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聽小說引發的“血案”

(2013-08-29 12:43:33) 下一個

總感覺想寫點什麽,卻實在不知道該怎麽寫。也不是沒有素材,而是沒有靈感。很奇怪,以前我並不認為寫字是需要什麽靈感之類的,似乎有些虛彌的玩意兒。後來,不知道是從什麽時候開始卻發現自己寫不出東西了。也許是因此才不得不承認靈感這東西是存在的,於是就有些沮喪,因為我的靈感消失了。

據說這與年紀有關,醫學上講是腦供血不足。中醫所謂的氣虛。可能是我老了,氣不夠用,到不是貧血,而是氣不能把血輸送到腦袋去,於是腦子便缺血,得出結論,靈感是要依靠血液來激發的。

其實也不是完全沒有靈感,問題還是來自腦供血不足造成的記憶力減退。在身體感到舒暢時,偶爾腦袋裏會突然像是被敲了那麽一下,思如泉湧的冒出一片絕句。稱之為“絕句”與詩詞無關,而是隨著詞句的結束,一篇本該能夠被人欣賞的文字也就消失殆盡。

嗚呼!

也沒什麽遺憾的,“被人欣賞”是自己認為的,真寫出來未必。

 

以上是關於腦子的問題,還有眼睛的問題。

過去嗜書如命,這是從很小的時候開始的。我天生好動,包括上課時會如坐針氈,那個屁股下就不能安穩片刻。可是隻要一本小說到手我竟然可以一動不動靜靜地一氣讀完。現在老花眼了,眼睛幾乎不會近距離聚光,即便是戴上眼鏡看那麽一會兒也免不了串行。罪過啊。誰讓年輕時眼睛太好。

那時在草原沒書可看,就連報紙也不知道都是哪年的。後來發現,場部大車班頂棚被各類報紙糊滿,休息時躺在土炕上閱讀也是一種樂趣。說這些往事也是為了證明自己的眼力極佳,帶有吹牛的成分。

好漢不提當年……

記得一年回國,在攤上發現可以閱讀文字的軟件,心想這下可好了。下載文章,讓電腦幫我讀豈不更好,起碼可以節省眼力。可是回來一試,沮喪啊。單調乏味的女生用一個腔調的聲音,一種勻速,平淡地講出一些跌宕起伏的故事,聽不多會兒就雙眼黏糊的想睡。

現在網絡發達,什麽過去不敢想的事都變成現實。有聲小說不要太多了。現在幾乎每天晚上都會聽著小說穩定衰弱的神經入睡。幾年下來,聽了很多有頭無尾的的小說。不是因為沒耐性,而是選擇性少。

文學開放了,是件好事,也是一件不那麽好的事。什麽人都敢寫,勇氣可嘉。可是我最多是聽了一半就興味索然。尤其是加進一些廣告之類的衝淡了小說的連貫性,還有爛糟糟的背景音樂,與主題幾乎一點都不搭界。不抱怨了,能有的聽就已經很不錯了。

也有好的,比如《飄》、《靜靜的頓河》等,雖然漫長。

我喜歡聽推理和懸疑小說,多是被作者假設的圈套套住,隨著故事情節瞎猜。

現在在聽的是一部美國推理小說家雷蒙德  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18881959)寫的係列小說。作者多部小說被拍攝成影視。

《漫長的告別》,描寫一個醉漢與私家偵探的故事。

我是被小說的標題吸引了。

漫長的告別。

聽起來就能夠使我遐想聯翩。

生活中很多告別並不是永遠。如果我還在這個世界上喘氣,即便是告別後也將會保留在記憶裏很難消失。

想想那些告別似乎就是漫長的,每當回憶起,依舊還有或苦澀,或甜蜜,抑或是幸福留存其間。苦澀的想起與甜蜜的回味卻充滿了幸福。而告別並不意味著失去,因為曾經擁有過那是會一輩子都難以忘記的珍藏。在心裏。

故事很長,不想做“劇透”,有興趣的朋友還是自己去讀吧,算是在此留下些懸念。

我的靈感是因其中的一句話。

那天清晨,似睡非睡的打開枕頭邊的MP3,朦朧著繼續昨夜聽了一半的故事,當時我的意誌並沒有完全恢複,耳邊突然傳進一段話,很短:

令人不悅的永遠是小事。

覺得是靈感鬧的,突然一下完全清醒,馬上把MP3關掉,腦子裏卻留下了這句話。

整個一上午腦子裏都是這句話,不悅……小事……,極力想把不悅與小事之間的關係聯係起來,卻怎麽也做不到。最最重要的是,死活也想不起有什麽事能夠使自己不悅起來,卻都是小事。

本來想寫的標題是:無小事。在與之抗衡後得以緩解我內心的不平衡。有一套理論,大事是無數小事的累積。

每件能夠使人感到不悅的事情發生,都被當事者認為是大事,也是因為這些累積在內心產生的潛意識,否則怎麽會為區區小事就把自己鬧得不高興起來。隻是當事情過去後,冷靜下來會發現,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於是便為自己狹隘的偏見又苦惱起來。

好像這與心態有直接關係,屬於性格範疇。要不怎麽名人教導說,性格決定命運。

其實這輩子不悅的事該是太多,以至於也分辨不出什麽時候悅過。也就是說,我被小事折磨得太多,所以都這個歲數了依舊沒整明白一輩子過多的不悅其實真的太沒必要,因都是小事累積起來造成的心結。

似乎真的解脫了,該從此不為小事所煩惱。

明白是明白了,可是誰能做到呢。何況小事、大事該如何界定。於是又開始糾結。

婆婆媽媽可能就是指我這類人,我抑鬱了吧?

有病!

 

作者序

一些文學鑒賞家也許有一天會調查20年代後期和30年代前期繁榮昌盛的廉價偵探雜誌檔案。他需要銳利的眼光和開放的胸襟,才能決定這些流行的推理小說在何時以何種麵貌編成堪登大雅之堂而落地生根的作品。廉價小說未曾夢想會有子嗣傳人,大多數的作品此時大都已經變成肮髒的黃褐色了。一個人的確需要相當寬闊的胸襟才能接收這種粗俗的封麵、鄙陋的標題和令人難以忍受的廣告,才能體會一種寫作真實的力量——即使這種寫作風格已經擁有高度發展的形式和技巧,使得當代小說讀起來宛如老處女茶室裏溫吞的肉湯。

雖然許多人在故事裏被殺身亡,他們的死往往被費勁筆墨描寫,但我不認為這種力量全然是暴力之事。當然也無關寫作的好壞,因為任何這類努力都被會編輯大人無情地刪除;也不是因為故事情節或角色都是相當原始、典型的人類。這恐怕要歸咎於這些故事衍生出來的恐怖氣味。他們的角色生活在一個出了毛病的世界,一個早在原子彈發明以前的世界,文明創造了毀滅自己的機械,而且大家都還在學習使用,好像惡棍白癡愉悅地第一次試用機關槍,法律是用來操縱爭權奪利的工具,街道上盡是比夜晚還要黑暗的東西。推理小說的動機和角色變得愈發蠻橫凶狠和憤世嫉俗,但是對它想要產生的效果或產生的技巧卻頗具推動性。當時幾個不尋常的評論家看出這一點,其實一個人隻能指望這多麽了。一般的評論家從來不承認這點成就,他們隻等到這些成就取得尊敬後才忙著去解釋。

標準偵探小說的情感基礎是——而且一向是——凶殺案得以偵破,正義得以伸張。它的技巧基礎除了皆大歡喜的結局外,其餘都沒什麽重要意義。作家所編織的情節為結局服務,結局能夠說明一切。但是另一方麵,《黑麵具》雜誌裏這類故事的技巧基礎是場景比情節重要,也就是好的情節應該製造好的場景。理想的推理小說應該少了結局,我們寫作的人跟拍電影的人有相同的觀點。我第一次去好萊塢工作時,一個很聰明的製片人告訴我,你無法將推理小說拍成一部成功的電影,因為小說的整個重點是要揭發結局,而這在銀幕上隻需要幾秒鍾的時間就能分辨,觀眾很快就會明白。他說錯了,因為他想的是別種錯誤的推理。

