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有網友回貼時,曾引“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溝起了我的興趣,故從故紙堆中搜邏到如下內容,就算是捧糊塗讀史吧!請勿見怪!不過,從本質上說,這類對人的岐見何止隻限於過去租界的公園規定,隻限於中國人?改革開放初,筆者在不是“租界”的“國際俱樂部”及所謂的涉外賓館,也遇到過類似的規定,包括“請”使用“外匯卷”等。時到今日,國人在戶口、稅收、大病、養老、住房等方麵,何嚐不是如此?甚至於應加上更加字樣?另外,君不見,外國在歡迎中國遊客的同時,在文明領域也時有負麵報道見諸於媒體,甚至於驚動中央。愛國主義甚好!請注意“言行一致”,若一味任由民族主義泛濫,中國還有中國人嗎?這也是我在記念改革開放三十年裏,對走出百年誤區的思考。
“上海幾處的公園都禁止狗與華人入內,其實狗倒可以進去,人是不行,人要變成狗的時候便可以進去了。”這是郭沫若1923年8月28日在《月蝕》中寫下的句子,諸如此類記載,信手就可翻出幾條,比如:
“上海的黃浦灘和北四川路那兩個公園,我們中國人至今還是不能進去。從前在那些公園的門口,並掛一塊牌說:‘狗同中國人不許人’!”(孫中山《中國內亂之原因》)
“有幾個窮朋友,邀我去遊法國公園。一走到公園門口就看到一塊刺目的牌子,牌子上寫著:‘華人與狗不準進國’,幾個字射人我眼中,全身突然一陣燒熱,臉上都燒紅了。這是我感受著從來沒有受過的恥辱了。”(方誌敏《可愛的中國》)
陳毅的兄長陳盂熙在口憶1919年6月他與陳毅的上海之行時談道:“……一到外灘,公園門口木牌子‘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字體赫然在目,真使我們感到莫大的侮辱。有一位同學主張砸掉木牌,仲弘(即陳毅)說:‘這不是砸掉木牌就能解決的問題。’”(見《人民的忠誠戰士――緬懷陳毅同誌》,上海人民出版社)
這不僅僅讓一個中國人覺得受到了侮辱,也不是僅僅隻讓一個中國人感到恥辱,這幾個字曾讓每個中國人心裏都埋著一座活火山。哪怕,是現今再想起,依然還有火苗呼呼地欲往外冒。
不僅中國人揭露和譴責“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牌子的內容,連外國人對這塊牌子也是譴責的。1929年11月9日,《密勒氏評論報》發表《中國人,請走後門》的文章,說:“根據工部局命令豎立在上海各公園門外的,寫著‘狗與華人不準入內’的告示牌,盡管已在一些時候以前拆除,但在上海外僑社會的某些中間,由這塊傲慢無禮、侮辱他人告示牌所表示出來的那種典型精神,卻至今尚未死去。”
但是,近年來,也有關於上海租界“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是偽造的說法出現。譬如《世紀》雜誌就曾刊登過一篇《揭開“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流傳之謎》的文章,文中說:“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是“純係誤傳”,之所以如同真的一樣,是因為1932年蒯世勳在翻譯《中國的發展》中的一段話時,“將Chinese and dogs not admitted譯成了中文‘華人與狗,不得入內’”。“蒯世勳是30年代柳亞子先生主持的上海通誌館成員,是一位對上海史造詣很深的學者……。《上海通誌館期刊》是上海史研究的權威性刊物,於是‘華人與狗,不得入內’之事被部分報刊轉載”,隨之流傳開來。《揭開“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流傳之謎》一文還說,“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是“50年代為配合形勢教育”而製作的,有些“老人確實看見過這牌子,但不是在解放前的外灘公園,而是解放後的博物館裏”。
作家陳丹燕寫上海寫了十年,也認為,“華人與狗不得進入”是一段偽造的曆史,但這段偽造的曆史裏有真實的感情因素存在,由於當時上海的民族資本家已強烈感覺到民族的不平等,因而才偽造了這句話。“它其實來自公園的遊園規則,最早一條是‘這個公園是外僑社團專有,非外僑者不能進入’。後來由於發生狗咬傷孩子事件,公園又加了一條規定,‘狗和騎自行車的人也不能入內’,這些規則被人聯係起來,概括成了‘華人與狗不得進入’。”
真的是這樣嗎?這塊辱我中華的牌子是真實存在,還是偽造?如果是真的,那究竟又是怎麽來的?
