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舞者》(Mao's Last Dancer)是根據一位1979年中國第一批留學美國學芭蕾,之後又滯留不歸,並驚動中美兩國最高官員的原中國芭蕾舞男演員李存信的同名自傳改編而成的2009年澳大利亞電影,由布魯斯·貝爾斯福德(Bruce Beresford)執導。電影中的李存信由現任英國伯明翰皇家芭蕾舞團首席主要演員曹馳扮演,李存信的母親由陳衝扮演。因為我認識李存信的同學,也知道了一些“內幕”,這將在文章後麵提到。
劇情(如果你還沒看過電影並不想知道劇情的話,請跳到最後的花絮):
李存信於1961年出生在貧窮的山東青島農村。他是家中7兄弟中的老6。在他11歲時,由江青為名譽校長的北京“五七藝校”(北京舞蹈學院)需要培養“根紅苗正”的下一代舞蹈演員演出“革命樣板戲”,他們在全國範圍內對小學生進行“海選”。機緣的巧合李存信被選中,光榮地去北京學習芭蕾舞,一切費用由國家承擔。在北京,他的身體本不是很理想,但他遇到了好老師,加上他的刻苦努力,終於成為一名出色的學員。
1976年毛澤東逝世,一個月後江青被捕。鄧小平開始了改革開放的行動。這時,西歐、美國的芭蕾舞團也開始了對中國的文化藝術交流活動。
1979年中美建交後,美國休斯頓芭蕾舞團的藝術總監Ben Stevenson來到了北京,對北京舞蹈學院的學員們授課。之後他選中了李存信作為第一批公派藝術留學生到了美國休斯頓學習芭蕾舞(戶人注:其實還有一位留學生叫張衛強,但電影裏故意忽略了)。
這期間,美國與中國之間無論是在經濟上還是在藝術上的巨大反差對18-19歲的李存信影響極大。他也愛上一位美國姑娘。
1981年,就在他們學成準備按規定回國的前三天,李存信選擇秘密結婚,留在美國。他的行為讓Ben Stevenson很生氣和為難,因為他不想讓李存信事件影響到他今後的對華交流。於是李存信決定與他的妻子以及律師Charles Foster一同親自去中國駐休斯頓總領館解釋。就在總領事的百般勸說無效的情況下,休斯頓總領館裏的人員用強製手段扣押了李存信。但李存信的律師也馬上通知了當地媒體和FBI,讓他們將休斯頓總領館團團圍住21小時。
這一“叛逃”事件驚動了來自TEXAS的美國副總統(老)布什。他曾是美國駐華聯絡處主任(沒有建交時的“大使”),同時也是休斯頓芭蕾舞團的董事會名譽董事。老布什親自向鄧小平求情,最後老鄧很“爽快”地發話放人(“尊重本人意願”),這樣李存信才留在了美國,成了休斯頓芭蕾舞團的主要演員。不過條件是李存信再也不能返回中國。
後來李存信的第一任婚姻失敗,他又與他的澳大利亞女搭檔結為夫妻。這期間,他還在紐約的林肯藝術中心演出。
幾年後,中國也更為開放,政府也將李存信的父母放出,與李存信在休斯頓團圓,第一次自看到了自己兒子的成功演出。
中國政府也開始歡迎他回國探親。影片結束時,李存信帶著他的澳大利亞妻子回到了自己的農村老家,在農村的大場上為家鄉的親人演出了一段芭蕾舞。。。
劇照:李存信(曹馳扮演)與第一任美國太太
劇照:李存信(曹馳扮演)與第二任澳洲太太(他的女搭檔)
觀後:
如果我們拋去政治和感情因素的話,我認為這部片子裏的故事和舞蹈還是非常感人的。但是我們又不能不考慮到政治和感情因素。
從感情上講,我不喜歡李存信的為人自私。我可以理解他為了愛情、為了藝術而選擇自己的去留,但我認為中國沒有虧待過他一天,他沒有必要為了留美而對中國攻擊。電影裏反映他在1979年來美時,胸前還戴著毛澤東像章。我可以理解為這是澳大利亞導演為了給西方人看而故意臉譜化、公式化的結果,但來自中國大陸的人都應該知道,毛澤東像章自林彪事件後就不再戴了,更何況是毛澤東早在1976年就去世了,鄧小平上台後早就把毛澤東的畫像全摘了。電影裏他說他不想回國的原因之一是不想再回去跳“樣板戲”,其實他出國前“樣板戲”就已經因為江青的倒台而停了。再者,電影裏反映他常在夢裏夢見家人因他“叛逃”而被拉去槍斃,這當然隻是噩夢,連他自己都知道中國還從來沒有槍斃過“叛逃者”家屬。不過這一切對他來說並不重要,他為了自己可以不顧全家。我不喜歡這樣的自私者。
從藝術上看,電影中的曹馳舞功一流,但表演一般,他的麵部表情很僵硬。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李存信本人就是這樣。有人說,是曹馳把李存信演得美化了。不過我看過李存信本人的錄像,舞技也一樣棒。至少在他那個時代,他肯定是全國最優秀的男演員之一,否則也不會被公派出國。
真照:李存信一家(澳大利亞)
花絮:
我認識本片男主人公李存信當年在北京藝校的同學,也知道了一些內幕:
1)當年“五七藝校”是文革中由江青建的。她曾是榮譽校長,後稱北京舞蹈學院。
2)1979年時第一批來美國留學學芭蕾舞的有李存信和張衛強兩人。兩年後(或18月後),當他們歸期到的前3天,李存信宣布留美(有了美國妻子),張衛強則按時回國。
