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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共識 幾種亂表 亂標,耍嘴皮子,沒智慧!】

(2015-08-27 21:30:07) 下一個

九二共識是用於概括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海峽交流基金會在1992年香港會談中就“一個中國”問題及其內涵進行討論所形成之認識見解的名詞。其核心內容與精神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

1。一個中國 各自表述  ,一中各表 ---- 台灣說法

2。 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 ---- 大陸說法

3。 一中同表 ----  台灣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洪秀柱 最近新提法,

馬英九表示,洪秀柱在兩岸政策上提出的“一中同表”與“一中各表” 互為表裏。

4。 在台灣,獨立參選總統的前民主進步黨主席施明德,周四召開「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中國、日本才是台灣的一部份」兼談李登輝先生記者會。施明德強調:「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很多人講「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那是中國觀點。

 

  施明德說,作為一個台灣人,如果他冷靜下來他會發現,台灣真的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反倒是荷蘭、西班牙、日本、中國才是台灣的一部分,而在他先前發表的家庭微電影裏,就提到這個台灣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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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1月3日,(台)海基會正式致函(陸)海協會,建議“以口頭聲明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

海協會1992年11月16日正式回函通知海基會,海協會的口頭表述要點是:“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該函還附上海基會增列的第3項口頭表述文字。

1992年12月3日,海基會函覆海協會,對達成共識未表示異議。從以上兩會來往的信函中可以看出,雙方的共識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簡稱“九二共識”)。   

“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確立後,從原則上排除了事務商談中的主要障礙,使雙方很快就“海峽兩岸公證書使用”和“海峽兩岸掛號函件遺失查詢及補償”問題達成協議,並為1993年的第一次“汪辜會談”鋪平了道路。

九二共識是一個與海峽兩岸關係有關的政治術語,由中華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主委蘇起在2000年4月28日創出,概括中華民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1992年對「一個中國」問題及其內涵進行討論所形成之見解及體認的名詞,希望能用於概括此前台灣提出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以及中國大陸的「一個中國政策」,隨後成為中國國民黨的政策。海峽交流基金會的文件則直到2008年5月26日馬英九就任中華民國總統後才首次出現此名詞。

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一開始並不承認存在九二共識,直到2005年,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訪問中國大陸,與第4任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會談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開始接受該名詞,並在公文書上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爲其含義是「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而中國國民黨認為其含意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總體來講九二共識確立了以臺灣屬於中國的一中原則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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