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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篇寫到“男和男行可恥的事”,不出意料,我收到“人在北美”壇許多口水跟帖。那好,現在就讓我們繼續公布還有哪些可羞恥的事。當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以後,1972年2月芝加哥大會“同性戀權益政綱”裏的其它目標還有:
1.娼妓合法化
2.減低或廢除性行為合法年齡規定
3.成人與兒童性行為合法化
4.一夫多妻合法化
5.一妻多夫合法化
6.三人或以上之人結婚合法化
7.亂倫(家人結婚)合法化
8.由同性戀者編輯教科書,從幼兒園開始,向兒童灌輸同性戀意識
(from:“The sociology of Homosexual Liberation”, Prentice Hall: 1972, p.165)
拋棄天理人倫·故事篇
人獸婚姻合法化。記得,有一天我嚇唬兒子說:你不好好學習,將來找不到好工作,沒人肯嫁給你,養不起老婆,當單身漢,看你怎麽辦?我13歲的兒子嘻哈渾笑著說:誰說我要養老婆,象我這樣的精英男人,將來隻養狗仔不養老婆,氣死她們漂亮美人。當我們這一代人沸沸揚揚地鬧著同性戀合法化的時候,到我兒子那代人對此根本不屑一顧了,他們要鬧的是人獸婚姻合法化。且不說狗也懂得口淫,性交,而且保證人獸戀,不會生出人麵獸心的下一代。誰敢說我們是亂倫的一代,哪本書上寫著人獸不得結合?你們這些封建專製,禁錮自由的人。
到了我孫子那一代,(如果還有的話,嗬嗬)將是遊行請願,呼籲政府修改憲法承認兄妹通婚,姐弟婚姻,母子通婚,父女通婚合法化。因為人類曆史上從來都沒有不允許近親結婚過,人類老祖宗就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出來的。事實證明人類後代越來越聰明,而不是所謂的近親結婚產生弱智後代。現在是到了要為近親結婚正名的年代了。隻要兩個人相愛,沒有什麽不可以的。以上是理論根據,事實根據是,天下最好的女人隻有我媽。我從小就含著她的奶頭睡覺,憑什麽到了長大的年紀,就不允許了?如果母子通婚得以合法化,我就可以一輩子枕著她的乳房睡覺。我們保證不會生孩子,因為我們知道生出來的不知道算是我弟弟還是我兒子。
不給生孩子,我可不同意,天下隻有我老爸是我一輩子的情人,他身上集一切優秀丈夫的好男人品質,且不說從小抱我,哄我,親我,供應我的一切,他真是愛我愛到願為我去犧牲自己性命的地步,天下隻要我想要的,他就沒有不整來送給我的。我一定要為我親愛的老爸生個後代,不能讓他斷子絕孫。管它是我妹妹,還是我女兒,我隻想用此來表達我對他的愛情,孝心和崇敬。有錯麽?
阿哥阿妹情誼深~~,此歌一點不假,我們父母每天忙著從事國際貿易,天天飛來飛去,很少和我們在一起,隻有我們兄妹從小一起長大,青梅竹馬,形影不離。我餓了,我哥讓我先吃,我渴了,他讓我先喝,有人欺負我,他馬上把壞小子打得離我遠遠的,每天看顧愛護我,我這輩子什麽男人都不要,隻有非他不嫁!血緣怎麽了,親上加親,弱智後代怎麽了,總比養條狗強吧,何況我們家有的是錢來供養我們愛情的結晶,家族的寵物,還可以保證血統純正,家產不外流。
我姐姐是我的再生母親,自從我媽生我難產去世,她就成了我媽的代替品。她發育時,讓我最先吃她的乳房,因為她可憐我從小沒有吃過母奶,我發育時,他讓我在她身上發泄,平衡荷爾蒙。如果不是她,我就沒有功成名就的今天。我現在宣布,要和這世界上最愛我,也是我最愛的人結婚,生死不渝,不論是生病,殘疾還是貧窮,隻有死亡才能將我們的婚姻分離。什麽,還沒有立法?那還了得,如果有誰膽敢阻撓我和我姐姐的愛情婚姻,我就要和他宣戰,直至最後一口氣。
芝加哥第二次議案,提交美國國會,中國人大審議,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全體投票通過。從此人類男女淫民歡喜快樂,過上幸福生活。
溫柔提示:反宗教鬥士不必看下段
英國思想家Edmund Burke說:“好人無行動,罪惡便得勝”。如果你看了此篇,覺得也沒什麽不好,或大不了的話,你就知道你已經離開天理秩序有多遠了。如果看了此篇,覺得人類真的是要好好反思,我們的社會究竟在幹什麽,往哪裏走,你還有得救的希望。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聖經說:“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欲。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欲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1: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