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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文嚼字》----被誤解的文史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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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文嚼字》----被誤解的文史常識

2012.11.24

黎京

很早以前就知道這本期刊,讀過前幾期,那是一年回國姐姐推薦給我的看的,還買了最初幾期的合刊,每年一部。認真閱讀後嚇了一大跳。原來很多方麵都因我的無知,在寫文字時並不明白詞義而濫用了,自己也覺得羞愧。
很不解的是,也許是某些人是想使自己文章語言生動,把原來的詞義借用過來,以至於誤導了很多讀者,甚至後來竟成為大眾語言。
不知者不怪,既然報紙刊物都用得,我怎麽就不能用。這話好像很在理,就是嘛,大眾語言還不是因習慣而來,太過吹毛求疵興許會阻礙語言不斷更新和發展。看過某位研究語言的專家寫的網絡語言匯總,很多詞義被借用顛倒,顯得很時髦。但是就在這時髦的後麵卻難免被人恥笑。我想,假如寫這類文字的人或在不知原意的情況下說出來的話,一旦明白後自己會是什麽感覺。
朋友給我發來一篇文章,作者不明。閑來無事當消遣看,沒想到裏麵的內容卻真真嚇著我了。原來很多話是不能隨便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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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最易誤解的文史常識》

“跳槽”原是青樓語
你“跳槽”了嗎?在眼下,這是一句很平常、很普通的話。其意思也很明白,那就是,你炒沒炒老板的“魷魚”?你是不是還在原來的地方工作?但在明清時代,這句問話卻含有狎邪之意,相當不雅。

  隨便翻翻明清的小說或者筆記,“跳槽”一詞不時可映入眼簾。徐珂的《清稗類鈔》對“跳槽”給出了非常確定的解釋:“原指妓女而言,謂其琵琶別抱也,譬以馬之就飲食,移就別槽耳。後則以言狎客,謂其去此適彼。”意思說得很明白,最早這個詞是說妓女的。一個妓女和一個嫖客纏綿了一段之後,又發現了更有錢的主,於是丟棄舊愛,另就新歡,如同馬從一個槽換到了另外一個槽吃草,因此,這種另攀高枝的做法被形象地稱為“跳槽”。後來.這個詞也被用到了嫖客身上。一個嫖客對一個妓女厭倦了,又另外找了一個,這種行為也可稱為“跳槽”。是啊,同樣一個詞,妓女用得,為什麽嫖客用不得?與此相佐證,明代馮夢龍編的民歌集《掛枝兒》裏就有一首名叫《跳槽》的歌,歌中的青樓女子哀婉地唱道:“你風流,我俊雅,和你同年少,兩情深,罰下願,再不去跳槽。”妓女與嫖客互訴衷腸,最終達成的協議就是“再不去跳槽”。至此,“跳槽”的意思已經非常清楚,那就是專指風月場中男女另尋新歡的行為。

  可是不知何時,“跳槽”這個充滿狎邪意味的詞被大家拿來當成變換工作的代語。也許是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已經忘了這個詞本來的用法,隻是根據這種形象而又通俗的比喻,把它當作了更換工作的大眾通行語。盡管如此,我們知道這個詞的來曆也不是一件壞事。&l t;/ DIV>

“莘莘學子”多少人
高考前一天,有家電視台做了一則各單位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試環境的報道。報道的標題是:“各地紛紛為莘莘學子們參加高考提供便利。”其中,一名記者在報道結束時說:“祝願莘莘(xinxin)學子都取得好成績。”看完之後,不由得為考生發愁:若是高考卷子上出現了這個詞,看節目的學生該如何是好?

  首先從讀錯“莘莘”來說,這個字的確有兩個發音,然而,“莘莘學子”中的“莘”字應當讀“shen(陰平)”,而不是記者口中發出的“xin”。

  其次是“莘莘學子”一詞的使用錯誤問題。有很多詞語,人們大體上經常看到或者使用,但是沒有完全理解,所以在實際使用中常常用錯。“莘莘學子”四個字連在一起,像個成語,其實不是成語,而是個自由組合的詞組。“莘莘” 是個疊字形容詞,表示“眾多”,在古漢語中用途比較寬泛。“莘莘”出自《國語·晉語四》:“周詩曰:莘莘征夫,每懷靡及。”《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等辭書均釋其為“眾多”之意,這樣,“莘莘學子”應是“眾多的學子”。

  如同上麵提到的那個錯誤標題一樣,下麵的例句也是因為不太理解“莘莘”之意而出了錯,在“莘莘學子”前加了“一大批”、“許許多多”,或者是在“莘莘學子”後麵加上了個“們”字,造成了詞意重複的錯誤。例如:在大洋彼岸的美國,許許多多來自中國的莘莘學子共同為祖國祈禱;一大批莘莘學子走出校門,成為祖國的建設者;莘莘學子們站在主席台下,聆聽校長的講話。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錯誤用法需要注意,那就是在“莘莘學子”前加上“一位”、“ 每一個” 。因為“學子”和 “莘莘”連用,意思就是“眾多的學生”了,所以就不能再加“一些”、“每一位”這類詞了。再用這些限定,就犯了邏輯上的錯誤。例如:作為一名莘莘學子,我一定要好好學習;每一位莘莘學子都應當為中華崛起而讀書。這用法都是錯誤的。

