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1967年11月16日離開北京,十天後來到位於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東烏珠穆沁旗滿都寶力格公私合營牧場,開始了曆經五年多的插隊生活。1969年底,牧場由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6師54團接管。
滿都寶力格地理位置,幾乎在北京正北的邊界線上,也是東烏旗最東邊的牧場,再往東就是寶格達山林場,那邊就算是進入大興安嶺。
我於1973年辦困退回京後重新參加工作。
現在牧場改成蘇木。這是當年滿都寶力格牧場的情況,資料保存。
地區資料(滿都寶力格)
地理位置: 東經 119°
北緯 46°
麵 積: 3464 平方公裏
最大距離: 東西 84公裏
南北 78公裏
人 口: 1967年 997人
1990年 1303人
1991年 1246人
2001年 1967人
滿都寶力格蘇木位於東烏珠穆沁旗東北部的中蒙邊境地區,境內邊界線長約一百公裏,駐有朝布楞邊防站。
滿都寶力格蘇木地處大興安嶺餘脈西麓,是山地草原和草甸草原的過渡地帶,源於大興安嶺的季節性河流乃林高勒和豐沛的地下水源在此形成大麵積的沼澤和濕地。
原始的自然環境,使多種動植物得以生存繁衍;交通不便和嚴格的邊境管理製度,氣候嚴寒以及人口稀少,是其免遭人為破壞的重要因素,氣候變異、自然災害對其影響相對微弱。
這裏棲息著各種動物,獸類有麅、黃羊、狼、野豬、狐狸、沙狐、猞猁、艾虎、旱獺、獾、野兔、刺蝟、鼢鼠、鼬、蛇等等。還有天鵝、大鴇、灰鶴、大雁、鴻雁、野鴨、野鴿、鷹、鷂、沙雞、百靈以及許多我不知名的鳥類。
各種植物種類繁多,本人學識有限,無法列舉。僅知有:甘草、白芍、麻黃、黃芪、防風、野罌粟、野菊花、馬勃等中草藥,以及白蘑、黃花菜、野韭、山杏、蘆葦等經濟型植物。
地表湖泊有兩處析出芒硝和堿的結晶,純度極高。
滿都寶力格蘇木的自然生態,主體上至今未遭受掠奪性的開發和毀滅性的破壞,除上述原因以外,近半個世紀期間,各時期經濟模式的相對合理、穩定與良性銜接,起著不可低估的作用。
一、50年代
內蒙古地區於1947年5月1日實行和平解放,是全國最早建立自治區的省分。但由於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慎重性和保護性政策,一直未實施土改和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並且明確規定牧區實行三不兩利政策:不分(牲畜),不劃(階級),不鬥(牧主、富牧),牧主和牧工兩利。牧業生產仍保留原始的遊牧方式。還有一項重要的糧食政策:牧區屬於商品糧供應區,並且糧食供應實行憑本不限量。實際上牧民以肉、奶食品為主,每人3斤炒米(糜子米)、6斤小米、10斤白麵的配給定量,很少有人超標,這項政策一直執行到取消限量,因此牧區未受到60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災害和全國性大饑荒的影響。這兩項穩健合理的政策,使牧業生產保持著良性的發展。
二、60年代
50年代末期,牧區的社會主義改造姍姍來臨,作為政府部門,在“三不兩利”政策的基礎上,動員有畜群的牧戶,按自願參加、自願組合的原則,組建公私合營牧場。這種牧場在東烏旗有二家,滿都寶力格是最大的一家,成立於1958年。那時牧場的麵積比現在要大,東部與寶格達山林場接壤,西部是錫盟最優良的冬季草場東、西額侖,現劃歸額侖高畢蘇木。現在看起來,當初這種自願組合所形成的格局,在人、畜密度和草場比例上,基本是合理的,這裏體現了牧戶的自主與經驗,而政府的行政幹預則相對微弱。
公私合營牧場比照對民族資本家的贖買政策,將其畜群入股計息,逐年支付,止付期定至1982年。牧工的勞動報酬采取定工定時的月薪製,每日工10分,定值1.60元,每月支付48元(雜工同酬,男女同酬),春季新生畜按每年7月統計數字(當地稱為“社會調查”)付酬,統稱接羔費。羊羔每隻0.50元,牛犢、馬駒每隻5元,此項收入大致相當於一個牧工的全年工資。
按照當時的地區類別,這裏的收入水平高於北京市,與上海持平。
這一時期的經濟模式具有如下特點:
(一)“三不兩利政策”淡化了“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偏差,最大限度地保護了牧戶的生產積極性。不具備足夠的能力和條件,強行解構現有的經濟體製和生產關係,隻能導致災難性的後果。
(二)未能與全國同步地實行“人民公社化”,避免了其後的“大鍋飯效應”和“三年困難時期”的災難性結局。
(三)對少數民族地區慎重、穩健、合理的政策,以及自治區各級幹部對各項政策的切實執行,給牧業生產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他們也為此付出了代價,在1964年的“四清”運動中受到整肅,“文革”中的“挖肅”運動中,數以萬計的人喪生。
社會的動蕩,終將會使這古老的生產方式解體,但滿都寶力格僥幸避免了數次無謂的災難。
