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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考察事物時總是從某一個側麵或者說以某一具體科學為基礎,通過對於具有代表性特征的關注,獲得該具體科學領域內的描述。而該具體科學則是以研究上述物質運動形式或意識活動為目的的。我們說從該物質運動形式或意識活動的“層麵”來考察事物。也就是說不同的物質運動形式有專門的具體科學作為研究手段,總結出獨立的運動規律。
我們也可以這樣理解層麵。為了研究不同的運動形式我們采用不同的方法,而對於具體某一事物,不同的方法可能會得出毫不相幹的結論,不會因為一個結論正確而另一個結論就錯誤。筆者給這種不同的看問題的高度起一個名字叫層麵。也就是說從不同層麵研究同一件事可能會得出毫不相幹的結論,不會因為一個結論正確而另一個結論就錯誤。
例如一個政客派的殺手用槍刺殺了一位政敵這件事,從物理層麵看,子彈受高壓氣體產生的力的推動,短時間產生高速度,當受到衣服和皮膚阻擋由於動量守恒,衝力=速度×質量/時間。由於時間極短(分母極小)使得衝力極大,大到衣服和皮膚無法承受,於是子彈就鑽進身體裏。從化學層麵看火藥受熱發生反應,生成氣體和放出熱量。從生物層麵看,子彈射中心髒,那個人死了。從社會層麵看,這是一次政治謀殺,殺手和指使者要受到法律的製裁等等。
這個例子雖然沒有精確到讓一個具體細節從不同層麵分析,它隻是要說明從不同層麵考察分析事物可能會得出不相幹的結論。
因為我們在這裏不準備討論從物理、化學等層麵考察事物會有什麽不同,所以將上述四種物質運動形式統一歸結為物質層麵,與之相對的是意識層麵。對於意識層麵,我們要對它進行更細的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