亂說“哇塞”傷風雅
“哇塞,你今天可打扮得真漂亮!”“哇塞,姚明又扣籃了!”“哇塞,今天可真熱啊!”這些經常掛在年輕人嘴邊的話,說者沒有覺得什麽,但是聽起來還是很刺耳的。如果他們知道了這個詞的來曆,估計會感到羞愧的。

  “哇塞”原是閩南方言,早在上世紀70年代就已在台灣流行開了。最早傳入大陸應該是在80年代初,首先流行於開放的沿海地區。其中,“哇”就是第一人稱代詞“我”,而“塞”則是一個表示性行為的動詞,大致相當於北京話中的“肏”等不文雅的詞(我肏)。這樣一個主謂詞組,它的賓語省略了,但是意思還是很明確的。

  這樣一句很難聽的話本來是不應當流行開來的,但是現在卻成為人們的口頭禪。先是在台灣的影視傳媒上出現,後來大陸的一些影視明星又刻意模仿,現在連省級電視台的節目主持人嘴裏也經常說,甚至連幼兒園的小朋友也跟著學了起來。

  造成這個不文明的口語傳播開來的原因在於,一些影視傳媒機構的不負責任,一些影視明星的刻意模仿和一些年輕人的盲目跟風。他們根本不知道“哇塞”是什麽意思,隻是主觀地認為“塞”是一個歎詞,跟“哇呀”、“哦喲”、“嗚呼”差不多,僅僅是表示驚歎而已。所以,不管男的女的,也不論老的少的,趕時髦般地搶著用,開口閉口就是一個“哇塞”。

  還有一些人,看到別人不說這個詞,就嘲笑人家“土得掉渣兒”、“跟不上時代潮流”,實在是不應該。更讓人覺得不好意思的是,一些女孩子在大街上打招呼也會大呼小叫地用“哇塞”(我肏),真讓人覺得難為情。

“豐碑”古時不是碑
碑本來指的是沒有文字的豎石或樁,其主要作用有三:一是立於宮廟前以觀日影、辨時刻。《儀禮·聘禮》曾說:“上當碑南陳”,鄭玄的注釋就是:“宮必有碑,所以識日影,引陰陽也”。二是豎於宮廟大門內拴牲口。三是古代用以引棺木入墓穴。最早的碑上有圓孔,施轤轆以繩被其上,引以入棺也,亦即下棺的工具。古時往往用大木來引棺入墓,這大木的特定稱呼就是“豐碑”。秦代以前的碑都是木製的,漢代以後才改用石頭。
然而,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資格用豐碑來牽引自己的棺材。《周禮》有雲:“公室視豐碑,三家視桓楹。”所謂“公室視豐碑”,就是公室成員死後,要用以大木立於墓壙的四周,上設轆轤,用以下棺於壙。該規格本來為天子之製,後來諸侯也僭用之。
豐碑在當時,就是一種特殊的葬禮規格。後人沿襲了此種習俗,“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普通百姓也學著用起了“豐碑”,他們在自己親人的墳前立起了石頭。隻是他們忘了原來的碑是下葬的工具,忘記了碑最原始的功能。所以,後來有人開始在光禿禿的石頭上刻字記錄父輩的功績,這就是今天我們見到的墓碑。從某種意義上說,武則天的無字碑倒是歪打正著,有點符合古禮的要求。

“衣冠禽獸”本來是褒義
“衣冠禽獸”一語來源於明代
官員的服飾。據史料記載,明朝規定,文官官服繡禽,武官官服繪獸。品級不同,所繡的禽和獸也不同,具體的規定是:文官一品繡仙鶴,二品繡錦雞,三品繡孔雀,四品繡雲雁,五品繡白鷳,六品繡鷺鷥,七品繡鴛鴦,八品繡黃鸝,九品繡鵪鶉。
武官一品、二品繪獅子,三品繪虎,四品繪豹,五品繪熊,六品、七品繪彪,八品繪犀牛,九品繪海馬。文武官員一品至四品穿紅袍,五品至七品穿青袍,八品和九品穿綠袍。所以,當時“衣冠禽獸”一語是讚語,頗有令人羨慕的味道。
到了明朝中晚期,宦官專權,政治腐敗。文官武將欺壓百姓無惡不作,聲名狼藉,老百姓視其為匪盜瘟神,於是,“衣冠禽獸”一語開始有了貶義。

