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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聲雨聲
本文分兩部分,
一部分關於溫家寶總理,
一部分關於網民。
而外媒評論就說“溫家寶通過律師發布聲明澄清海外媒體報道的做法在中國領導層極為罕見”。
注意了嗎,是溫家寶還是溫家寶家人,人家是不區分的。
網民們對於聲明本身難以服人很是不滿,還有人逐字分析,其實意義不大。
問題是這個聲明是發給誰看的。
給國內百姓?他們被應該還不知道有這回事呢。
給海外華人?問題是沒有內容呀,在網民們眼裏,該聲明有也等於無。
那麽是不是給《紐約時報》的呢?
說沒有內容是指沒有令海外華人網民們信服的內容,但是如果作為控辯的一方,在現階段這個內容是可以的,因為誹謗官司首先要求誹謗一方拿出依據。
也就是說該聲明是以打官司的邏輯出台的。
但是問題是溫家寶您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總理呀!如果哪一天某個國家的一個屁民吃飽了飯,翹著二郎腿看報紙,說:“嘿,這事新鮮,中國的總理在和美國一家報紙較勁,打官司呢,哈哈。”作為一名中國人是不是應該覺得臉上有光呢?溫相是不是還準備出庭作證啊?知道都什麽樣的外國領導才跑到美國法庭出庭嗎?薩達姆那樣的,打敗了被抓的。不信你起訴小布什反人類罪(雖然他已不是總統),讓他到中國出庭試試,看他會不會來?唯一的結果就是戰爭,因為那是一個國家的奇恥大辱。
境外媒體惡心中國也不是一天兩天了,都回應就真的成了被指揮的了。
“讓那些內外反動派在我們麵前發抖吧,讓他們去說我們這也不行那也不行吧,中國人民的不屈不撓的努力,必將穩步達到自己的目的。”
問題是溫家寶及家人(注意人家是不分是溫家寶還是家人的)的這些回應是不是經過中央常委討論決定的?這是組織原則問題。如果有,那麽好,沒話。咱水平低,這個大棋咱看不懂。但是如果還沒有,那麽吾等P民還能說什麽,隻能是“這個應該有”,您不會回應“這個真沒有”吧?
再說《紐約時報》爆料後突然變得十分亢奮的網民們。
如果你認為有個大貪官,你拿他沒辦法。這時候一個“好心”的國外勢力願意借給你力量,幫助你完成反貪心願。你用不用?如果用了,真的打倒了那個“大貪官”,你知道你叫什麽嗎?
帶路黨!
不要不服氣,要知道這個世界沒有免費的午餐。
雖說老皇曆不該老翻,但是當年人們流傳的一句話叫,就算你反蔣也不能與汪精衛合流。就說明那時候的人也分得清什麽叫內鬥,什麽叫賣國。
現在異常亢奮的網民中肯定有真正的帶路黨,還有一些是一不留神的。這些話隻是請大家留神,不可能影響真正的帶路黨。
本人主張:
1. 《紐約時報》和溫家寶及親屬之間不應存在非官方的互動,這是美國和中國之間的較量。其實美國的民主是怎麽回事,媒體控製在誰手裏,中國在這方麵門兒清。
2. 溫家寶有沒有問題,以及沒有被爆料的領導有沒有問題都應該查,該怎麽辦怎麽辦。但是這是中國內部的事情,和《紐約時報》是不是爆料,以及爆誰的料沒有關係,頂多算是某一方麵的材料。
3. 內鬥的底線是不能勾結外部反華勢力,甘心為國外勢力所用,這才是大問題。
賣國畢須追究!
4. 海外華人不要跟著帶路黨起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