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變法與商鞅變法
我們隻知曆史上最早最著名變法者,乃兩千年前戰國時代的商鞅也。曆史的看,商鞅變法為暴力打天下、暴力統一天下,暴力治國,確實立下了汗馬功勞,對整個兩千年的封建製度產生了深遠影響。秦孝公(公是王的前身)和秦惠王父子兩代為後來秦的統一天下奠定了基礎。商鞅的變法,主要廢除奴隸主土地國有製,實行土地私有製,某種程度上順應了封建社會的曆史發展潮流,可以快速崛起。當然也可以導致快速滅亡。他的“連坐法”就是一種惡法:一人犯法,株連親戚朋友老師等五族,就是後來株連九族的初始版。中國第一個封建王朝——秦朝,就是快速崛起快速滅亡的過程。商鞅變法推動了秦朝快速崛起和大一統的到來。
商鞅推行的嚴刑峻法,隻適合於秦孝公那一代。隻適合統治老百姓,不適合針對統治集團,至少刑不上統治集團核心成員。到了公元前338年,商鞅意想不到的局麵從天而降:"前338年,秦孝公病危,想傳位於商鞅,商鞅推辭不接受。同年,秦孝公去世,其子惠文王趙駟即位,即秦惠王。這時,商鞅想要告老退休,有人向秦惠王說:‘大臣功高蓋主就會危害國家社稷,對身邊的人過於親近就會惹來殺身之禍。現如今秦國的男女老幼隻知道商鞅的新法,而不知道君上您。況且君上您與商鞅有仇,願君上早下決斷。’”顯然,商鞅想要告老退休,說明他知道大事不妙,但是已經晚了。秦孝公為何病危時,不直接讓位給其子趙駟,而要傳給商鞅?其實這也是一部高棋,這可先保住其子性命。後來,還是其子趙駟---惠文王得勢,果然有人告發拿下商鞅要謀反,大權沒有旁落。
”正在這時,公子虔等人借機告發商鞅謀反,秦惠文君於是派人捉拿商鞅。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見他未帶任何憑證,便告訴他說‘商君之法’(即商鞅之法)規定,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連坐’治罪的。商鞅感歎‘製定的新法竟然遺害到了這種地步’,這就是成語‘作法自斃’的來曆。“(以上引自《商鞅之死》詞條)。大家都知道,商鞅最後下場是五馬分屍。
那麽筆者為何用“劉少奇變法”與“商鞅變法”相提並論之標題呢?因為從未聽說有劉少奇變法一說呀。是的,所以筆者才決意要寫這篇文章。且聽分解。那是因為今天(5月16日)筆者在微信上看到網友轉發的一篇無標題(不知是遺漏還是回避)文章,開門見山寫到:“但是,54憲法通過之後,中共領導人很快就發現,法律製度本身其實把雙刃劍——既能打倒敵對勢力,反過來會約束共產黨自己。顯然,對中共共產黨人而言,這是一個從未真正麵對的問題。從我們目前能狗看到的資料表明,這部憲法通過還不到半年,黨的主要領導人就有點覺得它礙手礙腳了。”
看到這裏,我們就會一下子聯想到毛澤東曾對斯諾說的:“我像一個打傘的和尚,(無法無天)”的那種天馬行空、我行我素、目無法紀的狂傲心理寫照(而江青則更露骨的效法:“我就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但是卻沒有聽到劉少奇類似的話。以為劉比毛法紀觀念要強一些。
萬萬沒想到,微信上這篇文章是這樣泄露天機打的:“1955年1月間,時任最高人分民檢察院檢察長張鼎丞向中共第二號領導人劉少奇匯報工作後,劉指示說:“我們的法律,不是為了約束自己,而是用來約束敵人,打擊和消滅敵人的。7月間,劉又在北戴河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人指示說:“我們的法律是要保護人民去同敵人鬥爭,而不能約束人民的手足。如果哪條法律束縛了我們自己的手足,就要考慮廢除這條法律。”與此同時,,,,劉還說:“ 憲法已經規定了 ,逮捕和起訴 都要經過檢察院。 如果未經過檢查批準,捕人是違法的。 所以檢察院要很快把批捕、起訴全部擔當起來。黨委決定要捕的,檢察院要逼著眼睛蓋章。這樣做也可能有錯,這在黨內可以講清楚,但對外,都要由檢察院出麵擔起來。,,,如果檢察院不做黨的擋箭牌,民主人士就會利用這點來反對黨,結果可以說等於是檢察院反對黨。”劉還再三強調:“檢察院必須掌握在黨的手裏,這個機關同公安機關一樣,同樣是黨和人民同反革命分子作鬥爭的銳利武器,必須掌握自己人手裏。必須保證檢察機關在組織上絕對純潔。”劉的這些指示,是否事前與毛等溝通與協商並不重要。因為劉已經表達了獨裁專製者共同心聲和共識。其實,這並不影響他們後來的勾心鬥角、反目成仇、你死我活,成王敗寇的封建王朝的惡性循環。