“五毒”原來是良藥
“五毒俱全”,這是一個所有中國人都會用的詞。一個人如果稱得上“五毒俱全”,那麽此人就堪稱“死有餘辜”。
但是,“五毒”到底是什麽,卻一直存在很大爭議,堪稱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吃、喝、嫖、賭、抽”,有人認為是“坑、蒙、拐、騙、偷”,有人認為是“蛇、蠍、蜈蚣、壁虎、蟾蜍”。而真正意義上的“五毒”卻和這些沒有任何關係。
最初意義上的“五毒”是指五種主治外傷的五種藥性猛烈之藥。《周禮·天官》說:“療傷,以五毒攻之。”這裏的“五毒”就是石膽、丹砂、雄黃、礐石、慈石。在這五種藥材中,石膽主金創、諸邪毒氣,丹砂主身體五髒百病,雄黃主鼠瘺,慈石主周痹風濕。一般認為,所謂的“五毒”並不是每種藥材都有劇毒,譬如丹砂、慈石並無太大毒性,但是五種藥材通過加工之後合成,其藥性就極其酷烈。具體的作法是:將這五種藥材放置在坩堝之中,連續加熱三天三夜,之後產生的粉末,即是五毒的成藥。此藥塗抹患處,據說有相當的療效。很顯然,“五毒”之名雖然張牙舞爪,麵目猙獰,但卻有救人性命的效能。說是五毒,卻可以毒攻毒,最後卻成了五味良藥。

“倒楣”原來非“倒黴”
“倒楣”當然不是好事。
“倒楣”—詞出現的曆史並不太長。據考證,該詞大約出現在明朝後期。明朝因襲自隋唐以來的科舉取士製度,科舉成為當時讀書人出人頭地的唯一門路。因此,科場之內的競爭也就越來越激烈。雖然明朝有相對完善的監考製度,但照樣無法阻止愈演愈烈的作弊之風。一般的讀書人要想在科考中有所斬獲就顯得至為不易。為了求個吉利,同時更是為了給要上考場的讀書人以心理安慰,在臨考之前,有考生的家庭一般都會在自家門前豎起一根旗杆,以此為考生打氣壯行,時人稱這根旗杆為“楣”。
依據當時的慣例,揭榜之時,誰家的學子榜上有名,原來自家門前的旗杆可以照豎不誤,如果不幸失利,該考生的家人往往就會把自家的旗杆放倒撤去,叫做“倒楣”。後來,這個詞被愈來愈多的人用於口語和書麵,直到現在。值得一提的是,在運用這個詞語過程中,人們常把這兩個字寫作“倒眉”或“倒黴”,這當然是語言發展演變的緣故。

“長袖善舞”不跳舞
水袖是演員戲服衣袖前端的白色部分,原是代表古人襯衣的衣袖。一般戲曲服裝上的水袖,長度僅為五十多厘米。作為主要表演手段時所運用的,是特製的長袖,一般長約一米,寬六十餘厘米。在欣賞戲劇時,往往看到演員們常運用以大幅度的形體動作,配合著衝袖、甩袖、翻袖、轉袖等功法,完成了一個個高難度的技巧表演,借以表達憤怒、忙亂和激動等不同的感情。在戲曲中的許多劇種裏,不管是京劇、豫劇、越劇等等,演員水袖功夫如何,往往代表著其表演水平。
但是,我們絕不能把戲曲演員精湛的水袖表演稱之為“長袖善舞”。
“長袖善舞”一詞語出《韓非子·五蠹》,原句為“長袖善舞,多錢善賈”。意思是說,袖子長,有利於起舞。原指有所依靠,事情就容易成功。後形容有財勢會耍手腕的人,善於鑽營,會走門路。司馬遷在《史記》中,寫範雎、蔡澤兩人的傳記時曾引用過這個詞語。
因為兩人都是極有口才、能言善論的說客,所以他們取得了秦王的信任。在戰國時代,辯士並不少,但像這兩人一樣能相繼取得秦的信任而為卿、相的也不多見。所以,司馬遷評論道,韓非子說的“長袖善舞,多錢善賈”,確是有理!意思是說,範雎和蔡澤兩人就像舞蹈者有更美的舞衣、經商者有更多的本錢一樣,他們有比別人更強的辯才。對這兩人施展手段因而吃得開的行為有所諷刺。
而在一些報刊上,很多文章運用“長袖善舞”,都忽略了其中包含的貶義。比如:“問題是,縱使石油外交長袖善舞,在諸多地區取得合作開發等方麵的突破,在國際石油政治的擠壓之下總量也依然有限。”(《21世紀經濟報道》2004年10月13日)另外還有“貨幣政策如何長袖善舞”等標題,都是誤用。

“捉刀”“捉筆”意不同
現實生活中,時常有人為了考試能順利通過,就找人替考。這種現象是嚴重的作弊行為,當然會引起大眾批評。有人評論:“自己考不過,就找別人捉筆,實在可恥!”批評得很對,但是,這裏的“捉筆”卻用錯了,這是不清楚“捉刀”和“捉筆”的意思,把兩者弄混了。
“捉刀”一詞出自《世說新語·容止》。說的是曹操有個名叫崔琰的武官,字季,長得儀表堂堂,胸前長須飄飄,更顯威武不凡,連曹操都常認為自己相貌遠不如他。有一次,匈奴派來的使者要見曹操。曹操為了讓外國使者見而敬畏,就叫崔琰冒充他代為接見。接見時,崔琰穿戴魏王的衣帽,比平時更有精神。曹操自己卻持著刀,畢恭畢敬地站在崔琰的坐榻旁,扮作侍衛,一旁觀察匈奴使者。接見過後,曹操想知道匈奴使者的反應,便派人去暗暗打聽。使者說:“魏王固然儀表出眾,可是那個床頭捉刀人,看來倒真是一位了不起的英雄!”
這個故事後經演變,人們便稱代人作文為“捉刀”。如請人代寫文章,就叫“請人捉刀”;而替人作文的人,叫“捉刀人”。
而“捉筆”一詞就很常見了。“捉”即“握住”、“拿住”之意;“捉筆”的意思就是提筆、執筆了,並沒有“替別人寫作”的意思。(如果要想表達找人替寫文章的話,可以改為“找人捉筆”。)例如:“崔永元:匆匆走上長征路,捉筆題詞頻出錯。”再如:“美國國會法律顧問辦公室是眾議院起草議案的重要工作機構,擔負著眾議院絕大部分議案的起草工作,因而被稱為‘議案的捉筆人’。”
這兩個詞其實很好區分,隻要記住“捉刀”有“替”的意思,而“捉筆”則沒有此意,就可以了。

