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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做好事也這樣難?

(2010-02-16 22:03:24) 下一個

         春節將至,許多窮苦百姓能否過個高興的年,特別那些受到特大冰雪災害的邊疆百姓能否過個好年,不僅牽動各級領導的心,也使部分民營企業家心裏不安。

         最近有個企業家,不僅自己帶頭捐款,而且動員更多企業家獻愛心。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就籌集到善款和物資近億元。他們將籌集的5000多萬現金,準備分成10萬個紅包,每個紅包3--5000元,春節前分別送到新疆,西藏,雲南,貴州等少數民族群眾手中。特別使那些受到冰雪災害的群眾,也能和祖國各地的同胞一樣,過個歡樂,愉快的節日。其他物資隨後運送到災民手中,這是多麽好的一件善事啊!我們值得為這種高尚的行為叫好和賀彩吧!

         有些人卻不這樣看,他們’’雞蛋裏挑肯頭’’ ,說企業家有這樣的善心,應捐給’’慈善’’機構,不應該自己做’’作秀’’。這樣直接捐給災民是為了’’出名’’ ,為了與地方’’拉關係’’ ,獲得更多的項目好’’賺錢’’ 盡管持這種看法的人可能是少數,但不能引起人們的思考?

         按他們的邏輯,做善事隻能一種模式。把善款直接捐給特定對象,是’’大逆不道’’?世上難道有這樣的歪理嗎?我們經常看到特定項目的捐款,比如,’’希望工程’’,大學’’助學金’’捐款等等,都是這樣。因為捐款是一種自願行動,善款的使用,必須體現捐款人的意願,這是人人都明白的道理。那麽捐款人,直接捐給特定的對象,有什麽可挑剔的呢?

         再說,’’出名’’有什麽不好?香港富豪邵逸夫先生,給內地捐款修建了無數的教學樓,都以’’逸夫樓’’命名。這個’’’’不僅體現了捐款人意願,而且是一種’’品牌’’。那就是自己富起來以後,並沒有忘掉為社會做貢獻,為老百姓謀好處。這是一種品德,是一種更高的境界!

         再說,拉’’關係’’,獲’’項目’’ 要把這種做善事的行為看作,是拉’’關係’’,獲’’項目’’的話,我認為這是非常’’陽光’’的做法。這總比在陰暗角落裏做手腳好吧!而且,我認為給這些做善事業的企業家,給項目越多越好。因為他們得利越大,對社會回報越大,有個什麽不好呢?

         有個企業家說,去年他獲利四億多元,將三億多元做了’’慈善’’事業,占了盈利的四分之三。這樣的企業家不應該獲得好的項目嗎?我認為越多越好。但他卻說,過去承諾過,凡自己做過’’慈善’’的地方,十年內不獲當地項目。這雖然是為了避嫌,但我認為,大可不必限製自己的’’陽光’’行為。這樣會失去許多能為的機會。反而減少對社會的更大貢獻,又是一個’’損失’’

         現在做事難,做好事也難。這是社會轉型過程中的一種奇特現象。究其原因:

         一是,仇富心態。自己沒有本事掙大錢,還嫌別人先富起來。這種人不是從自身找原因,總是瞞怨社會不公,沒有給他機會。更有甚者,認為先富起來的這部分人,都是靠邪門歪道成功的。我們不否認極少數人有這樣的問題,就絕大多數來說,他們是靠黨的政策,靠自己的聰明才智和勤奮努力得來的。因而他們的財富得來是光明磊落地。他們將自己得來的財富,給國家交完稅後,如何支配,完全是他們自己的事,別人有什麽權力,說三道四,評頭論足。

         二是,道德缺失。自已不做善事,還嫌別人救人。大家都不做善事,也顯不出自己比別人差。這是我想起前段,重慶三個大學生救人,被溺水身亡。本來這是一件值得讚揚的高尚品德,而有些人認為,這是三個’’傻瓜’’,太不值得。現在有些人既仇富,又卑視弱勢群體。碰到’’慈善’’捐助,躲的遠遠的。不得己時,掏出幾個硬幣,應付一下,心底裏一百個不願意。

         三是,缺乏社會責任感。鄧小平先生曾說,允許一部人先富起來,帶動更多的人富裕起來,最後達到共同富裕的目地。有些人卻不這樣想,一旦發跡,就揮霍無度。據說有的人,一年光酒錢就是幾十萬,更不要說其他方麵的奢侈花費了。今日有酒今日醉,別管他人喝涼水。濟貧救助,是政府的事,與我有何相幹!

         四是,理想淡化。一切向’’’’ 看的社會風氣,把人的目光,隻局限於眼前利益。隻關心自己,不關心他人。六十年代學雷鋒,做好事,助人為樂的社會風氣,被金錢至上,追求’’富餘’’所代替。所以’’私欲’’成了指導人們行為的準則。

 

                                                                                          20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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