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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個樹蔭不夠濃密,感覺到熱的我就走向另一個樹蔭。一輛車在五六米遠的地方停下來,走出來一個男生,和在石凳上坐著的女生聊天。
經過的時候,無意中瞥見那個男生正在給女生展示一把槍!
心咯噔了一下,但看到兩個人都在談笑風生,沒有絲毫爭吵、衝突的跡象,我就放鬆了下來,憲法修正案第二條規定公民有持槍的權利,槍在美國沒什麽大不了的。
也就走了四十來步,我扭了一下頭,立刻就呆住了!
保安的巡邏車仿佛從天而降,另外兩個保安也從東邊趕了過來。我剛才明明沒有看到任何保安啊!
那個男生舉起雙手,趴在車上,讓保安搜身。女生則迅速離去。
本來想跑,萬一雙方發生衝突,我可是處在子彈射程之內。但我看到那個男生很配合,不停地道歉,就站在那裏,好奇地看著。
處理完畢後,那個男生駕車離去。幾個保安還留在我剛才待過的樹蔭下討論著什麽。
到底發生了什麽?
想去問保安,但又不敢,不僅因為保安腰上的手槍都是上了膛的,也因為中國人甚至亞洲人對執法人員“與生俱來”的恐懼。而且,我沒有隨身帶綠卡的習慣,萬一這些保安象亞利桑那州的警察一樣,現在能根據新通過的法律查非法移民,我不是自找麻煩嗎?(當然不是因為我是見不得陽光的非法移民,而是怕萬一保安要我回家拿綠卡,我懶得大熱的天跑來跑去。)
但我太想知道發生了什麽,於是我找出了一條勇敢上前的理由:剛才我看到了那把槍,算是“犯罪現場” 的目擊者----或者,潛在的受害者。
“我可以幫你嗎?女士?”一個保安主動向我打了招呼。
我誠懇地說:“不知道我的問題是否會冒犯諸位,我是新移民,很想就剛才的事情了解相關美國法律。第一,我看到了他手裏的槍,緊張了一下。如果那兩個人當時在爭吵,我會被嚇死的。萬一那子彈打中了路過的我怎麽辦?”
“剛才你看到槍的時候,其實應該立刻告知我們。因為在校園裏合法攜帶武器的,隻能是學校的保安和其他政府部門的執法人員,那個小夥子一沒有穿相關製服,而沒有警徽。即使他手裏拿的不是槍,是刀或者其他什麽讓你覺得不安的,你都可以立即報告給我們,不要怕我們說你大驚小怪。為了校園的安全,即使虛驚一場也是值得的。”
“下次遇到這種情況,我應該撥打911?”
他指著六七米遠的一個竿子說,“按住上麵那個按鈕,直接跟我們通話。”
“噢,原來那個是用來報警的!我每天都經過,但從來不去注意那個杆子的具體用途。對了,剛才到底是怎麽回事?”
“那個男生是警校的學生,可以把槍帶到他的學校,但不能帶到其他學校。”
“最後一個問題,也是讓我最困惑的地方。一分鍾前,我沒有注意到任何保安,可轉眼之間,你們就象魔術一樣出現了!你們是怎麽做到神速的?”
“我正在巡邏,老遠看到了他手裏的槍,就立刻把車開了過來,同時呼叫兩個同事過來支援。”
哦,我想起來有一次在停車場等JEFF來接我時,保安的巡邏車停在了我麵前。我立刻緊張了一下:難道他懷疑我是非法移民?
那個保安根本就沒理我,下了車,圍繞著一輛車轉了一圈,我這才注意到那輛車的窗戶沒有關,保安覺得可疑,就過來瞧瞧。由此可見,這個保安很盡責,巡邏起來絲毫也不馬虎。除了工作認真,態度好,保安提供的服務也很好,晚上有課的學生,可以要求保安護送到自己的停車位。
假設今天那個男生突然發飆,以保安幾十秒奔到現場的反應速度,我得救的希望應該很大。
來美國之前,我以為在槍支泛濫的美國,人人隨時都有被打死的危險,好像美國人民生活在戰區。生活了一年多,今天是第一次和槍“擦肩而過”。但正因為保安的迅速反應和耐心回答,讓我感覺挺安全。
在保安那裏行使完自己的“知情權”, 我走到樹蔭下,繼續學習。再一扭頭,保安都已經離開了,剛才的“出事地點”空無一人,仿佛什麽都沒有發生過。
一扭頭,什麽都有可能發生;一扭頭,似乎什麽又都沒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