呆若木雞高境界
要是形容一個人有些呆頭呆腦、癡傻發愣的樣子,人們往往會用“呆若木雞”這個貶義詞。然而,“呆若木雞”最初的含義和現在的用法沒有絲毫關係,反倒是一個褒義詞。
“呆若木雞”出自《莊子·達生篇》,原本是個寓言。故事講的是,因為周宣王愛好鬥雞,一個叫紀子的人就專門為周宣王訓練鬥雞。過了十天,周宣王問紀子是否訓練好了,紀子回答說還沒有,這隻雞表麵看起來氣勢洶洶的,其實沒有什麽底氣。又過了十天,周宣王再次詢問,紀子說還不行,因為它一看到別的雞的影子,馬上就緊張起來,說明還有好鬥的心理。又過了十天,周宣王忍耐不住,再次去問,但還是不行,因為紀子認為這隻雞還有些目光炯炯,氣勢未消。這樣又過了十天,紀子終於說差不多了,它已經有些呆頭呆腦、不動聲色,看上去就像木頭雞一樣,說明它已經進入完美的精神境界了。宣王就把這隻雞放進鬥雞場。別的雞一看到這隻“呆若木雞”的鬥雞,掉頭就逃。
“呆若木雞”不是真呆,隻是看著呆,實際上卻有很強的戰鬥力,貌似木頭的鬥雞根本不必出擊,就令其他的鬥雞望風而逃。可見,鬥雞的最高境界是“呆若木雞”。
莊子這則寓言很有趣,同時也表達了深刻的哲理,讓人不由得想到古人所說的“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大勇若怯”。

“豆蔻年華”是特指
對於女子的不同年齡,有與之對應的不同稱呼。譬如,女孩12歲往往被稱為“金釵之年”;13歲則被稱為“豆蔻年華”;15歲被稱為“及笄之年”;16歲則被稱為“碧玉年華”;20歲為“桃李年華”;24歲為“花信年華”。
在對於女性年齡這麽多代稱中,知名度最高的是“豆蔻年華”。豆蔻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外形似芭蕉,花淡黃色,果實扁球形,種子像石榴子,有香味。果實和種子入中藥”。“豆蔻年華”之“豆蔻”就是從這種植物引申出來的意思。這種稱呼源自唐代杜牧的《贈別》:“娉娉嫋嫋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大意說柔弱美麗的十三歲多的少女,看起來就像是二月初剛發芽的豆蔻梢頭的嫩芽那般美好。很顯然,“豆蔻年華”隻能指十多歲的少女。如果硬要往大處擴展,最多也隻能擴展到二十歲,再往外擴展就有點過於牽強了。
記住這一點很重要,因為“豆蔻年華”被誤用的次數太多了,以至於現在形容少婦也敢用“豆蔻年華”,實在有點“小詞大用”,讓人汗不敢出了。

“三長兩短”捆棺材
“三長兩短”常用來指意外的災禍或者危險的事情,那麽它又是源於什麽呢?
在鄉下人們是很忌諱說“三長兩短”的。通常認為,三長兩短指的是未蓋上蓋兒的棺材,因為用來裝死屍的棺材正好由三塊長木板、兩塊短木板構成一個匣子。所以在人們看來,這個詞有些不吉利的意思。
“三長兩短”特指棺材的說法猛一聽不無道理,但仔細推敲一下就覺得這種解釋有些不妥當了。如果指的是棺材,那麽應該是有棺材蓋的;人死後棺材豈能不蓋上蓋兒?不蓋之棺焉能下葬?可是,如果有了棺材蓋,那就不應當是“三長兩短”,而是四長兩短了?可見,這種解釋有些牽強。
那麽,“三長兩短”究竟指的是什麽呢?
據《禮記·檀弓上》記載,古時棺木不用釘子,人們是用皮條把棺材底與蓋捆合在一起的。橫的方向捆三道,縱的方向捆兩道。橫的方向木板長,縱的方向木板短,“三長兩短”即源於此。到後來,人們用釘子釘棺蓋,既方便又快捷,三長兩短的捆棺材皮條也隨之消失。但是,這個詞語卻一直流傳下來,在生活中經常使用。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隨著火葬的推行,棺材也逐漸淡出人們的視線。如果連棺材都絕跡的話,那麽把“三長兩短”指作棺材的說法也會像三長兩短的捆棺材的皮條一樣消失。那個時候,恐怕知道“三長兩短”來曆的人會更少了

