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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耶和華的手中要作華冠,在我父神的手中必作為冕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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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樂頌-2

(2018-04-26 11:30:00) 下一個

不知道誰說的,要抓住男人的心,要先抓住他的胃。我覺得這話有道理,也沒有道理。因為管製兒子玩遊戲,這小子就厭煩我。在金手指的博文裏,我講述了那個傷心的往事,這裏就不囉嗦。為了籠絡兒子的心,我決定一有錢就帶他吃好吃的,他是百分百的小饞貓!

我們從開始樓下的天津包子、台灣小吃到康大周圍的各色小餐館再到蒙特利爾唐人街上的強記小吃、小肥羊火鍋,最後是嚐試日本料理、韓國燒烤、印度咖喱飯、希臘烤肉,每周去個新餐館,吃遍蒙城大街小巷。這一招挺管用,我和兒子感情得到鞏固。那時候沒吃完一頓都要回味很久,盤算什麽時候有錢了再回去吃個飽。

在蒙特利爾的時候,我從來沒有在餐館裏吃飽過-因為沒錢,我和兒子總是點一份,然後分享。兒子又饞,也不知道給我多吃兩口。基本上的流程是-他會先吃一口,然後熱情地請媽媽嚐一口,然後就大快朵頤地開吃把我忘啦。我從那一口中得到極大的滿足和快樂,心裏充滿了好好努力,將來我們母子可以一人吃一份的“豪情壯誌”。

後來到了密西沙加市,經濟有了好轉,先生和我都找到專業對口的工作,但因為我們買房買車,手頭很緊張。再加上先生勤儉持家的家風,我們一年到頭難得出去吃上一頓。每次出去都是朋友約的,大家AA製。我仍然是覺得沒有一次吃飽過,每次都吃得盆幹麵淨。那時候就覺得小組聚會真好,要是多聚幾次該多好。

終於還清貸款,先生又來了美國,我也進了四大,兒子已經會開車了,雖然還沒有駕照,這段時間的周末可成了我們這兩個吃貨的全職工作-上網查有好評的餐館,打印地圖,確認可以不上高速也能開到之後,就是讓兒子做選擇題。兒子負責開車和吃,我負責買單和吃。

因為有六、七年的時間,在餐館總是2人點1份或是3人點2份,感覺從來也沒吃爽過。現在有錢有車,可勁吃。我們總是各點一份自己喜歡的,再點我們都喜歡的,每次吃完,還剩一堆打包。為了吃上網上傳說的美味,我們經常來回開5-6個小時的車程,因為我們不敢上高速。去的路上總是很快,回來的路上非常漫長。

不知不覺之中,我們這兩個饞貓對出去吃漸漸地失去了興趣。我開始察覺的時候是從兒子拒絕去任何開車來回超過1個小時的餐館啦。他很有權威地說:“媽媽你什麽時候才能長大,為了吃一頓,我們浪費一天時間,值得嗎?”至此,從美食中尋找快樂的體驗告一段落。

所以抓住一個人的胃可以抓多久,是一個問題。吃飽之後,心還在不在是另一個問題。最後就算你廚藝與時俱進,你抓住的那顆心又是什麽心也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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