂。
http://lifehacker.com/267250/determine-the-doneness-of-a-steak
出鍋以後,先不要切,用foil蓋上,靜置2-3分鍾,這時候就可以做sauce,把剛才的熱鍋趁熱叫上紅酒和一點點水,燒開燒濃,嚐下鹹淡即可。然後就可以切了,開吃。
打了好多字,但是真的做起來,10分鍾都不到。非常快。
兒子看到我用紅酒做醬,非要裝摸做樣的喝酒,好把好把,就用你的butter beer的杯子裝點apple cider。充充大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