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一下促成鄧姐出任MySpace 中國Chief Strategic Officer (CSO)一些其他因素。
在老默長子2005年宣布退出新聞集團後,老默宣布,他與鄧文迪所生的兩個孩子與4個大孩子,將均分家族基金的收益。也就是說,鄧姐在老默死後,除了自己作為配偶獲得的合法股份外,她還將一手掌控兩個小女兒在公司中的全部財產。因為在這兩名幼女年滿30歲之前,她是她們唯一的監護人。這項新協議如得以實施,很有可能讓鄧姐在老默死後變成集團內最有實權的人。也讓鄧姐朝凱瑟琳·格蕾厄姆夫人之路邁進了一大步。
2006年,老默又該了口風。如果自己去世,他與兩位前妻所生的4個“大孩子”將繼承集團控股權,即兩個小女兒將無緣染指新聞集團的管理。這無疑是豪門內鬥後,老默作出的妥協,也反映了鄧姐權力之路的艱辛。讓鄧姐出任MySpace 在中國區的CSO,可以說是老默對鄧姐的一種補償。
由此可見,鄧姐出任MySpace 中國區的CSO,有老默的全力支持。這是一個很多跨國公司在中國本土化所不具備的有利條件:本土子公司和集團總部有效和信任的的溝通渠道。
先來看看這個CSO頭銜。我覺得這個頭銜很有意思。顧名思義,這個頭銜是為了給公司製定短,中,和長期的策略目標,肩負公司總體營運方向。但是,至於公司執不執行這些策略,CSO 說了不算,Chief Executive Officer(CEO)才是最後的裁決者。
前麵說過,鄧姐在集團內並沒積累什麽管理經驗,頂多出出主意,還沒體現出什麽商業管理的才華。這個CSO頭銜,從職業背景的角度來看,雖然是從幕後走到了台前,倒很符合鄧姐在集團內一慣擔任的角色。從鄧姐個人利益考慮,這也是一進可攻,退可守的職位。怎麽說呢,成功了,是鄧姐的功勞,失敗了,那是CEO 的責任。
但是,做為MySpace 中國區的CEO,有鄧姐做公司的CSO, 是一件幸或不辛的事呢?
如果倆人經營理念一至,而鄧姐也擺得正自己的位置,那沒啥問題。
但如果倆人經營理念有分歧,麻煩就大了。照常理,如CSO 與CEO 有不同的意見,到頭來是CEO 說了算。但鄧姐還有一老板娘的身份,這就會讓CEO為難。聽從吧,有違自己的經營理念和職業經理人的名聲,不聽從吧,自己的飯碗都可能端不穩。
一般的CSO要盡量向CEO遊說自己的觀點,以得到CEO 的 buy-in。也就是說,CEO 最後得買賬才行。但在鄧姐這兒,可能正好反過來。鄧姐名義上隻是個CSO,想必心底是把自己的位置臨駕於CEO之上的。可以想像的是,CEO 要花時間和精力得到鄧姐的認可, 以保證自己的方針策略得以貫徹實施。
無所做為的CEO,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會以迎合鄧姐為第一要著。但是,一個想幹點事的CEO,是絕不會喜歡人事方麵的製肘,更不會願將自己置於傀儡的位置。當矛盾上升到一定成度,而鄧姐不願妥協卻又無法駕馭CEO的話,便是一個管理團隊的分崩離散。這將會對公司的發展極為不利。
事實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