“三教九流”話職業
在形容各色人等時,人們往往會用“三教九流”來概括。那麽,“三教九流”的說法究竟從何而來?“三教九流”指的是哪些人?
“三教九流”一般都被人理解為古代職業的名稱,並被認為這是泛指舊時下層社會闖蕩江湖從事各種行業的人。古代白話小說中的“三教九流”,往往含有貶義。
但其實,“三教”指的是儒教、佛教、道教。“三教”排列順序的先後,始於北周建德二年(公元573年)。《北史·周高祖紀》:“帝(武帝宇文邕)升高座,辨釋三教先後,以儒教為先,道教次之,佛教為後。”
最初的“九流”,指的是先秦的九個學術流派,見於《漢書·藝文誌》。這九個學派是指儒家、道家、陰陽家、法家、名家、墨家、縱橫家、雜家、農家。後來,“九流”被用來代表社會上的各行各業,在“九流”中,又分為“上九流”、“中九流”、“下九流”。
“上九流”是:帝王、聖賢、隱士、童仙、文人、武士、農、工、商。
“中九流”是:舉子、醫生、相命、丹青(賣畫人)、書生、琴棋、僧、道、尼。
“下九流”是:師爺、衙差、升秤(秤手)、媒婆、走卒、時妖(拐騙及巫婆)、盜、竊、娼。
事實上,“三教”和“九流”的名稱,在最初並不含有貶義,隻不過是對不同人群的概稱而已。自唐人撰《春秋穀梁序》中,把“九流”和“異端”並列後,加之佛教、道教迷信日盛,後人就用“三教九流”來泛指社會上形形色色、五花八門、各行各業各式人物,從此含有貶義了。

差強人意讚吳漢
在對結果不太滿意時,很多人都會說“差強人意”,這恰恰是誤解了這個成語。
“差強人意”一詞出自於《後漢書·吳漢傳》。吳漢,字子顏,是東漢光武帝劉秀手下的一員大將,追隨劉秀南征北戰,立下了赫赫戰功,後被封為大司馬。《後漢書》記載:吳漢每次隨從光武帝征戰,“諸將見戰陳不利,或多惶懼,失其常度。漢意氣自若,方整厲器械,激揚吏士。帝時遣人觀(大司馬)何為,還言方修戰攻之具,乃歎曰:‘吳公差強人意,隱若一敵國矣!’”
從劉秀對吳漢的評價中,足見他是滿意的。所以,這個詞兒的意思是“還可以,較為令人滿意”。但是很多人把這個詞兒當作“不怎麽地,不好,不太令人滿意”的意思,這是不對的。
商務印書館1989年8月出版的劉潔修編著的《漢語成語考釋詞典》第138至139頁,於“差強人意”條下注: “原指很能夠振奮人的意誌。差:甚,殊。強:起,振奮。”此意即源於上述的史料。書中還注明:“後世多用差強人意,指大體上還能使人滿意。差:稍微,大致,比較。”
《漢語成語考釋詞典》一書還列舉了一些與“差強人意”極為類似的成語,有“差慰人意”(蘇軾《東坡續集》),有“差適人意” (宋人樓鑰《攻愧集》),有“差可人意”(明人李開先《閑居集》),有“差快人意”(明人海瑞《海瑞集》)。按照意思相近的理解,這些成語如果和“差強人意”同被理解為否定的意思,那就錯了。

古已有之,陳子昂善於“炒作”
近些年來,“炒作”甚囂塵上,手段和方法層出不窮,遂使人誤以為“炒作”是一門新興產業。其實,中國古人在自我炒作方麵也不輸後人,例如陳子昂。
據唐朝李亢專記世事之獨異者的《獨異誌》所載,因為對未來抱有無限希望,毛頭小夥子陳子昂從老家四川來到了長安。誰知,滿腹才華的他卻因無人賞識而在長安過了十年寂寂無名的痛苦時光,陳子昂為之鬱悶不已。正當此時,恰巧有人在街頭出售胡琴,要價昂貴。長安城裏的豪貴之人頻頻趕去察看,但因為無法判定胡琴的價值而不敢貿然購買。陳子昂靈機一動,果斷地籌錢將那把胡琴買回家中,他四處張揚,說自己精通胡琴,並與眾人約定,將擇吉日在自己家裏為知音現場演奏。
吉日到時,長安城裏眾多知名人士紛紛前來欣賞。在大家的期待之中,陳子昂發表了激情洋溢的演說。他說,我陳子昂創作了大量的詩文,在京城居住了這麽長時間無人理睬,而對這把胡琴,各位卻青眼有加。然而,在我看來,這件樂器隻是下等樂工所製,我怎麽會將它放在心上?說著,陳子昂將高價買回的胡琴高高舉起,憤然摔在地上,胡琴當場寸斷。在眾人的錯愕之中,陳子昂將自己的文章“遍贈會者”。結果可想而知:“會既散,一日之內,聲華溢都。”其作品《登幽州台歌》也迅速走紅:“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
陳子昂的這次自我炒作堪稱經典,不久之後,他就被建安王聘為記室,後來又做了拾遺。連陳子昂都需要靠炒作出名,也就無怪乎今日之炒作極一時之盛了!

