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誤解的文史常識
(2009-11-11 15:30:10)
下一個
“豐碑”自古不是碑
碑本來指的是沒有文字的堅石或樁,其主要作用有三:一是立於宮廟前以觀日影、辨時刻。《儀禮·聘禮》曾說:“上當碑南陳”,鄭玄的注釋就是:“宮必有碑,所以識日影,引陰陽也”。二是豎於宮廟大門內拴牲口。三是古代用以引棺木入墓穴。最早的碑上有圓孔,施轤轆以繩被其上,引以入棺也,亦即下棺的工具(和現在工地上上樓板所用的叼板機的工作原理很相似)。古時往往用大木來引棺入墓,這大木的特定稱呼就是“豐碑”。秦代以前的碑都是木製的,漢代以後才改用石頭。
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資格用豐碑來牽引自己的棺材。《周禮》有雲:“公室視豐碑,三家視桓楹。”所謂“公室視豐碑”,就是公室成員死後,要用以大木立於墓壙的四周,上設轆轤,用以下棺於壙。該規格本來為天子之製,後來諸侯也僭用之。即使到了春秋戰國時代,對於豐碑的使用範圍仍然有著嚴格的限製。季康子的母親去世之後,公輸般勸說季康子用豐碑來下棺,結果就遭到了別人的一番挖苦(事見《周禮·檀弓》)。
顯然,所謂的豐碑在當時的語境之下,就是一種特殊的葬禮規格。先是隻有天子才可使用,後來發展到公室成員,再往後發展到諸侯亦可用。後人沿襲了此種習俗,“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普通百姓也學著用起了“豐碑”,他們在自己親人的墳前立起了石頭。隻是他們忘了原來的碑是下葬的工具,忘記了碑最原始的功能。
所以,後來有人開始在光禿禿的石頭上開始刻字記錄父輩的功績,這就是今天我們見到的墓碑。從某種意義上說,武則天的無字碑倒是歪打正著,有點符合古禮的要求。除此之外,其他人就顯得有些東施效顰了。
亂說“哇塞”傷風雅
“哇塞,你今天打扮得真漂亮 ”,“哇塞,姚明又扣籃了 ”,“哇塞,今天可真熱啊 ”……這些經常掛在年輕人嘴邊的話,說者沒有覺得什麽,但是聽者還是感到很刺耳。如果他們知道了這個詞的來曆,估計會感到羞愧的。
“哇塞”原是閩南方言,早在上世紀70年代就已在台灣地區流行開了。最早傳入大陸應該是在上世紀80年代初,首先流行於開放的沿海地區。其中,“哇”就是第一人稱代詞“我”,而“塞”則是一個表示性行為的動詞,是很不文雅的詞。這樣一個主謂詞組,它的賓語省略了,但是意思還是很明確的。
這樣一句很難聽的話本來是不應當流行開來的,但是現在卻成為人們的口頭禪。先是在台灣的影視傳媒上出現,後來大陸的一些影視明星又刻意模仿,現在連省級電視台的節目主持人嘴裏也經常說,甚至連幼兒園的小朋友也跟著學了起來。
造成這個不文明的口語傳播開來的原因在於,一些影視傳媒機構的不負責任,一些影視明星的刻意模仿和一些年輕人的盲目跟風。他們根本不知道“哇塞”是什麽意思,隻是主觀地認為“塞”是一個歎詞,跟“哇呀”、“哦喲”、“嗚呼”差不多,僅僅是表示驚歎而已。所以,不管男的女的,也不論老的少的,趕時髦般地搶著用,開口閉口就是一個“哇塞”。
還有一些人,看到別人不說這個詞,就嘲笑人家“土得掉渣兒”、“跟不上時代的潮流”,實在是不應該。更讓人覺得不好意思的是,一些女孩子在大街上打招呼也會大呼小叫地用“哇塞”,真讓人覺得難為情。
“跳槽”本是青樓語
你“跳槽”了嗎?在眼下,這是一句很平常、很普通的話。其意思也很明白,那就是,你炒沒炒老板的“魷魚”?你是不是還在原來的地方工作?但在明清時代,這句問話卻含有狎邪之意,相當不雅。
隨便翻翻明清的小說或者筆記,“跳槽”一詞不時可映入眼簾。徐珂的《清稗類鈔》對“跳槽”給出了非常確定的解釋:“原指*女而言,謂其琵琶別抱也,譬以馬之就飲食,移就別槽耳。後則以言狎客,謂其去此適彼。”意思說得很明白,最早這個詞是說*女的。一個*女和一個嫖客纏綿了一段之後,又發現了更有錢的主,於是丟棄舊愛,另就新歡,如同馬從一個槽換到了另外一個槽吃草,因此,這種另攀高枝的做法被形象地稱為“跳槽”。後來這個詞也被用到了嫖客身上。一個嫖客對一個*女厭倦了,又另外找了一個,這種行為也可稱為“跳槽”。是啊,同樣一個詞,*女用得,為什麽嫖客用不得?與此相佐證,明代馮夢龍編的民歌集《掛枝兒》裏就有一首名叫《跳槽》的歌,歌中的青樓女子哀婉地唱道:“你風流,我俊雅,和你同年少,兩情深,罰下願,再不去跳槽。”*女與嫖客互訴衷腸,最終達成的協議就是“再不去跳槽”。至此,“跳槽”的意思已經非常清楚,那就是專指風月場中男女另尋新歡的行為。
可是不知從何時起,“跳槽”這個充滿狎邪意味的詞被大家拿來當成變換工作的代語。也許是因為人們已經忘了這個詞本來的用法,隻是根據這種形象而又通俗的比喻,把它當作了更換工作的大眾通行語。盡管如此,我們知道這個詞的來曆也不是一件壞事。