從上述所引劉少奇的指示,就是對憲法的修正,無需其他社會黨派、團體、階層來介入,更不要說民眾。換句話說,就是將民主社會的普世憲法變成專製社會的黨國法。如果說毛的“和尚打傘,無法無天”赤裸裸反應目無憲法的野蠻性,那麽劉將憲法變革成黨國法,則帶有一定的荒謬的黨性的理論性、虛偽性和欺騙性。其實,他們並不敢公開宣傳劉的變法指示。但卻暗中推行人治性的黨國法。
且看劉少奇變法指示之後的憲法走向:"1957年3月17日,毛澤東致信周恩來、陳雲、彭真、陸定一:‘大學、中學都要求加強思想、政治領導和改進思想、政治教育,要消減課程,要恢複中學方麵的政治課,取消憲法課,要編新的思想、政治課本,要下決心兩係統抽調幾批得力而又適宜於做學校工作的幹部去打、中學校工作,要賦予高等教育部和教育部以領導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務。以上各點,請中央討論一次, 並做出決定。’(見《毛澤東年譜》)此時距離《五四憲法》頒布僅兩年半,同時,距離後來被稱之為‘陽謀’的反右鬥爭還有兩個半月的時間。毛何以在此時此刻信中專門提及‘取消憲法課’給後世的法學和留下了巨大的懸念。”難道留下的僅僅是懸念嗎?它也給中國老百姓留下了沒有法治、隻有人治的概念,從而使民眾變成群愚群氓,成為統治者要麽是暴民、要麽是順民的一種工具,所謂無產階級專政的基石。所以,毛在反右鬥爭中,才敢一舉打掉幾十萬社會各行各業名流、專家、學者、教授、高級知識分子和有識階層,才敢發動人海戰術式的大躍進,才敢讓9千萬農民參加大煉鋼鐵,才敢大搞人民公化。
反右運動,沒有觸及黨內高層,黨內高層保持高度一致。這就進一步助長了毛更加淩駕於黨中央之上,才敢於在黨內高層發動以彭德懷為首的右傾機會主義運動,又打掉黨內外幾百萬幹部和知識分子,甚至還包括幾屆應屆大學畢業生為反動學生。最後,毛終於敢把自己的“神權”推向登峰造極:發動推向全國的宮廷政變---文化大革命。黨紀國法都成了一紙空文。
具有極大諷刺意味的是,劉少奇“變法”十年之後,他自己萬萬想不到的是:文革伊始,他自己就成了敵人,成為人民與之進行鬥爭的反革命分子(雖然後來平反了,但他的老命已被折磨丟了,就差十天過71歲生日)。他埃的鬥,不亞於當年惡霸地主被鬥的遭遇。剛品嚐挨鬥滋味的劉,也像兩千年前商鞅請求解甲歸田。但他與商鞅一樣,為時已晚,回鄉種田已成奢求。再說,劉早已成為毛夢寐以求的獵物,見獵物已經捕到手,狂喜還來不及哩,豈能放虎歸山?!
“據說,1967 年8月5日,在中南海院內經受了一次批鬥之後,劉少奇手拿《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抗議道:‘你們怎樣對待我個人,這無關緊要,但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我要捍衛國家主席的尊嚴。誰罷免了我國家主席?要審判,也要通過人民代表大會。我個人也是一個公民,憲法保障每一個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破壞憲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嚴厲製裁的!’”(引自網上《劉少奇在文革時捧著憲法說了什麽話?》一文)不管劉是否說過這樣一番話,但是從人性心裏邏輯分析推理,劉至少會那樣想和思考的。至少他會想到他當年是如何修正憲法來保護自己和他的同伴、戰友們的那番獨裁專製性的宏論;甚至明白了害人則害己一說,也會在自己頭上應驗。
總之,在黨魁之下的國家元首——劉少奇的境遇、作為和命運還真有點像兩千年前第一個封建王朝建立之前的商鞅。劉少奇的變法就是商鞅變法的升級版;劉少奇的下場也是商鞅場的升級版。(精神綠洲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