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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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做過便衣警察

(2010-11-11 16:46:26) 下一個

那是1983年的夏天,正值我大學畢業。全國公檢法係統正開展加強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罪犯的“嚴打”鬥爭。這場鬥爭是在中央和政府統一領導部署下,由省,市,地區,縣各級黨政組織執行,自上而下地層層深入貫徹落實,組織各級公檢法機關和部門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按照中央精神從重,從嚴,從速地進行一場全國性的“嚴打”嚴重,惡劣的各類刑事罪犯。如此聲勢浩大的引發各方關注,牽動全體民心的一場整頓社會治安的運動,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而文革時期,砸爛公檢法,機構撤銷解散,人員調離改行,各級公安部門警力嚴重不足,靠現有的執法人員隊伍難以打好這一仗。




中央要求各地積極配合公檢法部門,在各個機關,企業和學校抽調幹部,集中人力確保“嚴打”鬥爭的有效開展徹底實施。(我這裏是不是象在做形勢報告?哈哈!玩笑)因此我在的那個市也全麵向全社會抽調了大批幹部參加這場鬥爭,那時我剛剛畢業分配到機關工作,還沒報到呢,學校就通知我先去市公安局報到,算是借調一個月的臨時警員。和所有被抽調的其它臨時公安一樣,隻是聽了半天的形勢宣傳報告和接受了一通政治思想,組織紀律教育,就被分到基層派出所當了一名便衣警察。

 



派出所是公安係統機構建製中最底層,最小的編製,隸屬於區公安分局,一個分局據地段管轄的範圍大小來設立多少個派出所,一般有10 來個吧,一個派出所的人員編製大概就十幾個。就這麽個小機構,十幾個人,七,八條槍,它的職能和職權可不小。大到刑偵國際,國內重大犯罪案件,小到幾千戶人家的戶籍管理和芝麻大的民事糾紛。別看到警匪片裏什麽國家安全部,省公安廳的刑警威風凜凜,身手不凡的,要是沒有派出所小公安的最初發現和前期鋪墊,沒有居委會老太太的高度階級警惕的跟蹤舉報,那些後來的James Bond玩什麽酷啊。

 


在正式走上社會之前,能成為這樣集體中的一員,和他們朝夕相處共同工作和戰鬥真是一次難得的社會實踐和鍛煉。懷著這樣的心情,我走進了派出所的小平房。那天早上,在他們的早會上,所長和指導員熱情地接待了我,並向那些警察介紹我跟說:“這是新來幫助我們工作的大學生“。看到他們每個人都是那麽年輕精幹,一身的警服莊嚴正氣,我立刻覺得自己的渺小。雖然那時的警察還不是警校畢業出來的,大多數都是複員軍人,包括所長和指導員也是專業軍人,是他們自嘲的工農幹部,可是初次相見,在他們麵前我卻沒了底氣,怎麽也找不到那種文化修養上的優越感。

 


我的工作從跟著女戶籍警老吳幹起,因為是女警員,老吳負責戶籍和內勤工作。那時的公安工作條件很差,所裏根本沒有警車,小警察執行任務,外出搜集材料,調查取證都是踩著自備的單車,冬天寒風凜冽,夏日驕陽似火,風裏雨裏的整天與魔鬼打交道,甚是辛苦。相對來說戶籍警要輕鬆些,可以總坐在辦公室處理文件,申辦戶口,轉遷等文檔管理工作,可是中國的戶籍製度實際是政府強製性實行的城鄉隔離,造成法定製度下的高度歧視和社會不公。

 


一個管理幾千戶人家的派出所,每天有各種各樣的戶口問題來這裏解決辦理,既要堅持原則,掌握好政策,又要有熱情愛心,懂得百姓的疾苦,盡量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解他人之難,給人以方便。和老吳學到了多種戶籍的問題處理,拆遷分戶的,外來暫住的,大學生畢業落戶的,複轉軍人落戶的,隨軍家屬農轉非的等等。每天一個小小的戶口辦理窗前,有各種鬧劇悲劇上演,哭訴求情的,撒潑罵街的,咆哮動粗的,沒有臨危不懼的膽魄和巋然不動的氣勢是壓不住陣的。也有新婚遷戶,喜得貴子,夫妻團圓等喜慶祝福的喜劇場麵出現,戶籍室接待台上總是喜糖點心不斷。就這麽一個小本本,讓我看到了戶口,這一
 無形而又沉重的枷鎖,困住無數疲於奔命的人們之嚴峻社會問題


改革開放初期,治安形勢嚴峻,殺人,搶劫,強奸,盜竊等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甚為囂張,社會影響極壞的惡性事件接連發生。隨著“嚴打”鬥爭的迅速深入展開,文革內亂多年積壓一大批打砸搶分子、盜竊犯和流氓團夥案逐漸得到清理和偵辦,這時我也被充實到“嚴打”鬥爭的第一線,直接參加案件的刑偵,審訊和辦案工作。記得那時派出所小院裏都有集體宿舍,因為基層警察實際上是
724小時工作製的,這個警察之家是他們見縫插針的養精蓄銳的小窩。年輕的警察們隻是在每天早會時穿上警服,讓整個集體彰顯一下軍容風紀的氣氛,給新的一天提提士氣,之後就回宿舍換上便衣下片,下段公幹去了。雖然我是編外,總是便衣,可是自此進了派出所,他們就把我當成他們的戰友了。可我也隻有在他們便衣的時候才覺得是他們其中一員,能和他們一起便衣出去辦案,提審犯人,做審訊筆錄,真是新鮮,刺激又過癮,一直到那場鬥爭結束很久,還有人在街上指證我說:“那個女孩是便衣”。


