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
(2010-04-09 21:38:49)
下一個
每次寫東西都是在寫完之後才給上一個標題。這種做法好像不太符合常理,應該先有話題,再去描述內容。或許我寫,隻是為發泄感情,完全“無題”,之後安上一個題目不過是個多餘的舉動,但我仍然喜歡這麽做,恍若畫一個句號給這段文字。
常常在想,為什麽還要不停地寫?明明知道自己的文學造詣甚淺,寫出來的東西不值他人一讀,甚至自己都很少去重讀。但有些東西是不能不寫的,也許隻是一刹那間的感觸,淡淡的,並不重要,卻很難與他人交流這種感覺,唯一的方法就是把它記下來。寫完之後,便輕鬆了。
不喜歡用深奧的詞句,大概自己也完全不懂怎樣用。總覺得太深奧不符合自己的風格,就象小溪雖然清晰卻無法用宏偉的瀑布和壯麗的大海來修飾。小溪永遠是小溪,帶著她自己的歡樂流淌。
終於發現,原來是在寫自己;原來寫,隻是讓自己舒服些。
(98年初, Savann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