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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從根源遏製美對台出售武器問題

(2010-02-06 14:36:50) 下一個

馬英九借助媒體放話:“樂見美國售台武器出現進展”後奧巴馬政府對台軍售新一輪報告並出台了。

中國又一次用強烈抗議回應了二馬就售台武器的遙相呼應。另據中國外交部宣布,中方決定推遲中美兩軍部分交往項目,並將對參與售台武器的美國公司實施製裁。

而美國則以《與台灣關係法》中對台關係的承諾,和並沒有違反“八·一七公報”原則為由對於中方的抗議不予理睬。

這就要讓我們看一下美國《與台灣關係法》和“8.17公報”上關於美對台出售武器是如何寫的請看:

美國《與台灣關係法》 “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台灣前途之舉-包括使用經濟抵製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威脅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並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及美國法律將繼續對台灣適用,就像1979年1月1日之前,美國法律對台灣適用的情形一樣”。 《與台灣關係法》實質是變相承認兩個中國。

來看看8.17公報第六條對台出售武器是這樣寫的: “美國政府聲明,它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台灣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平,它準備逐步減少它對台灣的武器出售,並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

對一部變相承認兩個中國的《與台灣關係法》,我們在“8.17公報”和2009年11月17日《中美聯合聲明》都沒有明確要求美國廢除《對台灣關係法》。及“8.17公報”中也沒有明確要求美國必須停止對台軍售。正是中國種下的因,才結出了美國依《與台灣關係法》和“8.17公報”合法對台出售武器的果。

中國的強烈抗議已經有了免疫力的台灣,1月3 0日馬英九說,兩岸關係能更進一步發展,因為當台灣越自信、越有安全感的時候,越能跟中國大陸進行更多互動。”

馬英九所謂的“互動”最主要的就是日後在台灣問題上不會因大陸武力的優勢而使台灣陷於被動,依靠其擁有“像樣的防禦能力”,和跟美國維持良好的安全關係下台灣才“更有信心”,與大陸展開對話。

吳敦義稱,希望美國以合理的價錢出售台灣“國防”所需的軍備,“以確保台灣與2300萬人民的安全”。

馬英九自上台以來,就多次要中國大陸撤“飛彈”。對中國大陸方麵來說布置“飛彈”不是針對2300萬台灣人民,而是針對台獨。對台灣人民來說,這“飛彈”也影響到他們的安全,因此,這“飛彈”也演變成台灣地區領導人向美國購買武器保衛台灣人民安全的合法理由。這也是台灣人民曆來不反對台當局(無論誰上台都一樣)向美國購買武器的原因。

結束語:

基於以上情況,中國如何做才能從根源上解決美對台出售武器(台向美國購買武器)問題:

無論中國如何強烈抗議美國對台軍售和出台何種製裁措施都不能徹底阻止美對台軍售,美國仍會以遵照《台灣關係法》和“8.17公報”作為對台軍售的合法理由繼續向台出售武器。因此中國應依8.17公報中提到美準備逐步減少它對台灣的武器出售,並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來與美國就對台出售武器重新展開談判,在這談判中必須廢除《對台灣關係法》和由新的公報來代替“8.17公報”。也隻有廢除《台灣關係法》才能阻止美利用這一關係法全麵封堵鉗製中國戰略意圖。和台獨利用此關係法試圖讓台灣獨立合法化的目的。

中國應對馬英九要求大陸撤“飛彈”呼應給予積極回應。並允許台為震懾台獨(以防台獨與外部勢力勾結來達到讓台灣獨立的目的)購買一些常規防禦性武器。這樣做可為馬英九連任加分,畢竟對大陸來說國民黨在總比民進黨上對大陸更有利,也化解了因反對台購買武器而給台灣當局和人民帶來的心結。(這心結就是台認為大陸反對對台軍售不是為了‘防獨、止獨’。而是消弱台灣的武裝。為日後解放台灣做準備。)放下重負後的台灣人民,因台當局購買非震懾台獨防禦性武器可能會給他們帶來的不安全而反對台當局購買這些非常規防禦性武器,在民意不支持下,也會促使台當局放棄購買這些非防禦性武器。更為重要的是也阻段了美以“飛彈”為由向台灣出售武器的路。由此可達到即治標又治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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