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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毛澤東的著作與稿酬

(2009-10-21 14:59:34) 下一個

轉貼:毛澤東的著作與稿酬

轉帖者按:姑妄聽之。

選集和稿酬

記者:羅冰

《毛澤東選集》

19955月中旬,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共中央黨校聯合向中共中央書記處提出了書麵報告《關於〈毛澤東選集〉中著作原稿的審核、考證意見》。根據報告披露:《毛澤東選集》一至四卷的一百六十餘篇中,由毛澤東執筆起草的隻有十二篇,經毛澤東修改的共十三篇,其餘諸篇全是由中共中央其他領導成員,或中共中央辦公廳以及毛澤東的秘書等起草的。

《毛澤東選集》成書經過

《毛澤東選集》原收的[著作],大部分是中共在不同時期的各種書信、電報、文件,以及領導人所作的演講稿匯編而成的。原來在[解放區]隻是印成小冊子傳閱。到了四十年代後半期,[東北解放區]有了像哈爾濱這樣的城市,這些小冊子就匯編成了厚厚的《毛澤東選集》。

大陸建政後,中央成立了[中共中央毛澤東選集出版委員會],並於19511012出版了第一卷,1952410出版了第二卷,1953410出版了第三卷,1960101出版了第四卷。

19511012出版第一卷時,中共中央毛澤東選集出版委員會在書前冠有[本書出版說明],說:“這部選集,包括了毛澤東同誌在中國革命各個時期中的重要著作。幾年前各地方曾經出過幾種不同的《毛澤東選集》,都是沒有經過著者審查的,體例頗為雜亂,文字也有錯訛,有些重要的著作又沒有收進去。現在的這部選集,是按照中國共產黨成立後所經曆的各個曆史時期並且按照著作年月次序而編輯的。這部選集盡可能的收集了一些為各地方過去印行的集子沒有包括在內的重要著作。選集中的各篇著作,都經過著者校閱過,其中有一些地方著者曾作了一些文字上的修正,也有個別的文章曾作了一些內容上的補充和修改。”

從這個出版說明,不難看出,整個《毛選》的定稿,是毛澤東親自參與了的。既然如此,選集中的每一篇文章當然都是經毛澤東本人認定是自己的著作無疑了。

中共官方宣布的對《毛選》審核、考證結果

但是,四十四年後,經過中共有關部門的審核、考證,卻發現在《毛澤東選集》一至四卷的一百六十餘篇著作中,由毛澤東執筆起草的隻有12篇,經毛澤東修改的有13篇,其餘諸篇全是由中共其他領導成員、中共中央辦公廳以及毛澤東的秘書等起草的。

這是上述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共中央黨校聯合向中共中央書記處提出的書麵報告《關於〈毛澤東選集〉中著作原稿的審核、考證意見》所披露的。經審核、考證、查證,《毛澤東選集》中的若幹著作,有以下人士起草:瞿秋白、周恩來、任弼時、王稼祥、張聞天、謝覺哉、董必武、林伯渠、劉少奇、艾思奇、陳伯達、康生、胡喬木、陸定一、楊獻珍、鄧力群等,以及毛澤東的秘書、中共中央辦公廳的有關班子。

該報告披露的對《毛選》一至四卷中若幹著作審核、考證、結果如下:

《關於糾正黨內的錯誤思想》,此文為192912月紅軍第四軍第九次黨的代表大會的決議的部分,是周恩來起草的。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毛選》中說此文是毛澤東於193215的一篇通信,實際上是瞿秋白寫的指示信件,由毛澤東、滕代遠、周逸群在紅軍中宣講的。

《反對本本主義》,此文為19305月,由劉少奇為中共中央起草的對黨內領導幹部的宣傳、教育文件。

《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毛選》稱本文為毛澤東於193612月為總結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的經驗寫的,實際上是當時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為總結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由張聞天和周恩來起草,由毛澤東出麵在紅軍大學的演講稿。

《實踐論》(19385月)、《矛盾論》(19378月),《毛選》說這兩篇論文都是毛澤東寫的,曾由毛澤東在延安的抗日軍政大學作過講演,實際上是由周恩來、林伯渠、王稼祥、康生、陳伯達等人起草的,毛澤東隻是作了修改,就成了毛澤東寫的了。

《為了爭取千百萬群眾,進入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而鬥爭》,此文為毛澤東於193757在中共全國代表會議上所作的總結報告,但文稿實際上是由中共中央書記處起草的,張聞天、周恩來作了修改。