“勞燕”最慣是“分飛”
第一次見到“勞燕”這個詞是多年之前,那時,高考在即的我們是如此惴惴不安而又憂鬱感傷。麵對不可知的未來,每一個少年心裏充滿了莫名其妙的情緒。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有一天,教室的黑板突兀出現的“勞燕紛飛”四個字一下子就深深打動了我。該畢業了,我們這群“辛勞的燕子”將被高考驚起,紛紛飛去,落下一地羽毛。
後來我飛到了一所大學的中文係,當讀到“東飛伯勞西飛燕,黃姑織女時相見”的詩句時,我才知道了自己從前的誤讀。
原來,“勞燕”代指伯勞和燕子兩種鳥類,“勞”是伯勞的簡稱,和“辛勞”無關。“勞”和“燕”分別朝不同的方向飛去,因此,它們的姿勢是“分飛”而不是“紛飛”。
伯勞俗稱胡不拉,是食蟲鳥類。大都棲息在丘陵開闊的林地,為我國較為常見的鳥類。因為較常見,所以也就被寫進了詩裏。和伯勞一起走進詩裏還有燕子。譬如王實甫的《西廂記》中就有這樣的句子:“他曲未通,我意已通,分明伯勞飛燕各西東。”
當伯勞遇見了燕子,二者就相互完成了身份的指認,共同構成了全新的意思,在傳統詩歌的天空下,伯勞匆匆東去,燕子急急西飛,瞬息的相遇無法改變飛行的姿態,因此,相遇總是太晚,離別總是太疾。東飛的伯勞和西飛的燕子,合在一起構成了感傷的分離,成為了不再聚首的象征。
因此,“分飛”是“勞燕”最常見的姿態,天空沒有留下勞燕的影子但“勞”和“燕”曾經飛過,曾經朝著不同的方向飛過。
“五毒”原來是良藥
“五毒俱全”,這是一個所有中國人都會用的詞。一個人如果稱得上“五毒俱全”,那麽此人就堪稱“死有餘辜”。但是,“五毒”到底是什麽,卻一直存在很大爭議,堪稱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吃、喝、嫖、賭、抽”,有人認為是“坑、蒙、拐、騙、偷”,有人認為是“蛇、蠍、蜈蚣、壁虎、蟾蜍”。而真正意義上的“五毒”卻和這些沒有任何關係。
真正意義上的“五毒”是指五種主治外傷的五種藥性猛烈之藥。《周禮·天官》說:“凡療傷,以五毒攻之。”這裏的“五毒”就是石膽、丹沙、雄黃、礐石、慈石。在這五種藥材中,石膽主金創、諸邪毒氣,丹沙主身體五髒百病,雄黃主鼠瘺,慈石主周痹風濕。一般認為,所謂的“五毒”並不是每種藥材都有劇毒,譬如丹沙、慈石並無太大毒性,但是五種藥材通過加工之後合成,其藥性就極其酷烈。具體的作法是:將這五種藥材放置在坩堝之中,連續加熱三天三夜,之後產生的粉末,即是五毒的成藥。此藥塗抹患處,據說有相當的療效。很顯然,“五毒”之名雖然張牙舞爪,麵目猙獰,但卻有救人性命的效能。說是五毒,卻可以毒攻毒,最後卻成了五味良藥。
“朕”也曾是老百姓
中國古代的皇帝有一個變態的習慣,那就是凡是與自己有關的東西都不許別人染指,包括名字,包括人稱代詞。譬如“朕”這個第一人稱代詞,在秦朝之前,每—個人都可以使用。自從秦始皇以來,這個詞就和普通人無緣了。
我國最早的一部解釋詞義的專著《爾雅.釋詁》對“朕”作出了如此的解釋:“朕,身也。”在先秦時代,“朕”是第一人稱代詞。不分尊卑貴*,人人都可以自稱“朕”。據司馬遷《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嬴政統一天下後,規定:“天子自稱曰朕。”從此,“朕”才由尋常百姓家飛入了皇宮之中,—去不回頭。
秦始皇之前的統治者,相對還比較謙虛。那時的諸侯王常常自稱“孤”、“寡人”、“不穀”。“孤”者,謂自己不能得眾也;“寡人”者,“寡德之人也”;“不穀”,穀為食物,可以養人,乃善物,“不穀”即“不善”。由此可見,在秦始皇之前,統治者至少在表麵上遠遠沒有那麽高傲自大。直到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後,統治者才開始感覺到不需要再如往常那麽謙卑了,於是,“朕”也就應運走上了“唯我獨尊”的不歸路。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朕”雖然是皇帝的自稱,但在具體的語言環境中,它的意思並不等同於其他第一人稱代詞“餘”、“吾”、“我”等詞,“朕”的意思更接近於“我的”。譬如在《離騷》中,屈原就這樣說過:“朕皇考曰伯庸。”顯然這裏“朕”的意思就是“我的”。
因此,在正常使用“朕”的場合,雖然有時也可以是第一人稱的代指,但更多時候這個詞傾向於“我的”,譬如,“勿廢朕令”說得通,“勿廢朕之令”就說不通。
字打錯了。對不起!
學習來了。
謝淺說兄!
請幫我把上個帖子刪掉吧。真的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