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月

如果您喜歡看小說,大概就來對了地方。因為我會在這個空間裏貼篇小說。 《奔月》是一篇有點穿越的小說,但穿越不是它的目的,甚至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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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月(四十九)

(2010-02-12 15:40:31) 下一個

四十九、

 

周六早晨,起床後,我沐浴更衣刮胡子,穿襯衫打領帶,衣櫃裏找出麵試時才穿過的西裝皮鞋,將這套職業狼皮套到本羊身上,對鏡自覽一番,確認領帶是風紀的,褲門是嚴絲的,衣扣是合縫的,鞋帶是蝴蝶的;然後下樓取車,一路開去布魯克林植物園;抵達後,我先將車泊於華盛頓大道900號的布魯克林博物館處,然後步行來到婚禮所在的棕櫚屋。

 

這是一座雄偉龐大的維多利亞式建築,外牆全以金剛玻璃鑄成,因此自外麵已經可以看到裏麵的衣香鬢影。老麥站在門口迎賓,見到我,麵露釋然的表情,他以白色手帕印著額角的汗,低聲喝道:“你這混球,怎麽才來?”忽然,他掉過頭去,擠出一個中規中矩的笑容,向身邊吹過的一縷香風的主人致意:“舒默兒先生夫人,裏邊請。”

 

在這個秋意盎然、陽光普照的清晨,我心情好極,看到老麥那沐猴而冠的英挺外形、絕對擦倒蒼蠅的光鑒卷發,不由吹一聲口哨,舉起腕表,給他看時間——現在才不過10點,我還提前了一個小時哪。

 

“你這遭天譴的遲緩屁股再不出現,我可就死定了!”他喘息著,汗岑岑而下。

 

“喂,新郎官,出什麽事兒?”

 

“你那天殺的老同學,張孝光,他、他、他陰魂不散地來到了現場。”他喪門著臉說。

 

“什麽?!”我心叫一聲基督耶穌,“他在哪裏?你的新娘呢?”

 

“他們正在更衣室密談。”他把我往門裏推,“快快快,進去給我探聽一下——啊,格蘭姆先生夫人,謝謝光臨,裏邊兒請——聽我說,齊!今日譚薇如果打算將我甩脫在聖壇之上,使我成為此後二十年的笑料倉庫,你、你小子要負責——至少讓我提前一刻鍾知道。懂嗎?”他不容分說,將我推搡進了衣香鬢影的人群。

 

我分花拂柳般在人群中前行,繞過雞尾酒侍者的重重障礙,忽略幾位熟同事向我打招呼的聲音,以敏感的地理和方向直覺,不經詢問就自己找到了更衣室。那房門緊緊關閉,我走上前去,深吸一口氣,敲了敲門。

 

裏麵不應聲。我再敲,仍不應聲。我擂起拳頭,暴雨一樣打在門上。

 

門開了,顯現出張大悲痛的臉,紅紅的眼圈。我將身子擠了進去,反手帶上門。眼見譚薇背向而坐,麵對妝台,鏡子裏倒映出她化了精致新娘妝的一張臉。她已經穿好婚紗,但腰身處是寬鬆的,即使從背後看,也能看出,她已有身孕。

 

我倚在門上,注視著張大;他也以兔子般的紅眼注視著我。氣氛劍拔弩張。

 

“你來幹什麽?”張大揚揚下巴,挑釁地問。

 

“你來幹什麽?”我將球踢了回去。

 

“我來帶我的女人走路!”

 

“我來確認她是否想跟你走路。”

 

“王老七!”張大握緊拳頭,在我麵前一晃,“我警告你,你他媽少摻和我的事兒!”他上下打量著我,鄙夷地說,“幫閑!我們認識多少年了?你主子給你多少好處?加薪水了、升官了?你幫他橇哥們兒的人!”

