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能承受之“輕”
(2010-04-15 09:53:43)
下一個
和幾個新認識的朋友出去吃飯,韓國烤肉,味道很好。酒過三巡,菜過五味,談話氣氛漸漸濃烈。一位年長的大哥,開始講述他當年在國內的一些故事,免不了政治的漩渦,娛樂的八卦,生活的百態。
一個故事說,某單位的局長,夜會佳人,淩晨趕去單位的時候,或許因為疲勞駕駛,把一個下崗女工撞死在人行道上。結果是局長被免,單位賠了200萬。類似的故事,博主聽過一些。比較奇怪的是,一位聽眾的第一反應,竟然是“怎麽賠了那麽多?”
嗯,賠多少才是合理的呢?想象一下的話,那個無辜的死者,可能上有老下有小,自己又失業了。一大早出門,很可能是去路邊擺攤,賺些家用,老人的醫藥費,孩子的上學錢。也許這個200萬確實可以給她的親人帶來些經濟的資助,可付出的代價是,孩子沒有了母親,丈夫沒有了妻子,老人沒有了女兒。
看過一些報道,說拆遷的時候,老人死守屋子,被砸死,然後家屬獲賠好房子。有些評論,竟然是“死的真值”...
不想去評論這些解決後果的做法,畢竟這些賠償確實看著“蠻高額”的(博主知道有人在工地墜死,也僅僅獲賠50萬),隻是看不下去那些“真值”的評論。
或許當一不小心成了草民,什麽也沒有,隻剩下“命”的時候,就看這個能不能換來好價錢了!
另,用了個嘩眾的標題,對不起米蘭.昆德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