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2010-04-13 08: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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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認識很久的夫妻分手了。
故事的版本和常見“家版坑”類似,男F-1,大陸名校,女F-2轉F-1。倆人讀書時很恩愛,一起上學,一起買菜,偶爾還開車帶著剛來的小弟小妹們附近兜一圈,生活至少看上去很美。
男生畢業後趕上經濟蕭條,不情願的去了個小學校做post-doc,女生也就轉了過去,可是因為一些原因一時無法入學。博後老板不是大牛,經費有限,一個項目做的差不多的時候,突然告訴男生,可能要讓他走人了。再找一份post-doc?男生假期回國時看到留在國內的同學很多都發達了,想著自己卻還在為著身份和房租在實驗室給人當苦力,就心盟退意。女生喜歡美國,不願意回去,覺得自己辛苦了幾年,沒有作出成績就直接回去,沉沒成本太大。
壓垮這段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是,在男生的這期博後即將結束,下期博後尚無著落的時候,國內來了個offer,待遇比不了那些金領的龜龜們,但好歹是個所謂的技術總監,相對地位肯定比在實驗室沒日沒夜地倒騰提高不少。男生去意已決,女生卻很堅強地表示無論如何一定要拚下“美國夢”,想來爭吵是少不了的。故事的結局就是,男生回國,女生留下。再後來,又傳出什麽婚外情外遇之類亂七八糟的事情。總之,他們的婚姻最近徹底結束了,也都號稱找到了新生命。
《莊子:大宗師》上有段話:“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咰以濕,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大致意思是,河水幹了,兩條小魚兒被困在河床上,相互之間用口水互相濕潤,顯得很義氣很恩愛,但畢竟這種生活很無奈,還是不如江湖水滿時,各自暢遊優遊自在的好。
對於這個故事的是非曲直,博主無法評論。弱水三千,取一瓢飲。買份最好的婚姻保險,與最有緣的那個人相濡以沫,與其他人都相忘於江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