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咒語

(2012-05-23 21:51:13) 下一個
活到一把年紀,始終改不掉的壞習慣很多,最放任自流,不想改的習慣是“看小說”---管它著名不著名,好看就行。我眼裏的好看,是一下子就抓住我的眼球的。有些小說先鬆後緊,綿裏藏針,後發製人又博大精深,慚愧,我這樣性急又囫圇吞棗的,一定是miss掉了。


                       

當精華尚未顯現,黎明前最黑暗的時候,我早已逃之夭夭。後麵的"花重錦官城”注定與我失之交臂。所以,看了多年的小說,在行家的眼裏,始終是“低層次的修行”。

媽媽家有一個鄰居姓馬,人高腿長,人送外號“馬大嘴”---他嘴是不小,但外號的意思是“能吹”。馬大嘴曾在當時南京唯一的一份文學刊物《雨花》上發表過一個短篇,儼然已是我們這條街上的“秀才”。我開始看小說時,他問我“知道《肖爾布拉克》嗎?”,我搖頭。又問“知道《肖申克的救贖》嗎”,我不由低下頭去。他“呲的一聲笑”,不再問我什麽。

                           

那時小金叔叔和我小姨開始談戀愛,獻寶似的搞來一本《書劍恩仇錄》,在我家輪了好幾遍才輪到我。後來金庸之名風靡一時,我才知道原來這本書是他寫的。八十年代初,我姨們舅們正當年,饑渴和仰慕使得他們四處尋覓。我跟在後邊讀到的東西,繁雜如書攤。曾在《啄木鳥》上讀到王朔的第一篇小說《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曾在《今古傳奇》上讀過《藏龍臥虎》,打著手電讀柯雲路的《新星》。當我讀它們時,並不知道它們日後會流行。那些破舊的雜誌,傳到我手上時,已鬆軟如泥。於我,卻是如獲至寶。它們像打開了一扇狹小的窗,我看到外麵的世界,和我的生活是如此的迥異。

                                   

我的心智隻能讓當時的我得出兩個字的評價----好看。這些小說,好看。瓊瑤開始風卷殘雲時,我卻置身事外了。一向以“低層次”嬉笑我的馬大嘴,很是奇怪。其實我最早在《新民晚報》看過她的連載小說,那應該是大陸第一次引進她的文字。不知為什麽,她寫的“愛情故事”完全不能打動我。就像今天迷住無數人的“韓劇”裏的所謂愛情,與我,簡直就是對牛彈琴。

某種說不清的緣分,會讓你喜歡接近一些東西,自然而然的又會避開一些什麽。

馬大嘴評價我“低層次”,幾乎可以說是近三十年前的事了。二十多歲以後,我基本上不看任何小說了。除了米蘭昆德拉的那一係列----如今我稍稍有印象的隻是那本《生活在別處》。當我們自己的生活變得撲朔迷離,變幻莫測,當痛苦和歡樂一起攜手來過,當“愛情”的注腳和定義,由我們自己詮釋了一遍後,生活就是小說了。
                         

真是沒想到四十多歲以後,我又會趴到網上去搜羅小說來看,而且一頭栽進去出不來。我看了布衣褀的《我的七年誰的癢》,非常不錯的一個短篇。又看了自由行走的《第三種愛情》以及續篇。這些寫手們大都三十多歲。在我被馬大嘴定義為“低層次”讀者的時候,他們剛剛呱呱墜地。如今,我在網上追著他們的文字,特別是哪個所謂的“自由行走”,非常合我的胃口,她幾個小說一起寫,每個都沒有結束,讀到一半就沒了。讓人氣結。

想盡辦法到處去搜。最後,自己也放棄了。想起烏鴉般的馬大嘴的話,不禁垂頭喪氣。


                                                    

網絡給生活本身帶來的變化,是我始料未及的。而我竟然也隨之變化了。不是嗎,曾幾何時,我們所留念的書香墨影,四壁字畫,如今一台電腦就搞定了。而我這個一向守舊的人,固然是腰酸背痛,卻也樂此不疲的趴在電腦麵前,日日都離不開它。

而且,看了人家字字璣珠的方塊字,淋漓酣暢的表達自己的意思。我突然發窘,越發的失了自己碼字的興致。

馬大嘴,你這個烏鴉嘴。當日,你若是能說一句鼓勵的話,如今,說不定我也不至於還倒追著別人的文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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