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誰都不會否認建立人脈的重要性,但認識的人越多,是否等於擁有一個強大的人脈網絡,答案是否定的。Cross和Thomas指出,一個有效的人際網絡貴精不貴多,往往隻有12-18人,參與者跨越等級結構、年齡結構、地域界限等等,他們的存在有助於新技能的學習,取得個人的平衡成長,以做出沒有偏見的決定。
在現實世界建立人脈網絡的時候,我們常常得注意以下五方麵的問題:
太過重視等級製度的後果,很可能會錯失非正常關係所帶來的機會。
單線與眾多同事聯係,一個人扛責任的那種人,高度集權雖然對掌控大局有利,很容易遇到瓶頸。
隻求安逸,並持偏見的,隻會聆聽或依賴跟他持有相同價值觀或操作手段的,隻能越來越向偏見的窄巷裏走。
膚淺的社交者圖網絡越大越好,可能貌似認識很多人,不過屬於膚淺的接觸,包括純粹按心情來與人互動的一類人。
還有一種是屬於“變色龍”一類的,他們會按人脈網中不同的參與者改變自己的興趣、價值觀和性格/性情,從長久而言,坦然心境的建立或維持是真正能在社交圈,建立起個人形象的必要條件之一。
社交圈的建立和維持也存在功利的因素,人隻有跟一幫人來往利大於弊才肯留在圈子裏,如果某一類人呆在圈子裏不舒服、不愉快,就要看看什麽地方出了問題並要糾正它們。其中最為關鍵的就是交流是否能帶給你正麵的能量?正麵能量的提供者會積極地麵對難題,在挑戰中見到契機,會製造空間、創造條件讓他人有發揮和貢獻的機會。人脈網絡按對方能給你帶來的益處無非可分為以下幾個方麵:知識和信息、人際支援和影響力、個人發展/支援/影響力、目標和意義、工作與生活的平衡。
社交圈存在的一些必要條件:包括平台、人(男女數量基本持平)、共同感興趣的話題等等。由獨立個人組成的群體,其行為規範不應做微觀的評述,尤其是發生衝突的時候,要給他人充分發言/申辯的權利,切忌把主觀臆想強加在他人的身上。
至於虛擬空間的人脈網絡,我也有一些觀察和思考:行走虛擬網絡是不是可以天馬行空,無拘無束?有沒有規範,誰製定的?誰負責監管?怎麽監管?如果在假設性的猜測推論下得出錯誤的結論,誰來負責?如何撥亂反正?
先大概這樣列個提綱,等空閑了再整理成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