醉生夢死,馮小憐“玉體橫陳”
曆史上的馮小憐是一個尤物。她原是北齊皇後的侍女,能歌善舞,有高超的琵琶彈奏技術。北齊皇帝高緯一見驚豔,目為天人,心醉神馳,愛不釋手,常祈願與之生死一處。就連與大臣們議事的時候,高緯也習慣讓小憐趴在自己懷裏或把她放在膝上,經常把那些大臣羞得滿臉通紅。“獨樂不如眾樂”,高緯認為像小憐這樣的美人,隻有他一個人來獨享,未免暴殄天物,於是,他讓小憐玉體橫陳在隆基堂上,隻要能從口袋裏掏出千金,什麽樣的男人都可前來一覽秀色。
野心勃勃的鄰居北周乘虛而入,在北周的大舉進攻下,北齊覆亡。亡國之君高緯被擄至長安。唐代詩人李商隱歎道:
一笑相傾國便亡,
何妨荊棘始堪傷。
小憐玉體橫陳夜,
已報周師入晉陽。
在李商隱眾多佳作之中,這首詩並不出色,但它卻因有醒目的“玉體橫陳”意象而被後人反複吟詠。
因此,並不是哪一個女子隨便躺在床上或者斜倚沙發就是“玉體橫陳”。首先是要全裸,其次應該被放在一個地方並擺出一個不錯的姿勢專供外人欣賞,這樣的身體才能稱得上“玉體橫陳”。同時,因為已是全裸,在“玉體橫陳”之前再加上什麽“一絲不掛”顯然是多餘的。

“慈母”曾是傷心事
“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這是唐詩中最為溫馨的一首詩,在華語圈中家喻戶曉。
我們太習慣於說“慈母嚴父”了,以至於我們自然地就認為“慈母”就是“慈祥的母親”。其實,在中國古代,曾有個專門的稱謂叫“慈母”,對於這個“慈母”來說,“慈母”之“慈”與“慈祥”無關, “慈母”本來是件傷心往事。
“慈母”最早出現於《儀禮》。《儀禮》對成為“慈母”的條件作了諸多令人張口結舌的限定:“慈母者,何也?傳曰:妾之無子者,妾子無母者,父命妾曰:女以為子。命子曰:女以為母。”由此可知,不是隨便哪個女人都可以成為慈母,也不是哪個兒子隨便都可以擁有慈母。
要想成為慈母,下列條件缺一不可:必須具有小妾身份;必須沒有孩子或者不會生育(至少是沒有生育男孩);更為關鍵的是,丈夫必須還有另外的妾,且這個妾恰好一命嗚呼並正好遺留下一個男孩。在這些條件都具備的時候,還需要丈夫下達明確的指令:“你把這個死了母親的孩子當成自己的孩子養起來吧!”知道了這些,我們在讀到《儀禮·喪服》中“慈母如母”時,才不會感到過於突兀。所以,從詞源的角度來說,“慈母”和“生母”的死亡有關,但和“慈祥”無關,“慈母”本來是一段傷心往事。
但是,我們也應該注意到,為《儀禮》所嚴格定義的“慈母”,其詞義的內涵慢慢發生了演變,至少在唐代,“慈母”已經不再是一個專稱。李白的詩中就有“曾參豈是殺人者,讒言三及慈母驚”的句子,顯然這裏的“慈母”就不是《儀禮》中的“慈母”。

“胎教”自古不新鮮
“胎教”似乎是件新鮮事,是個新名詞,然而,我國古代就有非常完整的胎教理論,並且“胎教”這個名詞也是古人創造的。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提出胎教的國家。在二千多年前的《黃帝內經》中,就有關於“胎病”的論述。《大戴禮記·保傅》對於胎教更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古者胎教,王後腹之七月,而就宴室。太史持銅而禦戶左,太宰持鬥而禦戶右。比及三月者,王後所求聲音非禮樂,則太師瑟而稱不習;所求滋味者非正味,則太宰倚鬥而言曰:不敢以待王太子。”據《史記》記載,中國古代第一個對孩子進行胎教的是周文王的母親太任,效果似乎還不錯,周文王生下來非常聰明。文王的孫子周成王也是接受過胎教之後而生,長大後也是智力超常。周朝就是這樣用胎教的方法來培養一代代的理想接班人。到了漢代,各種書籍中出現了大量胎教的內容,初步形成了胎教學說。宋代名醫陳自明在《婦人大全良方》中就有專篇“胎教論”。賈誼《新書》也有專門的《胎教》篇。《顏氏家訓》也記載了相關的內容:皇後懷孩子三個月時,就要搬出皇宮,讓她住在別宮裏,眼不看不該看的東西,耳不聽不該聽的東西,所聽音樂和所嗜口味等,都要按禮儀進行節製。到了明代,胎教學說更進一步完善和全麵。清代陳夢雷等人把曆代胎教學說匯集一起,立為“小兒未生胎養門”。
古人還曾這樣總結過: “訓子須從胎教始,端蒙必自小學初。”真可謂,“胎教”自古不新鮮。