 

我登時怒火中燒,閑言少說,一記勾拳向他臉上打去。譚薇那邊驚叫一聲,張大踉蹌幾步,身子撞擊到梳妝台上。

 

我冷冷地說,“Asshole! 想甩也是你,想留也是你。有那提起褲子來不認賬的,這會兒不要上來抱著人的大腿哭!原來前些天你說願賭服輸也隻當是放屁。Shit!老子根本不願管你這些爛賬!我來,就是問一句話,”我轉臉向譚薇,“你到底要留,要走,給句痛快話。”

 

譚薇低下頭來,摸摸小腹,然後以一種奇怪的語氣自言自語道,“我們有彼此,寶貝。”她冷漠疲倦地看著張大,“你走吧。不要再枉費心機了。我說‘不’,已經說過一萬遍。”

 

張大在她腳邊半跪了下來。他含淚說道,“看在你腹中、我們的孩子份上,給我一次機會。請你——”

 

 “我們的感情早已結束。我很奇怪你有這樣的想法。兩個不再相愛的人,為何應該為未出生的孩子而結合在一起?”譚薇閃開他試圖撫摸她身體的手,淡淡地說,“張,請回。你的這一套陳詞不能作用於我;我,至少懂一句中國俗諺:好馬不吃回頭草。我想你的表現,一定符合古代棄婦的心願,然而恕我無意購買。”

 

我幾乎要為這番話而擊掌。張大死灰槁木般從地上爬了起來,倒退著,微微鞠了一躬,然後狠狠瞪了我一眼,開門出去了。

 

“請去叫John進來。我有話對他說。”

 

“他在門口迎客,脫不開身。有什麽話,跟我說吧。”

 

“婚禮必須取消。”譚薇艱澀地看著我。

 

“什麽?!”事情怎麽又來一個百八十度的急轉直下?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想當‘逃跑的新娘’?可是你已經把張孝光打發走了,誰又在外麵等待著你呢?”

 

我簡直懷疑她因為懷孕、荷爾蒙泛濫而變得精神不穩定了。要麽就是九流好萊塢言情片看太多了——今天非要自己演一出不成?

 

“我很抱歉——枉費他對我一片癡心——愈是迫近婚禮我愈明白,我並不愛他。抱歉…..”譚薇抱著自己的頭喃喃,“天啊,我並不愛他。”

 

我發出一聲咒罵,將手腕舉到她眼前,“你不愛他?!此刻為周六上午1028分,公元20041011日,你要我轉告這場婚禮的主角,你不愛他?啊?你的腳冷了,打算悔婚?”英文裏一個特別的說法,臨事反悔、猶豫了,叫做“腳冷”。

 

她掩起麵孔,“那時、那時…….,我、我隻是需要一個溫暖的懷抱。”

 

“然則這個懷抱對你認真了。”我怒道,“他為你準備了新房和嬰兒間。他為你吞咽了許多他甚至不知所雲的清宮劇。此刻虔誠的浸禮會教徒麥卡錫夫婦和虔誠的佛教徒譚夫婦就在大廳裏坐著,你如果打算把新郎拋棄於聖壇,當初不要在帝國大廈頂樓對那15隻氫氣球說‘是的’!”

 

“請別逼我……對不起…..

 

“我無法走出這間門去,出任這張烏鴉嘴……”我苦惱地沿著牆壁出溜下來,坐在地下,“老麥會活剝了我。婚宴按常例,歸女家付賬,這華麗的場所沒幾萬下不來——令尊會活剝了我。客人們——如果他們得知沒有舞會、沒有龍蝦和蛋糕了——也會活剝了我。嗚,我是一個連準媳婦兒都沒找著的苦命人兒哪!憑什麽我要給你們幾個感情輕率的家夥牽著走?——我又不愛看言情劇!”

 

譚薇默默地擺弄著桌上的戒指盒子。

 

“你知道麽,愛出風頭的麥克阿瑟最討厭參加出席別人的婚禮和葬禮,因為兩者都不能使他能成為主角,”我恨恨地說,“可我看你比麥帥都虛榮,當了本日主角還不過癮,你想要人們永遠記得你——那個從婚禮長廊五碼外跑掉的女人。”

 

“我有我的理由。”

 

“告訴我,你對這個願意娶你、並附帶娶你腹中嬰兒的男士,到底不滿意什麽?”

 

譚薇不接招,反而問我,“在外麵可見到老麥卡錫夫婦沒有?”