《論持久戰》(19385月)、《抗日遊擊戰爭的戰略問題》(19385月),前者為毛澤東於193852663在延安抗日戰爭研究會上的演講稿,實際上這兩篇文章都是由周恩來、張聞天、林伯渠、康生等起草,董必武也參加了修改,曾被定為黨校的中心教材。

《論新階段》,毛澤東於193810月,代表中央在中共六屆六中全會上作的政治報告,文稿是由王稼祥、康生起草的。

《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193912月),本文是由中共中央書記處集體起草的,後經周恩來、劉少奇、王稼祥、康生等人修改,曾被定為黨校的中心教材。

《新民主主義論》,此乃毛澤東於194019在陝甘寧邊區文化協會第一次代表大會上的演講,文稿是中共中央委托康生、陳伯達、艾思奇等人起草,經中央集體討論定稿的。

《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後的時局》(1941318)、《關於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總結》(194155),《毛選》稱這兩篇均是毛澤東為中共中央寫的對黨內的指示,實際上是中央委托周恩來起草的,董必武也參加了部分意見。

《改造我們的學習》,此文為毛澤東於1941519在延安幹部會議上所作的報告,文稿是由康生起草,經王稼祥修改的。當時是以中共中央學習研究組的名義發表的。

《整頓黨的作風》、《反對黨八股》,前者為毛澤東於194221在中央黨校開學典禮上的演講,後者為毛澤東194228在延安幹部會上的講話。這兩篇文章都是由林楓起草的,陳雲、李富春等人參加了修改。

《論聯合政府》,此文為毛澤東於1945420在中共第七屆全國代表大會上所作的政治報告,文稿是由康生、艾思奇、胡喬木等人起草的,任弼時、張聞天、劉少奇等作了修改。

《論人民民主專政》(1949630),此文為慶祝中共建黨28周年的專論,文稿是由中共中央集體起草的,主要執筆人是陳伯達、艾思奇和鄧力群。

《毛選》著作權的爭議從未中斷

綜觀以上各篇文章完成的具體情況,並不完全相同;但不是毛澤東寫的,最後都變成了毛澤東寫的了。就這一點來說,毛本人是知情的。因為最後成書時他本人是審定過的。這就構成了[知識產權]的侵權問題。當然,那個年代,無論是毛本人還是其他任何執筆者的頭腦中,都沒有[知識產權]意識。

盡管如此,在中國的傳統觀念中,文責自負,君子不奪他人之美,應該說對上述侵權行為有道德上的規範和約束的。也許正是出於這個原因,關於毛澤東著作的署名問題,在中共內部也是一直存在著不同意見和爭論的。

早在1945年6月,中共七屆一中全會對這一問題曾有過以下兩點非常不合情理的決議。

一.凡是由毛澤東同誌演講的、由毛澤東代表中共中央審閱的文件,在編印時要用毛澤東同誌名義。

二.凡是過去已由毛澤東同誌名義發表的著作,一律不再更改或增加其他作者的名字。

1956年11月上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陳伯達、康生曾提出《堅決捍衛毛主席著作光輝思想》的意見書,提出:“黨內有人企圖否定毛主席的地位、否定毛主席思想是全黨的指導理論”,為此於195611月中旬召開的中共八屆二中全會上,再次作出決議:一.全黨要維護以毛澤東主席為首的黨中央權威;二.毛澤東同誌著作是毛澤東思想的集中體現,是毛澤東同誌的革命工作經驗的結晶。

1980年9月,習仲勳、譚震林、徐向前等五人向中共中央提出,再重新出版《毛澤東選集》時,應當作出澄清:哪些是其他人的著作,哪些是中央文件?

1985年2月,中共中央黨校十二名主任級教員及二十五名學員聯署向中共中央、胡耀邦提出關於《毛澤東選集》中若幹著作是其他人的著作問題。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也提出“是否在《毛澤東選集》再版或重新出版時,作出適當的更正、闡明”。對此,李先念、王震、宋任窮等人作了批示,指出:“這是一股逆流”“黨內一直有人要否定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問題出在領導層”,“黨內右傾思潮發展到了危險的地步”。王震當時為中共中央黨校校長,在黨校黨委會上破口大罵:“誰敢否定毛主席光輝的一生,誰敢反對毛主席著作,就撤他的職,開除他的黨籍;誰敢當我麵否定毛主席,我就用槍來回答。”(見1985年3月中共中央黨校《簡報》)。