古人不敢自稱“我”
古人有很多第一人稱的代詞,譬如吾、餘、予、我,但在社交場合或者是公共場合,真正自稱為“我”、“吾”、“餘”的,卻是少之又少。在古代,公開自稱“我”、“餘”甚至會被大家譏為不懂禮儀。
據考證,至少從晉朝開始,各級官僚已經不習慣於用第一人稱代詞來指代自己了,他們熱衷於自稱“下官”來顯示自己的謙卑。唐人雖然曠達,但在相互交往之時依然羞於自稱“我”,而是用略顯青澀的“小生”來指代自己。宋朝則再進一步,那時的官僚喜歡自稱“卑職”,普通人則更願意自稱“晚生”。
當然,也有人不循此例。《夢溪筆談》卷十八就記載了這樣一個人,此人姓許,他最大的特點是從來不用謙稱,什麽“小生”、 “晚生”統統與他絕緣:賈魏公為相日,有方士姓許,對人未嚐稱名,無貴賤皆稱“我”,時人譏稱其為“許我”。此人言談頗有可采,然傲誕,視公卿蔑如也。公欲見,使人邀召數四,卒不至。又使門人苦邀致之,許騎驢,徑欲造丞相廳事。門吏止之,不可,吏曰:“此丞相廳門,雖丞郎亦須下。”許曰:“我無所求於丞相,丞相召我來,若如此,但須我去耳。”不下驢而去。門吏急追之,不還,以白丞相。魏公又使人謝而召之,終不至。公歎曰:“許市井人耳。惟其無所求於人,尚不可以勢屈,況其以道義自任者乎。”不論麵對何人,這位許姓老兄都敢自稱“我”,這在當時居然引起轟動。從這裏我們可以感受到,在當時人們看來,能自稱“我”是多麽驚天動地的一件事情。這也反襯出,自稱“我”是多麽難得,以至於一個人可以因為自稱“我”而被傳揚一時。

“先喝為敬”有淵源
在社交場合尤其是晚宴、午宴之時,我們經常聽到的一句社交辭令就是“先幹為敬”。有些人也許以為這是現代人的發明,其實不然, “先幹為敬”的勸酒方式是從傳統文化裏延伸出來的,堪稱源遠有自。
古人居所一般都是堂室結構,這種建築有堂有室。堂在前,室在後,堂大於室。堂室之間,隔著一堵牆,牆外屬堂上,牆裏屬室內。堂上不住人,是古人議事、行禮、交際之所在。舉行禮節活動時,室內以東向為尊,即席上最尊貴的人麵東而坐;堂上則以南向為尊,最尊貴的客人南向而坐。按照這種尊卑長幼排序坐好之後,酒席就可以開始了。
喝酒時,主人必須先於客人飲酒,是為“獻”。這種禮俗起源很悠久,主人先飲,包含了向客人暗示“酒裏無毒”,可以放心飲用之意(這一點,與通過握手表明雙方手裏都沒有暗藏凶器的思路很接近)。主人飲過之後,客人亦須飲酒以回敬主人,是為“酢”,亦稱“報”。之後,主人為勸客人多飲,自己必先飲以倡之,是為“酬”。客人在主人飲過之後也舉起酒杯暢飲,是為“應酬”,即以此回應主人的厚意。
這樣的禮俗慢慢延伸下來,就是今天我們所見到的“先喝為敬”。現在人們在酒宴間也都是先進酒於賓為敬,為了勸客人飲酒,主人常自己先幹一杯。這也許可以稱得上是中國源遠流長的酒文化之具體而微的體現吧。
知道了這樣的規矩,我們不僅知道了“應酬”的來曆,對於我們在酒席之上如何應對才不失禮貌也會有所幫助。

“此致”乃到此結束
幾乎所有識字的中國人都寫過信,幾乎所有寫過信的人都會用“此致”、“敬禮”作為結束語。“敬禮”的意思比較明白,“此致”到底什麽意思,“此致”和後麵的“敬禮”到底是什麽關係,卻是眾說紛紜的問題。
先看一個例子,此例出於《魯迅手稿全集·書信第六冊》,在《1935年4月1日致徐懋庸》的結尾,魯迅先生這樣寫道:“此致,即請道安。”在《1935年8月3日致李霽野》的結尾,魯迅先生寫道:“此致,即頌暑祺。”魯迅先生這樣的用法,至少說明了一個問題,“此”者不是指後麵的“道安”、“暑祺”,因為在“道安”和“暑祺”前還有“即請”、“即頌”一類的詞來引領。既然如此,“此致”和後麵的“暑祺”就不可能再有動賓關係。同理,“此致”和“敬禮”之間的關係也不可能是動賓關係,或者說,二者在詞義上不存在任何直接關係。
那麽,“此致”是什麽意思呢?其實,這是從古文傳承下來的一種用法。這裏的“此”,其作用在於概指前文,而“致”字在這裏的意思是“盡”、“結束”,“此”、“致”連用,表達的意思是“我要說的事情到這裏已經說完了”。
理解了“此致”的意思,我們就會明白,為什麽下發通知的公文末尾要用“此通知”,發布命令的公文時末尾要用“此令”……所有這些,其實都是煞尾語。
所以,從慣例上講,信件的結尾,“此致”和“敬禮”都必須單獨成行。

