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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中國的“國家資本主義”?

(2012-03-04 18:08:42) 下一個
如何理解中國的“國家資本主義”?
Stanley Lubman

國國家副主席習近平上個月的訪美之行結束不久,世界銀行(World Bank)最近又發布了有關中國經濟前景的報告,這兩件事可能再次引發圍繞國家主導的“中國模式”這一經濟發展道路的論戰。隨著這些爭論的展開,顯而易見的是,中國版的“國家資本主義”(與之相對的是市場資本主義)仍然沒有被外界充分理解。外界預期,習近平將成為中國下一任最高領導人。

更好地理解中國的經濟體製不僅是為了針對全球經濟前景進行抽象的爭論。中國經濟中的國有部門的持續擴張不僅限製了私營部門的發展,也令國有企業在國內的一些市場享受著外企無法得到的優待。隨著國有企業對外投資的擴大,有可能成為中國投資目的地的國家需要更加了解國家所有和國家控製之間時常出現的關聯。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Columbia Law School)從事公司法比較研究的學者米爾霍普(Curtis Milhaupt)和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社會學專業研究生林立文(音)最近共同撰寫的一篇論文,為了解國有企業組織中所謂的“黑匣子”部分提供了有益的借鑒。

林立文和米爾霍普在文章中寫道,中國經濟製度的基礎是由大型國企和相關企業組成的“垂直一體化的多個集團”。每個集團都有“中央控股公司”,即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該機構是所謂的骨幹企業的主要股東。反過來,骨幹企業擁有這一集團中所有國有企業(包括一家金融公司,該金融公司為成員公司提高融資服務)的多數股權。

這些垂直一體化的集團共同控製著大約120家國企,由政府通過國資委進行控製。林立文和米爾霍普在文章寫道,國有企業的總資產相當於中國2010年國內生產總值(GDP)的62%。集團間通過設立合資企業、結盟和持股的方式建立聯係。此外,上述結構中存在著一個平行的黨組織結構。中共中央組織部決定國企的高管人選,反過來,一些高管在政府和黨內擔任職務。兩位作者強調,在這種結構中,存在著若幹條自上而下的指揮鏈。文章中說,這些等級森嚴的結構存在於複雜的網絡之中,網絡中不僅有其他公司,還有黨和政府的機構,這些公司和機構在有關生產和政策執行等諸多事務中互相交流,互相合作。

這一體係對市場競爭有著深遠的影響。一方麵,國有企業得以免受反壟斷製裁。另外,正如《經濟學家》(Economist)在最近的一次訪談中指出的那樣,政府有選擇性地執法,令私營部門的競爭者動彈不得,而且外企也被擋在門外,不得收購當地企業。

理解國有企業的治理方式並不容易。林立文和米爾霍普說,國資委會對國有企業的股份轉讓擁有控製權。大多數國有企業沒有董事會,股東的權益不受重視。

美國密歇根大學(University of Michigan)的豪森(Nicholos Howson)和喬治華盛頓大學(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的克拉克(Donald Clarke)最近通過對中國股東派生訴訟進行研究發現,盡管在有限責任公司(封閉公司)使用派生訴訟起訴內部人士和控股股東濫用權力的案件不少,與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關的衍生訴訟(包括上文提到的集團中的國有企業)居然完全沒有。同時,研究發現,由於股東對封閉公司(即中國法律框架下的有限責任公司)訴訟的出現,私營部門的透明度得到了改善。

雖然國資委對受其監管企業的控製力度可能有所不同,但實際上每家國企都由內部人士控製,這意味著企業治理非常薄弱。股東在公司事務方麵沒有任何話語權,也不能向法院提出申訴。缺乏透明性意味著公司的管理不當可以很容易被隱藏。

圍繞中國法律和中國國內公司治理的問題看似遙遠,實則不然。如果任何一家國企有意在美國投資,都必須接受跨部門的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審查。該委員會負責對有可能損害美國國家安全的合並或收購案進行評估。美國法律特別規定,外商投資交易中的外國實體如為外國政府所有或控製,就必須接受審查。外國公司有舉證責任,證明自己不會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正如兩個知名案例所示,這項標準不僅含糊不明,而且整個過程帶有政治意味。

或許最引人注目的莫過於中國國企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China National Overseas Oil Corporation,簡稱:中海油)2005年試圖收購美國加州聯合石油公司(Unocal)一事。在接受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審查之際,這樁收購案便引發美國國會的激烈批評,最終導致中海油撤回收購提案。據說當時喬治城大學法學院(Georgetown Law School)中國問題專家費能文(James Feinerman)曾說,有關美國國家安全的爭論與一種視中國為危機的零和觀點緊緊聯係在了一起,這種觀點認為,如果他們以後會成為我們的敵人,我們就不能給他們任何好處和優勢。

這種觀點在2011年得到凸顯,當時中國電信公司華為(Huawei)試圖收購加州一個小公司。華為說自己是民營企業,不是國企。在這筆交易接受監管者調查時,彭博(Bloomberg)一篇報道援引情報官員的話說,華為與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國家安全部官員關係密切,並似乎保持定期聯係。在美國國會的強烈反對下,華為最終撤回了收購提案。

在這宗華為收購案鬧得沸沸揚揚之際,《華爾街日報》一篇報道預測,隨著2012年美國總統大選的臨近,政客們都在尋找批評對象,中國公司在美國所處的環境隻會愈發惡化。從不久前共和黨的部分總統參選人進行黨內初選時所發表的言論中就可看出,這種擔心不無道理。《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去年11月指出,羅姆尼(Mitt Romney)與其他共和黨參選人已經加大了對中國貿易做法的指責力度,說中國奪走了美國人的飯碗,是導致美國人失業的罪魁禍首。不過,指責中國的並非隻有共和黨人。這篇文章還援引美國總統奧巴馬前中國問題顧問的話說,要“強硬”麵對令美中關係陷入困境的經濟問題。

雖然近來圍繞中國的很多政治性言論都可被視作選舉年口號而忽略不計,但中國“國家資本主義”仍將繼續成為華盛頓領導人可能會“強硬”麵對的問題之一,這也是應該的。如果一家中國國企看起來可能會投資美國,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很可能很難查清其與中國政府部門的關係,而中國方麵也很可能不會展示令人滿意的透明度。

作者是長期研究中國法律的專家,現為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駐校傑出講師,撰寫過《籠中鳥:後毛澤東時代的中國法律改革》(Bird in a Cage: Legal Reform in China After Mao,斯坦福大學出版社199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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