陳丹燕說“華人與狗不得進入”是有人聯係遊園規則概括而成,但陳岱孫教授在1982年寫的《往事偶記》中卻說1918年他在上海外灘公園見到了“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並於1990年7月12日去信上海黃浦區園林管理所強調這塊牌子上的內容“不是遊園規則中的某一條,……而是一塊木牌子”;另外,還說1920年時,這牌子仍然“健在”。
“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牌子是否存在的爭執,長時間以來一直無法得到解答。可以肯定的是,1925年,掀起了全國範圍的革命高潮的五卅運動轟轟烈烈地開展時,學生舉行反帝示威遊行,砸掉了外灘公園“外灘公園園規”的禁牌。
1927年,反帝反封建反軍閥的革命戰爭——北伐戰爭取得了節節勝利,武漢收回租界的熱潮又風起雲湧,帝國主義不得不在1927年1月召開的西人大會上通過開放公園議案,延至1928年7月1日起,中國人可以買門票進入公園內。此後,“華人與狗不能入內”的時代終於宣告結束。
附一:1885年的《外灘公園遊覽須知》(節選)
第一條:狗及腳踏車切勿入內;
第五條:除西人傭仆外華人不準入內;
第六條:兒童無西人同伴不準入內。
附二、1909年9月的《公共租界工部局公共娛樂場(今魯迅公園)規章》(節選)
3.華人不準入內,除非是侍奉外國人的傭人。
4.印度人不準入內,除非是衣冠整潔者。
5.馬、汽車和自行車不得入內。
7.狗不得入園,除非加嘴套及用皮條牽住。
附三:1909年的法國公園的規定(節選)
(1)嚴禁下列人和物進入公園:中國人,但照顧外國小孩的中國阿媽和伺候洋人的華仆可跟其主人入園;酒醉或衣衫不整的人……
(2)洋人牽帶的外加口罩的狗允許入內……
(5)公董局保留有權利發給華人入園券。
附言:(看23頁以前網友回貼有感)盡管我對“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真假未置可否。主在探討“人與狗”之奴性製度,但從回貼看出,網友們大多是仍延著“民族主義、愛國主義”思路思考的。為此,特提醒:“華人”從曆史和現實法理上,係專指那些擁有外國國籍的“中國人”,而非其他。由此可見,中國史料及現實是可以博人一笑的!你已經笑了嗎?是笑自己還是笑他人?
話說當時的社會名流(海歸,當時稱“假洋鬼子”或“革命黨”)在那個不好意思提自己是“清人”,也不知或正討論什麽“中國”、什麽“中國人”、什麽“中華民族”的年代,引入海外傳說“華人”“華族”實在是迫不得已或翻譯錯誤?沒想到啊,沒想到,如此為“民族主義、愛國主義”大團結的宣傳竟一流行就是百年,盡管新中國官方在新聞播報中經常發表正本清源的聲明:海外華人......
難道說,他們不知道?“中國”、“中華”、“中華民族”觀念的確立,隻有近百年的曆史嗎?難道說,他們不知道?自己何時起,才算是“中國人”嗎?難道說,他們不知道?中華文明沒有五千年嗎?宣傳是可以讓人感到驕傲,因此而自豪的。但,也會傳為笑柄,讓你無地自容,變成曆史汙點。
唉,真是忽悠反被忽悠誤?如此簡單的道理,為何現如今國人總是搞不懂呢?難道說是“洗腦”過度?或“打著紅旗反紅旗”?如,今年獲諾貝爾化學獎的美籍華裔科學家錢永健先生不存認自己是“中國人”被中國民眾大炮猛轟一樣?其觀點無非是“祖宗”,“血統”,“文化”三論而已。若以人類起源,怕是要從非洲尋找答案了?假如你是阿Q,那一個的祖宗不是與“皇帝”有所瓜葛並因此而驕傲!所以“殺人”並不一定有罪,“血統”也未必純正就好,“文化”更不可能十全十美,何必如“文革”時,害怕有海外關係呢?
思考為什麽?民族主義泛濫,中國還有中國人嗎?
奉勸,中國人與中國心:你莫忘記,愛國如何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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