至於冷硬派(hard-boiled)偵探故事的情感基礎呢?雖然它不相信凶殺案得以偵破,正義得以伸張——除非信念非常堅定的個人決定插手管事,確定正義得以伸張。這類小說是關於使這個信念成真的人的故事。他們無論是警察、私人偵探還是記者都是堅強的人,他們的工作艱難而危險,因為他們所能得到的工作就是這樣。從前到處都是這種工作,現在也是。這類事情發生過,但不是那麽快速,不是發生在一群關係緊密的人身上,也不會發生在狹窄的邏輯框架裏。這是不可避免的,因為需要不斷的動作,如果你停止思考,你就輸了。一有猶豫,就會有人手上拿著槍走進門來。一個不敢超越自己的作家跟一個害怕犯錯的將軍一樣無用。

我回頭看自己的小說如果我不希望它們更好,那是很荒謬的。但如果它們更符合我的標準,恐怕就無法出版。倘若要求不那麽嚴格,當時更多的作品也會流傳下來。我們有些人盡力想打破陳規,但常常遭遇退稿的命運。既能超越限製又不去破壞規矩是每一個為雜誌撰稿賣文者的夢想。我的故事裏有些東西我想改變或剔除。要做到這點,看似容易,但一旦嚐試起來,你會發現根本不可能。你隻會破壞好的,對壞的部分無能為力。你無法重新捕捉氣氛,渲染情節,甚至刻畫人物。對小說創作所規定的規則和技巧正好把作家帶離寫作的需要或欲望。最後他學會所有的技巧,可是沒東西要說。

對於那些規則和限製,我無法虛偽地表示讚同。身為作家,我一直無法把寫作令人難以忍受的特質之一——滿心誠摯——分秒掛在心上。而且幸運地逃過被稱為“勢利的形式,可被視為過去的娛樂文學,卻是今日的啟示文學”。在平板單調的幽默和文人貧乏的含蓄之間,還有很大的空間。推理小說置身其中並非不可突破。有些人憎惡所有推理小說的形式,有些人喜歡關於好人的故事(“那個迷人的瓊斯太太,誰想得到她會用肉鋸鋸她丈夫的腦袋呢?他還是個挺英俊的男人哩!”),有些人認為暴力和殘暴狂是可以互換的用詞,有些人認為偵探小說是次文學,不比那些習慣濫用定語、狡猾的標點符號和虛擬語氣的作品高明到哪裏。有些人隻在疲倦或生病時才看偵探小說,而且從他們閱讀的推理小說數目看來,他們一定經常疲倦或生病。有些人是推理迷或色情迷,發熱的小腦袋想不通虛構的偵探人物隻是催化劑而不是大眾情人。前者要求豪門宅邸的平麵圖,標示書房、槍械室、大廳和樓梯以及通往幽暗小房間的走道,管家就在那裏擦拭喬治時代的銀器,薄唇沉默,傾聽乖舛命運的呢喃。後者認為兩點之間最近的距離是從一個金發女子到床笫。

作家不可能討好所有人,也沒有作家會嚐試如此。本書裏的故事當然不想在寫後10年或15年內取悅任何人。推理小說是一種不需要沉埋在過去陰影中的寫作方式,也不須對古典崇拜忠心無二。雖然現在活著的作家很難寫出比《亨利  埃斯蒙德》更出色的曆史小說,比《黃金時代》更好的兒童故事,比《包法利夫人》更辛辣的社會評論,比《波音頓的珍藏品》更優雅高尚的呼喚,比《戰爭與和平》或《卡拉馬佐夫兄弟》更波瀾壯闊的景觀。但是設計出比《巴斯克維爾獵犬》或《丟失的信件》更合理的推理小說應該是不難的事。實際上,沒有所謂的犯罪或推理“經典之作”,一本也沒有。在本身的參考範圍之內,就是惟一品評的標準。經典之作應該是一件耗盡本身形式的可能性、無人可以超越的作品。至今還沒有一部推理小說或故事達到那個境界,接近標準的也微乎其微。這就是為什麽許多人繼續攻克這一堡壘的緣故。

  雷蒙  錢德勒

  1950215日於加州拉荷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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