 

“沒有。”我無精打采地說,“哪有時間呢?一來就被抓了壯丁。”

 

“幸運的你。他們是那種3分鍾之內就能使人強忍下15個哈欠的老人。麥太太可以連續三個晚上講她所在教堂的那個拍賣會,麥先生會立時三刻告訴你:耶穌為你流寶血而死…..好人,可是乏味之極,中產階級之極….

 

“慢慢慢!”我不解地打斷她,“你是因為老麥夫婦而退縮?老子乏味兒子就該無趣?——John或者有別的缺點,但他並不無趣呀。”

 

“你聽我說完。我隻是在分析John的心理源頭。John並不無趣,應該說他是無趣的反麵才對。接觸過老麥卡錫夫婦後,我再不奇怪——並且也同情——John為何對非主流文化這麽傾情,為何會對宗教這麽冷淡,他的家教使他內心逆反使然。所以我也在想——你知道我對他,意味著什麽嗎?”

 

“什麽?”

 

“東方麵孔、黃膚黑發、又可以與他產生無文化隔閡的心心相映、對異國情調的共同追求……他以為他超凡脫俗,但其實,他與早年上日文班的他那些同學並無二致。他愛上的,是他心內的幻想而已。”譚薇閉著眼睛,疲倦地說,“終有一天,我這口充滿素材的東方之井也會幹涸,到時候,誰知道他會把目光投向哪裏。”

 

“什麽樣的新鮮感都會隨著婚姻磨去。”我微微抗議說,“這不成為理由”。

 

“他不同的。他將會終生追求刺激和新鮮的生活。我明白他那種人。熱愛非主流文化的白人,內心永遠會有去做驚世駭俗之事的衝動。我到底還是在這裏長大的,我想我比你,更清楚…….今日喜歡中國文化,明日跑去娶個愛斯基摩女人,我都不覺得詫異。而我,說到底,還是一個中國女子,我要的婚姻,必須是嚴肅的、終生憩息感情的港灣。”

 

“真是反諷………你倒不在乎名分,未婚生子什麽的……”我歪著腦袋說。

 

“身外之物而已。”譚薇撇撇嘴,“但我看待婚姻,比一切都莊重神聖。”

 

“他願意為你而改變。”

 

“可喜。但我沒有那個信心。不要試圖勸說我,王齊,拍拍良心問問自己——約翰·麥卡錫是否為一個感情上的忠貞持恒之士?”

 

我作不得聲。不得不變換話題,“那,張孝光呢?”

 

“我愛James,也許你不相信――第一次跳舞就愛上他,沒有道理的愛他。真想那個聖誕舞會永不散場,可以一直擁抱著他跳下去…….他比我過去認識的一切男人出色,床上他很棒。他說喜歡女人黑頭發,好,我把紅的染回來;他說我的廣東話腔調怪,好,我去CUNY學正宗普通話。但是你知道他求婚後兩分鍾內又說了什麽?他說,‘甜心,我曉得你現在已經能把番茄燒熟,但我母親等著要看我未來妻子能不能手擀桃花麵呢,你能再努力一下麽?’――我盯著他的眼睛,分辨不出他是認真的還是開玩笑,很久,不知怎麽的忽然覺得一種不可理喻的恐怖。他或者終身要吃桃花麵才能滿足,或者是借桃花麵讓我知難而退,兩者都夠恐怖。那以後我就沒有見他,愛情像高燒一樣退了下去。”她喃喃地說,“If thou art wise, thou shalt be wise for thyself; but if thou scornest, thou alone shalt bear it.

 

我聽不太懂,猜測那大約是舊約裏的警句,聰明反被聰明誤的意思吧。

 

過一會兒,我重新記起自己說項的使命,不免做垂死之努力,“但是你現在有孕,需要人照顧。”

 

譚薇笑了,“我會照顧自己。放心,沒有男人也可以活得很好。我有雙手,可以工作;你也看到了,家父家母經濟殷實。重要的是,我終於想清楚,一向以來,我並沒有愛上John,隻不過借他的懷抱來恢複傷口。現在撤出未免不公道,可是久遠看來,我還是不要利用這個懷抱和他的幻覺為好。”

 

“明白啦,”我站了起來,“現在就去說。”我看看表,離老麥設的時限還有5分鍾,我想我可以拋開代理人身份,替自己的嘴說句話。

 

“婚紗非常漂亮。”我說,“今天的你,非常美麗。”

