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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穀歌事件看中美兩國各自的核心國家利益

(2010-01-25 05:48:35) 下一個


穀歌事件是一起中美兩國各自國家的核心利益強烈碰撞而引發的事件。那麽,什麽是核心的國家利益呢?就是這一國家的立國之本,是絕對不能改變和撼動的最高利益,就是為了捍衛其而不惜一戰的利益,就是超越一切憲法、刑法、民法和其他法律的利益。是先有最高的國家利益,後有憲法和其他法律,而憲法和其他法律也是完全圍繞最高國家利益而服務的,為此,即使當麵臨新事物、新問題、新敵人的出現而沒有現成的法律可供使用的時候,為了捍衛最高國家利益,該國政府也會不惜采取斷然措施,立即製定新的法律,以捍衛核心國家利益。

那麽什麽是中國的核心國家利益呢?就是主權獨立、領土完整、社會穩定(長期和總體)、民族和諧,以及國家富強和人民幸福。當然,這個國家利益不能也客觀上很難包括因建立社會主義專政國家而犧牲掉的敵對階級的福祉。

這前三個國家利益是中國經過一、二百多年的入侵、屈辱、分裂和動蕩而最終得到的, 所以是絕對不想失去的。而民族和諧的意義則更為深遠。幾千年來,凡是在中國這片土地上出現民族對立的時代,就必然是刀光劍影、血流成河和生靈塗炭的時代; 而隻有民族一體、共生共存的時代才會是廣大各民族都享受到幸福的時代。而最後的富強和幸福,則是普天之下所有民族和國家都強烈追求的利益,沒有例外,而至於如何解釋“富強和幸福”,則由各自人民不同的價值觀念和曆史文化背景決定,各國的選擇各有不同。中國之成為中國,而美國之成為美國就是各自人民和社會的價值觀念有很大的不同。

而什麽是美國的核心國家利益呢?很簡單:自由、平等、民主、博愛和天賦人權。同樣,這些國家利益也沒有包括當時因在北美大陸上建立新殖民地、新國家而鏟除和損害掉的原住民的利益,這也確實是遺憾但隻能盡量彌補而不能時光倒流。這裏的自由包括言論自由、人身自由、思想自由、行為自由、文化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等多種多樣的自由,隻要你不違反憲法和其他法律,不對國家和他人的安全構成威脅,你想什麽、做什麽和說什麽都不應受到限製,而國家還保護你的 一切自由權利不受侵犯。而平等則是人人都在理論上和法律上享有相同的權利、義務和各種機會。在這裏麵,自由和平等往往是相互製約的,即你有你說話的自由,但別人也有別人說話的自由,你和我是平等的,我不能剝奪你的自由,你更不能剝奪我的自由;即,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也要維護你發言的權利。隻有政府才有權利 在經過審判後剝奪某人的人身和(或)公開發言的自由,而該犯人也有上訴的基本權利。有了自由,有了平等,有了民主,有了博愛,那麽這些就都構成了當初以基 督教立國時所倡導的核心價值:天賦人權,即,上帝之下,人人應自由和平等。

核心國家利益適用於美國的任何角落,特別是自由(言論、信仰、文化、、),是擺 在首位的。不管你是哪一膚色、哪一種族、用哪一種語言,以及是在哪裏(公共場所、或私人公司、報紙、電視、廣播或私人網站),都在憲法和其他法律的保護之下,是不會有任何分別的。一旦在美國本土觸犯國家利益,特別是成規模和有組織的行為,就會成為美國的國家公敵!人人得而討之。為此設立了各種各樣的政府和 民間機構,象國土安全部、國會人權委員會、國務卿辦公室、白宮辦公室、各級議會即所屬議員、各種民權/人權機構和各級政府部門,都負有捍衛自由、平等、和 其他各項人權不受侵害的權利,特別是作為弱者的個人不受任何強勢機構侵害的權利。否則,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這裏以穀歌為例就極好的說明了當兩國不同的核心國家利益發生碰撞時的互搏和對弈。在中國本土,為了保持政局穩定、領土完整和民族和諧,就需要對來自境外派駐中國境內的媒體,包括網站進行監控,否則就很怕失去對其的控製,舉例說如果該網站受境外某大機構操縱和頻繁釋放諸如:民族對立、台海分裂,或對抗政府的負麵信息,則對自己的核心國家利益將是極大的衝擊。而反過來,美國也不可能放棄自己的價值觀念。然而,與之本土的核心國家利益相比,海外的利益隻是本土國家利益的延伸,當最終探到中國對自己本國核心利益的絕對底線後,雙方必然謀求某種妥協,即在美國不失去自身價值原則的前提下如何保證中國的核心國家利益,因為畢竟 是在人家的地麵上,真翻了臉,你也是暫時鞭長莫及的。所以,我猜測雙方會就此次事件將來進行某種公開或秘密的談判,最後的結果就很可能是:屏蔽還要有一些,但具體屏蔽什麽和如何屏蔽,大家是會有個默契的。但也不排除,美國把此事繼續爭吵下去,邊談邊罵、邊罵邊談,成為即人權、三獨之後一個更能敲打中國的真正口實。但美國始終不會就此事把中共政府往絕路上逼,即完全無條件地開放互聯網給廣大的中國普通民眾,那意味著什麽,雙方都很清楚。

最後,我想舉一個有意思的反例,假如有一天,穀歌由於經營不善頻臨破產而被中國大陸的某一中資機構收購並接手管理,那麽美國會反應會如何呢?也許美國的保守派議員們根本就不會容許發生此類事情,因為穀歌雖是私人公司,但作為大眾傳媒,它的受眾早已達到十分龐大的規模,而彼此國家的政治理念和社會體製又衝突太大。另外,即使容許收購發生但毫無疑問,美國政府也一定會密切跟蹤注視這個所謂“中資穀歌”的一舉一動,一旦發現其在美國本土上有利用屏蔽和其他網路技術來有計劃、有組織和成規模地控製某地或某社區的輿論的行為,觸犯到本國憲法和法律就會被立即連根拔起,有關人員追究刑責,絕不會被姑息。而其他國家麵臨美國自家的清理門戶,隻能是望洋興歎了。

在對方地盤上觸犯對方國家的核心利益,就意味著宣戰。

總之,現在的美資穀歌在中國的地麵上難免受些不大不小的委屈,因為美國也不想把中國逼急了;而將來所比喻的“中資穀歌”在美國更要按美國的自由價值運作,不能有任何屏蔽和妨礙言論自由的行為出現,這樣才會相安無事。同時,現在的中國也可以借鑒美國的方式,完善自己的法律和法規,把自己的核心國家利益通過憲法、法律和法規更加具體化,而一旦美資穀歌有什麽明確觸犯的,如:煽動三獨、煽動民眾顛覆政府、控製輿論導向等明確違反法律法規的事情,則依法辦事,予以懲戒; 這樣也就用不著使用網絡屏蔽等落後的和不讓外部世界理解的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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