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同國內的母親通話時,老媽提到家裏正在大清除。許多沒用了的東西都送的送,賣的賣,扔的扔,但我們小時的那架早已不用了的縫紉機還留著。老媽說:那縫紉機也有人要買,出50元(人們幣)。但因為上麵的平台可以堆放東西,所以沒賣。這又勾起我兒時的回憶。
而今天(9月10日)又是一個特別的日子。因為在1846年9月10日,美國專利局正式批準授予美國發明家Elias Howe 縫紉機專利。雖然在此之前,其他許多人都獲得過不同的縫紉機專利(如:英國的Thomas Saint,奧地利的Josef Madersperger, 法國的Barthélemy Thimonnier, 以及美國的Walter Hunt),但Howe的發明以及後來另一美國工程師Singer的大規模生產,將家用縫紉機推向了千家萬戶。Singer(“勝家”)也成了世界縫紉機的領導品牌。
縱觀全世界所有的發達國家(地區)或正在興起的國家,幾乎都與縫紉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無論是早年的英國,美國,或是後起的日本,香港,台灣,韓國,還是今天的中國,無一不是在初始階段靠著縫紉機創造了資本的原始積累。
我們許多來自大陸的朋友,小時候可能每家都會有一台縫紉機。在那時,這可是我們家中的一個寶貴物質財富,是“三轉一響”(自行車,手表,縫紉機,收音機)的“四大件”之一。在文革中直至80年代中,縫紉機都是要憑票供應的。有些地方需有“縫紉機票”,另有些地方則要“工業卷”。那時國產的牌子主要是:“飛躍”,“蝴蝶”,“標準” 等等。那時還沒有什麽進口的牌子,除非你是在解放前祖傳下來的。
記得家裏買的縫紉機是上海生產的“蝴蝶”牌。平時不用時,機頭是收到下麵的盒子裏的,上麵的木板蓋子一蓋,縫紉機架子上的平麵就可以當成桌麵用了。
用縫紉機時,打開木板蓋子, 拿出縫紉機機頭,再將連接機頭和下麵腳踏板的大轉輪的皮帶裝到大轉輪上,這樣當腳踩踏板時,旋轉的大輪就可以通過皮帶帶動上麵的機頭了。不過,如果踩腳踏板時不小心將輪子轉反了,線就會崩斷。熟練的人可以不用手啟動縫紉機機頭上的小輪子,直接用腳就可以踏對方向。我則每次都要用手轉一下。
我很喜歡玩縫紉機,喜歡拆開縫紉機的零部件,清理,上機油。也喜歡穿線。穿線要穿上線和底線。穿上線就是將普通的線軸放進一根立柱,之後將線按照規定的走向繞來繞去,最後送進針眼。而穿底線則是將一個縫紉機特用的小線軸放進一個梭子裏,將線按規定拉出,再套進機器的底部。之後,用手轉動縫紉機的小飛輪,靠縫紉機的針和上線將下線拉出。在一般情況下,我的工作基本就到此結束了。當然,我也會使用縫紉機,但那都是紮個抹布之類的“粗活”。當小線軸裏的底線用光後,還要靠縫紉機來繞線。
現在我知道,這利用上線,底線將布縫合的工藝叫“鎖縫”(lock stitch),是由美國人Walter Hunt發明的。但他沒有申請專利,而且半途而廢,所以最後是Elias Howe 拿到了這項專利。本來縫紉機是手搖的,後來Isaac Singer發明了用腳踏來驅動縫紉機。但Singer在還沒有申請專利時,就開始大量生產使用這種技術,結果專利申請無效。Howe 和 Singer 之間打了一場專利官司,最後Singer 失敗。但是,最後Singer 答應付給Howe 每台機器 $1.15的專利費,結果兩人死前都早已是千萬的富翁。在當時,這可相當於今天的Billionaire。
那時沒什麽玩具,所以觀察縫紉機的工作原理就成了我的娛樂之一。無疑這也對我後來學習中學物理時幫助很大,尤其是學習力臂,力矩,齒輪,滑輪,轉速等時,感性認識很強。
那時國人很少買現成的服裝,大多是用布票購買幾尺新布料,然後自做或請人做。縫紉機的另一用處就是“打補丁”,將破了洞的衣褲用布頭補上。那個時代提倡“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的雷鋒精神,所以我小時的衣服很少不帶補丁。那時大家都差不多,所以每當我有了沒補丁的新衣服時,反倒感到渾身不自在。
直到上大學後,我才不再穿有補丁的衣服了。我父母家裏的縫紉機也最終完成了它的曆史使命,成了一件不丟占地方,棄之又舍不得的“擺設”了。
網:腳踏式縫紉機 (網上抓來的)
圖:縫紉機票(網上抓來的)
圖:美國人Walter Hunt發明的“鎖縫”(lock stitch)工藝,成了後來縫紉機的工作原理
看來貓小黑是個德、智、體、質全麵發展的好小孩!
看來許多人都研究過縫紉機的線怎麽穿的,真不容易,所以人家拿專利、賺大錢太應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