 

譚薇也站了起來,在我麵前緩緩轉了一圈,象牙白的綢緞裙裾簌簌拂地,那腰部的線條設計合理,絲毫不見局促。

 

“買自德凱孕裝婚紗設計專賣,五個月份的尺碼。”她頗為得意地介紹說,“再早10年,全美還沒有這種服裝生意,懷孕的新娘都要去懇求婚紗製衣店為她們特地改裝。”

 

——資本主義,I服了U

 

我帶門走了出去。

 

見到老麥,他仍風度翩翩地在門口迎客,公司的CEO等人都來了。寒暄一過,他把客人打發進去,抓住我的胳膊,急切問道:“成了?”

 

我將他拉開幾步,附耳說了半分鍾。上帝可以作證,我從來沒有發現自己有這麽出色的概括能力。這是一個超強的簡報。

 

老麥的臉色轉為灰敗,“但是……我剛看到,張孝光兄垂頭喪氣走了出去。”

 

“老板,女人心,海底針。”我拍拍他肩膀,“想開點吧。”

 

幸而這不是我的婚禮。幸而不是我的人生。

 

我踱開,走到院中,去看水池中清亮的水,碧綠的浮萍。

 

——我們都是人生的浮萍。也許是生長於忠厚溫良的中國社會之故,至少一向以來,我對婚姻尚有信仰,以為那是如浮萍相寄之生中唯一可靠的東西。

 

從這裏看去,誰還敢戀愛、結婚?

 

10分鍾後,我轉身回去,發現棕櫚屋大廳裏一片混亂。一位中年華裔男士犯了心絞痛,躺倒在地,他的太太在一邊守著他,有人在驚呼:“快,快,哪位好人,快打911!”

 

侍者遞上一杯冰水,那位華裔太太服侍丈夫將藥片吞了下去。一分鍾後,他醒了過來,悲憤地推開太太喂水的手,控訴道:“莫以為老豆開幾間餐廳連鎖店,就成為伊提款機。睇這等七國咁亂!再有下一次,我絕不埋咁單!”

 

那位圓臉的好脾氣太太隻得安慰他:“噓….….別講話!唉,誰叫老美規矩就是咁樣?女兒家,賠錢貨,隻當多養了一個女兒吧。”

 

“冇下次了!”

 

“好好,下次我們不管。”

 

“弄大了肚子回來,也不知乜事前生載福,兩個男仔,搶著娶伊……造孽的孤拐脾氣!哪個也不嫁!都是你這三八,調教得好女兒!”先生咆哮著。他應該能夠說流利英文的吧,無奈生起氣罵起老婆來,全是鄉談。

 

太太好脾氣地應著。外麵的救護車聲呼嘯而至。衝進來一對救護人員,先生被抬上擔架。他在擔架上發付命令:“酒會照常辦!數還數,路還路。客人唔要走,照常吃照常喝;樂隊唔撤,舞會按原訂開到下午3點。賬單還寄到我邊度——我譚某人唔會食碗麵反碗底,老美麵前栽份兒!”

 

有好事者忙不疊給眾人翻譯成英文。我聽到許多饑腸轆轆的客人大大舒氣,紛紛小聲唱頌耶穌之名。他們大抵垂涎那些龍蝦牡蠣很久了。

 

老麥躲了出去。譚薇始終不見蹤影,不知哪裏去了。真是個無比奇異的婚禮,新郎新娘都不在場,然而客人們並不肯散去,也許是打定了老主意要把他們送的份子吃回來。

 

小秘瑪麗亞出來安排秩序,讓大家就坐。大餐在期待中被端了出來。開胃餐有扇貝,馬裏蘭蟹餅,甜洋蔥蛋撻,冷盤有卡爾巴喬意大利牛肉,香煎小羊排,熏火雞,雞尾酒海鮮,可可蝦,色拉菜式有鳳尾蝦色拉,凱撒色拉,主餐是南方烤雞,檸檬魚片,無骨鴨胸脯等等,上到法式海鮮玉米濃湯的時候我已經吃不動了,然而直到甜點出來,我仍看到胖壯的CEO伉儷其意未休,分別捧著巧克力慕思和提拉米蘇歡天喜地吃個不足。抱著自己暴漲的胃,我暗暗乞求上帝:主,千萬不要賜我一20多年後會逃婚的女兒。我可受不了賠了夫人又折兵地掏荷包請莫名其妙的人們挫上這麽一頓。