“笑納”並非笑著納
中國自古就號稱禮儀之邦,說話講究一個“禮”字。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們逐漸遠離了繁文縟節,一些文明禮貌用語也漸漸在我們的生活中隱去,但偶爾看到和聽到的卻常常是誤用。
比如“笑納”一詞,“納”是“接受”、“收下”之意,“笑”則是“嘲笑”、“哂笑”之意。“笑納”的意思是說,自己送給對方的東西不好,不成敬意,讓對方笑話了。所以應是“自己送禮物請對方笑納”。而有人把“笑”錯誤地理解為“高興”,是因為高興而笑,所以會說對方送的禮物自己笑納了。
“笑納”被用錯的情況還有另外一種。在某地曾見到道路上懸掛著這樣一條橫幅:“做好東道主,笑納遠方客。”客人可以“笑納”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從“笑納”一詞本義來看,它是有專指範圍的,隻能納物,不能納人。“笑納遠方客”,從字麵上解釋,即要對方把“遠方客”作為禮物收入。這不成了笑料了嗎?把人作為禮品請對方“笑納”,這多少有點不人道了吧!相信這是誤解了“笑納”一詞的真正意思,如把“笑納”改為“笑迎”,應當是正確的。
用錯這類謙辭的原因首先是不理解詞義,其次是趕時髦。有人一看見別人用,便連忙跟著上,似乎用上幾個敬辭謙辭就顯得文雅了。這種思想是不正確的。事實上,即使運用對象沒錯,也未必可以處處運用。在一般場合,還是運用大眾化的禮貌用語為宜,它更有一種親切感。

“蓬蓽生輝”是謙辭
一位朋友剛把新房裝修好,就叫上幾個哥們兒去參觀。參觀時,其中一位看得很認真,邊看邊問裝修的材料,並用羨慕的語氣說:“你們家用的材料真不錯,設計得很合理,裝修後真是蓬蓽生輝啊!”他剛說完,大家就在旁邊笑,弄得他很不好意思,一個勁兒地問原因。
“蓬蓽生輝”又可說成“蓬蓽增輝”、“蓬蓽生光”、“蓬閭生輝”,其中,“蓬”是“蓬草”;“蓽”通“篳”,即用荊條、竹子等編製成的籬笆等物。“蓬蓽”連用,是“蓬門蓽戶”的略語,比喻窮人住的房子。如杜甫在《客至》中寫道:“花徑未曾緣客掃,蓬門今始為君開。”雖然隻是詩歌中的比喻,但也說明他當時的生活很貧苦。
用錯這個詞的原因可以概括為兩種。第一種為不了解該詞的意思,如北國網的北國體壇欄目曾經有一篇題為“葡英大戰:任意球蓬蓽生輝,英格蘭險複仇葡萄牙”的報道,顯然是錯誤的。任意球踢得再好,也不能夠“蓬蓽生輝”,更何況是在足球場上。還有人聲稱“讓我的2006年蓬蓽生輝”,也許他本人知道是什麽意思,可別人就有些發懵了。
第二種是不知道“蓬蓽生輝”是個謙辭,表示的是“簡陋的房屋也發出了光輝。是謙詞,多用於對他人來訪或題贈詩人字畫等表示感謝”的意思。所以,這個詞隻能出於自己之口,不能出自他人之口,否則就有貶低別人、抬高自己的意思。例如,“在您的房間內種些花草,一定會蓬蓽生輝的。”還有人會說:“用燈飾裝扮你的家,讓你的家蓬蓽生輝。”諸如此類的錯句子,很多場合都可以見到聽到。上文中那位朋友,就是錯在這裏
咬文嚼字也許是很重要的,也許太過迂腐。我個人以為,對於文化的傳承還是很有必要的。因為漢字裏麵的博大精深就像聚寶盆那樣,對於曆史知識的掌握極為重要,否則會在不經意間鬧出笑話。本來是想讚美卻適得其反。
“咬文嚼字”在網上查資料,是這樣解釋的:
指過分地斟酌字句。用於諷刺那些專門死摳字眼而不去領會精神實質的人。也諷刺那些講話時愛賣弄自己學識的人。
亦作“ 咬文嚙字 ”。亦作“ 咬文齧字 ”。 1.形容過分推敲字句。 元 秦簡夫 《剪發待賓》第二折:“你道是一點墨半張紙,不中吃,不中使……又則道俺咬文嚼字。”
(2).形容掉書袋或賣弄才學。 明 無名氏 《司馬相如題橋記》:“如今那街市上常人,粗讀幾句書,咬文嚼字,人叫他做半瓶醋。” 清 朱燾 《北窗囈語》:“酒場遇不讀書人,所行觴政,切不可咬文齧字,兼以詩詞困人。”
(3).謂不重視實質,隻在某,不求甚解》:“讀書的方法,不要固執一點,咬文嚼字,而要前後貫通,了解大意。”(查字典 chazidian.com)

 

   

此文引發不同聲音,也是不在意料之外的。約定俗成本來屬於語言發展的趨勢,成為習慣用語後原本的意思也就逐漸被篡改,也是符合時代潮流的。時尚基本就是把垃圾拿來粉飾換個包裝算作推陳出新便有了嘩眾取寵的效果,多是因無知。很懷念私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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