那時畢竟剛出校門,單純又柔弱,真正接觸到具體案犯,麵對那些凶殘的罪犯時,心裏是有些膽怯的,常常是罪犯的雙眼直勾勾地盯著我,我卻眼光遊離不敢正視他們邪惡的目光。特別不願意審流氓犯,當你要追究犯罪細節來給罪犯定性時,流氓是敢作敢為的,什麽都能給你描述得有聲有色,髒話中帶著行話暗語,醜陋齷齪不堪。我們那時的女生可沒現在的女孩這麽開通見多識廣,有經驗,什麽都不在乎。我那時連個“強奸“二字都羞於啟齒,哪受得了這種汙言穢語的摧殘,一場審訊折磨下來弄的自己麵紅耳赤,身心煎熬。那些小警察就取笑我說:“你是在審犯人呢,還是犯人在審你?”。我還向他們抱怨說:“以後不要給我這種流氓案子,你們是在教唆我。難怪人們把警察稱為職業流氓呢”。後來他們為了使我心智強盛,增加威懾力,讓我穿上警服提審犯人,提取口供。一身警服就是一身威嚴,一種膽魄,一副鐵骨和一份殺傷力。那句話怎麽說來著,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漸漸地案子辦得多了,也有經驗了,整天不是跟魔鬼打交道,就是跟這些職業流氓警察分析案子,把自己弄得跟老江湖似的,一天天也茁壯成長起來,不再那麽怯弱羞澀了。因為所裏沒有女警員,我接受了許多女犯案子,後來又調我到分局看守所去提審看押女犯人。


現在想起
1983年的那次“嚴打”,確實搞過頭了,冤枉了不少人。一些罪不至死的人死了,一些小紕漏也上綱上線重判了。當時提出的口號就是:可抓可不抓的,堅決抓;可判可不判的,堅決判;可殺可不殺的,堅決殺。記得9.4那天晚上,全市行動,各區地段執法人員,包括許多單位的安全保衛人員,工廠工人糾察隊,街道治安,居委會治保的全體出動,連夜抓捕大量不法分子,5號清晨公園裏,冷清的街道旁,機關單位僻靜院牆根下滿是被拷和繩綁的“小流氓”,這些人被扭送到公安局去,照成了各區看守所人滿為患。許多人,許多行為至多算是思想開放大膽,意識超前,行為不撿或是小偷小摸,就被判了三年五年的。


記得在看守所提審一名女犯,案犯定罪是詐婚,就是和農民假結婚騙取錢財再逃婚那種。看押審訊時發現該女犯很文靜清秀,在號子裏也很守規矩,從不跟同監的女痞子胡鬧。看她渾身上下遍體鱗傷,步履蹣跚的,才知道那是逮捕前被當地農民打的,審訊時她說,她還沒有跟農民領結婚證呢,就被發現了,要不是被捕,差點兒被農民打死。就這樣可能要判個三五年,她還要感激政府救了她一條命。
  還有一個案子,正巧涉及到我的大學同學楊某,有一天他的一個小混子朋友到他家來玩,楊某因為有事留下小混子先走了,結果那小子就叫了一個女混混一起在楊某家幹那事了,被鄰居報了公安。這事本來根本不關楊某的事,可是在“嚴打”中,也被算作是“提供作案場所“被公安拘留。他那時來找過我,想了解情況,可那會兒我是有組織,有紀律的人了,不能對他說什麽。結果學校把他發配到郊縣的一個單位去了。還有偷了一輛自行車就當盜竊罪判兩年的,男男女女廝混在一起就被定為流氓罪的,這些也都是有法可依,執法辦案的。直到1997年,中國修訂的《刑法》才廢除了流氓罪。


在嚴打戰役中,許多人犯事了,進去了都是僅僅屬於道德品質,行為操守方麵的過失就定了罪,在當時那個特定時期,特定形勢下,確實出現了打擊麵過寬,小罪重判,甚至錯殺錯判的現象。跟今天這些巧取豪奪的貪官汙吏,製造偽劣假冒產品的奸商比比,看看現在坑蒙拐騙,陰損毒辣,吃喝嫖賭盛行的世風,如今這些禍國殃民的混蛋真是趕上好年頭了,而嚴打時那些冤屈隻能白冤了,蹲大牢的也隻能白蹲了,他們是小偷流氓,不是右派,哪有日後的摘帽,平反,翻案?此一時彼一時啊!想想當時的一些做法是很極端,竟然製定實施過嚴打指標,要求各級執法部門力爭完成或超額完成嚴打指標。隻當是生產犯人那,真能搞。“嚴打“分為幾個戰役,我隻是參加了最緊張,戰果最輝煌的第一戰役,做了一回
40多天的便衣警察,短暫而精彩,也為我的人生經曆點染了一筆彩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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