 

吃畢喝畢,舞會開始。真是奇異的舞會,沒有領舞的新郎新娘,沒有“最好之人”叮當叮當地敲著酒杯祝詞,沒有新人父母熱淚盈眶的發言,隻有一群吃飽喝足的魑魅魍魎跳進舞池,在這災難的廢墟上狂歡勁舞。樂隊沒心沒肺地奏起《蝴蝶之吻》,那本是預約給慈父與愛女的一隻曲子,專門奏給將女兒的手交出去的、傷感又幸福的新娘父親聽的。此刻先生應在布魯克林某急診室吧,捂著他那同時為女兒與荷包而鑽痛的心…..

 

我沒有進舞池,隻在周邊觀看。一對勁舞的年輕男女跳到我的近前,一個花式衝刺,逼得我不得不踉蹌倒退,慌張中踩了一個人的腳。

 

我的酒杯潑灑,尷尬中抬起頭來對我的受害者連聲抱歉,咦,怎麽又是她?——她正是地鐵中還我手機的女孩子。

 

“啊,是你!”我高興地說,用中文,“對不起,我是第二次踩你腳了。”

 

“幸而我總是穿堅硬的黑色鞋子。”她幽默地說。

 

我低頭瞄了一眼,果然。

 

上次見她,她是長發,便裝,不施脂粉;今日她穿著正式的禮服,頭發高高挽起,化著精致淡妝,晶瑩的小小鑽墜嵌於雙耳,愈發襯出脖頸雪白的膚色。

 

“你是新郎的客人?新娘的客人?”

 

她意興闌珊,“重要嗎?反正新郎新娘都已經跑掉。”她說標準的普通話,除了可以排除不是香港人,台灣人,聽不出是何方神聖。

 

“明天說不定會在《紐約時報》上讀到這則奇聞。”

 

“可不是。”她也很唏噓。

 

“賞光跳支舞?”

 

“好的。”

 

我放下酒杯,擁她走入舞池。隨著曲聲,輕輕一帶,她就會意地與我協同起來,真是心有靈犀。她的舞步含蓄內斂,雙腳踮起,幾乎拖著地板走,可是一試就知道是深知其中三味者,我非常享受,看她的樣子同樣也是,整個過程中我們不發一言。其實我的水平算很一般的,碰到個澀拙的舞伴,跳得不會比大象更好看。我們一共跳了兩隻曲子,最後曲畢,觀眾中甚至有人輕輕鼓掌。然後有人請她去跳,我退了下來,立即有小秘瑪麗亞找上來,“老麥讓我找你,他正在借酒消愁,問你能否去陪他侃侃?”

 

“啊?”我對剛才淨顧著自己爽有點抱歉,“這家夥在哪兒?”

 

“中城某酒吧。”

 

“在下午一點?”我翻翻白眼。

 

“一個人傷心的時刻,不論白天晚上。”

 

“抱歉,我不能去,今天周六,我來這裏吃喝已經算免費加班,他可沒發我薪水陪酒陪聊。況且我還有重要的妞要泡。”我不客氣地答複。“如果他需要,我這裏有一位先生的電話。”

 

瑪麗亞完全沒有幽默感和領悟精神,她掏出紙筆,“容我記下。”

 

“開個玩笑罷了,”我錯愕,“你知道那位張先生是誰?”

 

“當然。被新娘­­——聖母呀,她可真是我的英雄——拋棄的另一位。”瑪麗亞麻利地在胸前劃個十字,“快說吧。”

 

“你失心瘋啦?”我撓著腦袋。

 

瑪麗亞聳聳肩,“天知道。既然她同時拋棄了他倆,既然你不肯去陪老麥…..也許他倆可以掛上一鉤。關我們鳥事。”

 

我隻好嘟囔著說出了張孝光先生的號碼。

 

瑪麗亞得得地踏著高跟鞋、甩著豐乳肥臀去了,我回過神來,重新去樂池裏找那位神秘小姐,她卻又一次不見了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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