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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的奇葩——太監

(2010-09-14 03:30:18) 下一個
儒家文化的奇葩——太監

最近,筆者在看湖南衛視的《大明王朝.1566》,被劇中的呂芳、楊金水、陳洪、黃謹等太監角色所深度吸引,於是就研究起太監了。說起太監,人們自然而然地會聯想到慈禧身邊的李連英。因此,太監一詞,自古以來在人們心目中,好象已經根深蒂固了地為“貶義”的。不是嗎?他們總是仗著皇帝寵愛橫行霸道,甚或將皇帝玩弄於股掌之上的得勢權監。還有如明朝之劉瑾、曹欽、魏忠賢禍亂朝政,顛倒倫常,弄得天怒人怨,最終留下千古罵名。


那麽,為什麽全世界除掉全盤中華化的朝鮮屬國以外,隻有中國有太監?日本也是沒有太監的.


其一,封建製度本身就是家天下,為此必須多生皇子,以裂土封僵,君、王共守天下。與現代相比,古代醫學是不發達的,未成年人死亡率高,即使是皇帝的兒子也是常有幼小就夭折的,因此皇帝要確保江山有繼承人,必須多生孩子,為此也就必須多娶妃子,這樣皇帝身邊的家奴就必須是閹割的男人,否則會可能造成串種,使江山朱顏改。


其二,皇帝要加強皇權,牽製大臣,實行專製獨裁,也必須依靠家奴性的太監。我們知道封建帝王是世襲的,皇帝唯恐他人篡奪自己的皇位。一般情況下,皇帝猜忌朝廷的文武外官,總防著他們有外心:但卻認為朝夕侍候在自己身邊百依百順、出身低下而又沒有後代的內官員可靠。而宦官則往往利用在宮廷中的這種特殊地位,攫取極大的權力,甚至操縱帝上。這些人數量不多,但奴性十足,狡黠陰險、殘忍狠毒。一旦成為皇帝的心腹,更是讒諂佞邪,毫無顧忌。他們結成死黨,挾持皇帝,假傳聖旨,賣官鬻爵,貪贓枉法,陷害忠良,甚至可以廢立以至殺死皇帝。在我國封建社會曆史上,宦官專權曾演出了一幕幕禍國殃民的慘劇,其中以東漢、唐、明三代為最。秦朝的趙高,東漢的侯覽、張讓,唐代的高力士、仇士良、田令孜,明朝的王振、汪直、劉瑾、魏忠賢,以及清代末年的李蓮英,都是曆史上臭名昭著的宦官。

那麽,太監為何可以假傳聖旨,越俎代庖?這是因為古代社會信息通訊和交通運輸業不發達,皇帝發布命令,沒有電話、手機和電報可用的,也沒有飛機、汽車等快速交通工具的,這就必須由皇帝身邊、獲得皇帝信任、能貼切地傳達皇帝意圖的人,就是太監去下達命令,也使得太監得以像“巫婆”模擬死人說話一樣的代皇帝說話,傳聖旨,自然也就可以越權矯詔了。


太監們為什麽敢於蠶食分享至高無上的皇權?在封建時代,任何對皇權的覬覦可都是大逆不道,是滅九族之罪,一般的大臣都不敢想的,怎麽沒有那玩意的太監們就敢呢?這是因為太監離皇帝最近,也就是離最高權力最近,長期的接近和染指最高權力,使他們不再把皇權神聖化,也逐步地泯滅了自我角色定位,覬覦最高權力的野心也就日益膨脹,最終會認為皇權離自己隻是一步之遙,是唾手可得的。這猶如現代社會的領導幹部的行政秘書也常狗仗人勢幹些越權的事情是一樣的。


中國的太監製度禍患最重的朝代是東漢和明朝,也包括唐朝,那幾個朝代裏太監甚至可以殺死皇帝自行選立皇帝,使國家最終陷入混亂和崩潰。

當然,太監也是人,多數還是窮苦人出身。太監們的缺陷是被割了那話兒,幹的是伺候主子的奴才活兒,自然會有人由生理失衡進而心理變態,因此難免傳出些“拍案驚奇”的野史軼聞。


這真是:確保江山繼承人,

多娶妃子是路徑。

為防江山朱顏改,

太監製度要把關。



太監小百科:

太監:通常指經人工手術後喪失了生殖能力的宮廷高級官員,但後來演變成為一種官銜,不一定跟性器官的情況有關。


唐代設內侍省,其長官為監及少監。《遼史·百官誌》載,遼代南麵官諸“監”職名中,有“太監”之稱,但在具體稱呼上,僅稱監,如太府監。元代的太府和各監,多有“太監”一官(如儀文監、典牧監、典室監、太府監等均設太監)。明代諸監不設此官,但在宦官所領的二十四衙門,各專設掌印太監等,在宮廷內專門侍奉皇帝及其家族。明中葉以後,太監的權力擴大,擁有出使、監軍、鎮守、偵察臣民等大權。清代相沿,太監成為宦官的專稱,設總管太監等為首領,隸屬於內務府。


宦官,俗稱太監或“老公”。文書上的稱謂很多,例如有閹人、閹宦、宦者、中官、內官、內臣、內侍、太監、內監等等。這些男子生殖器官被閹割後失去性功能而成為不男不女的中性人,這批人是曆代王朝在宮廷內侍奉皇帝及其家屬的奴仆。


據記載,我國先秦和西漢時期的宦官並非全是閹人;自東漢開始,才全部用閹人。這是由於在皇宮內廷,上自皇太後、太妃,本朝後、妃以及宮女等,女眷較多,如果允許男侍出入,難免會發生穢亂宮帷的事。所以絕不允許有其他成年男性在宮內當差。


我國曆代宦官的人數以明朝為最,號稱l0萬。清朝改革了明代臃腫的太監機構,並製定了一套管理製度即宮規宮法,將明崇禎末年的9萬多太監,削減為9000 人。清朝太監的等級極其嚴格,清朝宮廷內設有管理太監的機構稱“敬事房”,又謂“宮殿監辦事處”。規定在督領侍下麵,有大總管、副總管、帶班首領、禦前太監、殿上太監、一般太監和下層打掃處小太監之分。發展至清代末期,太監等級更加複雜。在宮殿監中,就有總管、首領、掌案、回事和小太監之分;在各處所中又有首領、大師父、師父、帶班、陳人、徒弟之別等等。如此層層節製,一級管一級.一級壓一級,統治得非常嚴密。

清代末年,河北省的青縣、靜海、滄州、任邱、河間、南皮、涿縣、棗強、交河、大城、霸縣、文安、慶雲、東光,現在北京郊區的昌平、平穀,還有山東省的樂陵,都是出太監的地方。太監都是勞苦人出身,被生活所迫,指望把孩子送進宮裏,有條活路,將來也得些好處。當時有的隻有10歲左右就閹割淨了身,李蓮英就是8歲淨身,9歲進宮的。民國初年。一個13歲的小太監馬德清就被送進了博儀的遜清皇室小朝廷當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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