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在網上看到新浪體育登出《桑蘭律師披露決裂始末:被威脅恐嚇 要錢遭謾罵(圖)》一文,此文引用了海明博客,內中有這麽一段
【先是桑蘭黃健他們跟一個網上認識的人叫粵東曉的,商量著怎樣繼續給我施加壓力,逼迫我對劉謝莫更狠一點。並且公開一道在網上攻擊我工作的不好,對劉謝莫不夠狠,對桑蘭不衷心,甚至可以起訴我失職,malpractice, 狀告我400萬美金。】
網上很多人已經把“粵東曉”與本人對應。
我與桑蘭沒有過任何聯係,與黃健也根本不認識,也沒有任何聯係,更不可能商量任何事情。
海明的上述言論屬於虛假的事實陳述,構成誹謗。
我警告海明: 不要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