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如何防止腐敗的
(2010-07-28 08:56:50)
下一個
在日本,一個市政府職員不管多麽優秀,就是到退休也永遠升不到市長。因為職員屬於公務員體係,市長是屬於政治家,必須由選舉產生。 市長和政府職員是兩個體係, 市長不能決定職員的工資和升遷。 市長決定政府的錢財怎麽用,但錢財歸職員管理。因為不是一個係統,市長無法強迫職員做什麽, 要貪汙很難,除非市長和職員相互勾結。 但市長有任期,如果職員跟這屆市長勾結,可能就無法向下一屆市長交待。而且市政府的支出是公開的,任何人都有權查看。 一旦發現違法事實,被媒體捅出來,就會被開除或逮捕。 這是一個很精巧的反腐敗體製。
抽出防止腐敗的幾個關鍵條件:
條件1。市長決定花錢幹什麽,而無權花錢。 職員負責花錢,但無法決定幹什麽。
條件2。通過建立兩個不同的待遇體係,市長不能決定職員的工資和升遷,避免被迫的同流合汙。
條件3。不在職員中產生市長,而且采用市長任期製,避免長期合作中,自然產生的同流合汙。
條件4。市長由選舉產生。
條件5。財政支出是公開的,任何團體媒體個人可以查看,執法機構也是公務員。
顯然隻有民主選舉,沒有一套製衡體製,根本不能杜絕腐敗。在這個體製下,跟個人的道德水準沒有關係,你想貪汙都很難。 而沒有一套體係,再高尚的人也難擋權利的誘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