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能掙錢養家沒有外遇沒有不良嗜好就不可以離的吧?愛跟尊重才應該是第一考量。吉兒覺得他們的家庭氣氛特壓抑---那還有什麽比選擇離開更明智的?
馬克冤嗎?16年的夫妻都找不到理想的溝通方式---其實他不需要。固執、自負、不願交流以及很強的控製欲,這種單行線的人本身就不適合婚姻。單行的大腦怎麽去應付必須雙行的婚姻?所以他雖可憐但問題可能更多在他自己,所以不冤。真愛吉兒和孩子們,他可以靠改進去挽回和爭取啊,這個家的其他兩票都不在他這邊,冤不冤?還有什麽好說的?
倒是讚成獨立更多的是精神層麵,不是去上班才叫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