1992年初,胡喬木在重病期間,曾對來探望的楊尚昆、喬石、溫家寶提出:關於毛澤東著作,黨內一直有分歧,應當作出全麵審核,哪些是毛澤東親自著作的,哪些是以毛澤東名義發表的,哪些是中央其他同誌著作的,哪些是在編輯過程中被牽強地肯定下來的。他還提出:毛澤東著作中三篇名作(俗稱《老三篇》--《紀念白求恩》、《愚公移山》和《為人民服務》,甚至毛澤東詩詞中最有代表性的《沁圓春·雪》,即那首“北國風光,千裏冰封,萬裏雪飄……”都是出自他的手筆,並要求恢複用他胡喬木的名字。

1993年8月初,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共中央黨校曾聯合向中共中央書記處提出過兩份報告,一份是《關於毛澤東著作整理出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另一份是《關於胡喬木和其他人士對毛澤東著作的意見的處理》。前者披露:經過五年來的工作、訪問、考查、翻閱、核實關於毛澤東生前四百七十多篇著作,包括講話、報告、會議決議、論文、電報稿、社論、按語、批示等,一共有二百五十多篇不是毛澤東親自起草或作修改的。其中有一百六十多篇報告、講話、電文、社論是由其他中央領導同誌、中央秘書局(辦)和中央工作人員起草完稿的。毛澤東僅僅對部分報告、講話作過審閱或批上“同意”,“好”或簽上“毛澤東”三字。

1994年1月18日,中共中央書記處就上述報告曾作過三點批示:

一.中央一貫認為,《毛澤東選集》中的理論、思想是中國共產黨集體革命工作的結晶,不是個人的。

二.審核、考證《毛澤東選集》原稿的作者、原稿部門、發稿時間與場合是必要的。

三.一些情況以內部掌握為宜,以免引起混亂和爭議。

而對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共中央黨校於今年六月中旬又提出書麵報告《關於〈毛澤東選集〉中著作原稿的審核、考證意見》,中共中央書記處於今年七月二十一日又作了三點批示:

一. 維持原有的決定是正確的,一旦更改會有大的影響;

二. 《毛澤東選集》中的理論、思想是中國共產黨集體革命工作的結晶;

三. 審核、考證結果資料存檔留作參閱用。

曆史是公正的。任何人妄圖美化毛澤東,維護他的形象,在曆史麵前都是徒勞的

關於毛澤東稿酬的議論

(原載《雜文月刊》2005年第5期 節錄)

1.截至2001年5月底 毛澤東稿酬已達1億3121萬元。

(2004年第九期《黨史博覽》和《黨史文苑》)

2. 1967年10月 毛澤東曾自己查過稿酬情況。有570多萬元。毛澤東在“五百”兩
字上畫了個圈,批曰:上交黨費。結果毛澤東此舉被“中央文革小組”卡住,未繳黨費!

3. 1976年12月 汪東興在清查毛澤東私人財產時發現,毛澤東存放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稿酬累計存款7580萬元,是用“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黨小組”的名義開戶的。另外,毛澤東還以個人名義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南海支行開設的戶頭,帳上通常存有八九十萬元。

4. 1959年4月至1969年10月 毛澤東曾從稿酬中提取22萬元,給七名黨外知名人士,其中給章士釗10萬元(注:1920年4月章士釗在上海曾贈兩萬塊銀元給困境中的毛澤東。此次毛澤東戲稱,這是還給章士釗的舊債。)

5. 1966年初 提取了10萬元給程思遠。

6. 1965年至1976年2月 毛澤東先後九次,提取了38萬元人民幣和兩萬美元給了江青。

7. 1965年至1976年5月 毛澤東先後五次提取15萬元給張玉鳳,還送給護士吳某2萬5千元。毛澤東曾先後兩次給汪東興4萬元(其中有15000元是給汪東興家屬修理房屋用的)。

關於對毛澤東稿酬遺產處理,中央曾有個意見:毛澤東是屬於全黨的,毛澤東著作是全黨集體智慧的結晶,毛澤東留下的稿酬不是留給江青和家屬的。江青曾先後五次聲稱她有權繼承毛澤東遺產,要提取五千萬元給兩個女兒和親屬,但她的要求都遭到拒絕。李敏、李納也申請過,也被婉拒了;後來由中辦先後給他們兩人撥下200萬人民幣,購買住宅和留作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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