在這一時期,低下的生產力水平和嚴厲的邊境地區管理製度,是不可能對自然生態造成破壞的。
1964年的“四清”運動開始否定“三不兩利”政策,給牧場的人群劃分了階級,為“文革”的整肅做了前期準備。
1966年“文革”開始,首先停付了牧戶的股息和勞動報酬中的接羔費,對劃定為牧主和富牧的個人及其家庭,施行歧視和人身欺辱直至抄家和毆打,人身權利被徹底剝奪,家境淪為赤貧狀態。當然,比起國內其他地區,這裏是最“文明”的。
三、70年代
由於牧業生產的特殊性,在“十年浩劫”中,滿都寶力格仍未受到致命的損傷。生產建設兵團將滿都寶力格牧場劃入六師五十四團,但經濟上仍獨立。1970年初,由於戰備原因,將北部越冬草場上的牲畜遷至南部山區,造成四萬頭牲畜的死亡,占全場總數的三分之一,這一教訓使兵團領導從此不敢再幹預牧業生產,畜群數量很快得以恢複。
1978年,全國形勢已經逆轉,這裏卻剛剛刮起“農業學大寨”的風潮,在長年閑置的南部山地草場.墾荒2300畝,麥子成熟後,被山中鳥群啄光,連續兩年,幾乎顆粒無收,停止耕種後草場很快便得到恢複,未造成沙化,這項舉措成為一場鬧劇。
平心而論,在滿都寶力格範圍內,建設兵團這個半軍事化的組織,並未帶來災難性的破壞,反而以強大的實力和資金,給這裏帶來其他地區所享受不到的各項設施及好處,如車輛、機械、房屋、水利、醫療、教育等等。當然,這裏包含著國家巨大的浪費,但是,並未傷害滿都寶力格的本體經濟。
以兵團的體製和實力,完全有可能對這裏的生態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但今天我們看到的,它甚至不敵一個私人承包的個體企業。
四、80年代
1985年實行體製改革,滿都寶力格牧場隨後劃歸東烏旗,改為滿都寶力格蘇木。
由於各界人士的努力,滿都寶力格再次獲得政策上的優惠。
首先是清算牧戶的股份,考慮到由於曆史上的原因給牧戶造成機的各種損失,采取將牧戶入股畜群如數返還來彌補,所欠股息用現金或折合牲畜償付。我未能詳細了解此項政策的依據,但與其他地區相比,是絕無僅有的。
清算後的畜群按戶口在冊人口(當然包括已結算股份的牧戶)平均分配。
我想任何人都會承認這是一個良好的開端,它基本上不存在我們在有些地區見到的,在改革初始,拖欠(甚至根本不想承認)舊賬和以權謀私的弊病,大家站到了同一起跑線上,而不是無權無勢的人隻能機遇來發橫財。這些當然都是相對而言,滿都寶力格也不可能是一個完美的理想國,局部的弊病肯定是存在的,它主要出在嘎查這一級,這一點將在後文中談及。
畜群的分配實質上是由國營經濟向私營的逆轉,將牲畜按當時價格作價,分配給牧民經營,經營者在15年內還清。
畜群分配方案按戶口在冊年限及工作性質的不同,以羊隻數量為基數,分為三個檔次。草場采取租用方案,使用年限暫定為30年,每人平均在4000畝以上。(具體分配方案從略)
在改革初期,隻能沿用舊有的體製,由嘎查這一級負責執行分配方案,在畜群質量、草場及水源優劣、公有的機械和物資等方麵,不可避免地存在著,或被認為是以權謀私的問題。嘎查最初甚至保有少量“公有”畜群,卻成了上級某些部門吃拿卡要的資源,它自己也存在向牧戶吃拿卡要的問題。隨著各部門管理機製的逐步健全,牧戶自我保護意識的提高,嘎查的機能逐漸萎縮,曆經十幾年的時光,幾個嘎查的隊部,數百間房屋先後傾圮倒塌,已從滿都寶力格的版圖上消失。“公有”財產也早已消失殆盡,嘎查隻在蘇木保留一間辦公室,行使著類似居民委員會的職能。牧戶作為一個個獨立的生產經營單位,直接向政府的各個部門履行著自己的職責,我不知道這是否是一種正常化的進展。
經濟上逐步走上正軌,生產的發展,需求大量的勞動力,交通的改善,邊境地區開放,外部人口大量湧入,致使環境問題日益嚴重,並且未受到重視,旗一級的環保機構2002年才剛剛建立。各級領導在改革創收的旗幟下,采用各種方式開發這裏的資源礦產,絲毫不顧及所帶來的嚴重後果。
相比之下,牧戶承包的草場內,由於圍欄的興建,雖然迫使一些流動性較大的動物,如狼、麅、黃羊等遷徙他處,但更好地保護了圍欄內的小型動物以及各種植物和鳥類。牧戶囿於傳統習俗,仍以經營牧業為主,很少狩獵和采摘經濟型植物。但這僅僅依靠傳統的延續,還應進行超前的環保教育、立法,以及有效地堵塞收購渠道。
草原保護法也沒有得到普及和監督,修路和施工缺乏科學合理的工序,正在大麵積地損壞著草原。機動車在草原上碾壓出千百道車轍,分裂著日益脆弱的植被。
滿都寶力格僥幸避過了近半個世紀的惡浪與險灘,終於給我們保留了一塊像樣的草原。這種規模的草原,在世界上還沒有第二塊,僅此問題就值得我們深思。那些人在金錢的驅使下,剝去她美麗的肌膚,去挖掘礦藏,是一種犯罪的行為,全人類將為此後悔莫及,哪怕她的地下藏滿黃金,也比不上這無價的草原。
滿都寶力格加上與她毗鄰的蘇木和林場,總麵積約4萬平方公裏,占我國領土的二百四十分之一,理應形成一個世界級的、完整的自然保護區域。難道這個課題還不足以引起環保機構的興趣嗎?
掠奪性的開發已經開始,孤獨無助的滿都寶力格在等待著人們來拯救她!
原載中國文化書院綠色文化分院編《曾經草原》——草原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