3)張衛強因為按時回國,與李存信這個當時的“反麵教材”成了鮮明對比,所以回國後國內馬上重點培養,據說還分了三室一廳! 他在國內獨挑大梁幾年,曆任北京舞蹈學院芭蕾舞團、中央芭蕾舞團演員,中國舞協第五屆理事。曾擔任舞劇《天鵝湖》、《堂·吉訶德》、《舞姬》、《魚美人》男主角。
4)張衛強於1982年參加美國傑克遜第二屆國際芭蕾舞比賽並進入決賽的時候,來自上海芭蕾舞團的另一個參賽選手林建偉也在美國“失蹤”!不過這次領導沒再提前招回,他終於獲得了比賽銅牌獎(李存信獲得銀牌,上芭的汪齊鳳獲得裁判獎)。1984年張衛強獲日本大阪第四屆國際芭蕾舞比賽二等獎,1985年獲蘇聯莫斯科第五屆國際芭蕾舞比賽三等獎。
5) 林建偉是汪齊鳳的長年搭檔,他倆在1980年的日本大阪第三屆國際芭蕾舞比賽中獲得雙人舞第14名,為中國取得了第一塊國際芭蕾舞比賽的獎牌。他倆的事跡曾在一部1981年的紀錄片《莫讓年華付水流》中被宣傳。在1982年比賽參加美國傑克遜第二屆國際芭蕾舞比賽中由於林建偉中途宣布政治避難,汪齊鳳自己獨舞,獲得了裁判獎。
6) 由於李存信事件,使得休斯頓芭蕾舞團與中國之間的交流一度中斷,也斷了中國繼續向外派芭蕾舞學生4-5年,所以很多當年芭蕾舞學校的學生們都討厭李存信影響了他們的機會。後來在國際賽事上李存信遇到他當年的同學們時,大家都不理他。李存信的回憶錄裏表示自己感到很委屈。
7)到了大約85-86年左右,由榮毅仁的侄女親自向中央打保票,中央芭蕾舞團才開始派全體團員在歐美巡回演出。據說榮毅仁的侄女的保票是:如果有任何團員敢跳隊不歸,她將用家族的資產不惜任何代價將此人送回國內。所有團員的護照在一過海關後就全被收走。所以這批人跑遍世界,還真沒人逃走。
8)後來到了80年代末,出國風氣盛行,中國芭蕾舞方麵的年輕人材大批流到國外,很多都到了美國。即使如此,他們許多人還是不喜歡李存信。
9)在國內風光後,張衛強也於1992年再次申請出國,移民加拿大,成了加拿大皇家芭蕾舞團的台柱11年。
10)電影裏李存信的扮演是曹馳,他是英國伯明翰皇家芭蕾舞團首席主要演員。他父親就是李存信這一大批人的老師。
11)亞特蘭大芭蕾舞團的原男主角是華人藝術家魏東升。他比李存信小一屆(但小好幾歲),也曾留學加拿大學芭蕾。他回國跳過幾年後再出來,來到亞特蘭大,也成了台柱子十幾年。
12)據資料顯示,現在大約有160多原中央芭蕾舞團的人在國外,大多數在美國。
13)李存信的同名自傳曾獲得澳大利亞最佳書籍獎。據說李存信的大女兒天生耳聾。2009年李存信獲得了澳大利亞“年度模範父親”(Father of the Year)的榮譽稱號。
14) 我在80年代時在德國的西柏林還遇到過陳衝,並帶她去東柏林遊玩。後來回國探親時還給她在上海的媽帶去一些她的照片。當時她還在美國讀書。
你在哪裏看出“此文博主和你一樣,不分是非黑白,為暴政背書”?不喜歡李存信的為人就是在為暴政背書?相信你的邏輯還不至於如此。
我雖然不喜歡李存信的為人,但我還是寫了我所知道的有關他的有關事實,包括對他的藝術上的讚揚和他獲獎的事,也寫了我所知道的其他芭蕾舞演員的事。這就是不以個人的喜好而有意誇大或隱瞞。希望你也能做到。
你也講起合同來了.看來你還不知道合同的有效性是必須實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的.中共掌握政權實質是對八億人民的綁架.所以,中共和老百姓之間的合同是無效的.
我本不想理你的謬論.剛好今天看到一篇關於沈元的文章,所以看了你的言論有點來氣.沈元是五十年代天才青年曆史學家.大概是鳴放時說了兩句實話,劃為右派.文革開始後,他偽裝成黑人闖非洲某使館想逃亡,被抓住,70年槍斃了.
你可以想象一下他闖使館時的心情,他是多想 CANCEL 和中共的合同呀!
此文博主和你一樣,不分是非黑白,為暴政背書。
我相信李存信逃美不是為了錢。就是為了錢,又怎樣?中共多虧待人民呀?你想想數以百萬計逃港的人,多少人死於非命?我有一個表叔就死於深圳河。
人說話,多少得講點良心。
那些拿“160多原中央芭蕾舞團的人在國外,大多數在美國”說事的人請不要忘記,這些原中央芭蕾舞團的人大都已經在國內跳過多年,許多都是年齡大了出來的,包括張衛強,出來時也30左右了。他們都為中國人民做出了他們的義務和貢獻,之後選擇出國延續他們的藝術生涯。他們問之無愧。
可能作者沒有留意,影片中有一個情節,李存信剛到學校時,因為身材條件不算出色,有的老師對他不假辭色,甚至李存信有打退堂鼓。是陳老師一直鼓勵關懷,讓他有信心堅持下來,並加倍刻苦訓練,終於成為尖子學生。可以說陳老師對李存信的成才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影片中表現,後來有一天陳老師突然被公安帶走了,好象是反革命(或者是對江青的文藝路線有意見)。在那個年代,很多人因為言論和觀點與黨中央不符合而被投入監獄,甚至槍斃,而且是張貼大布告,讓全體人們都知道。我自己很小的時候就看過這樣的布告。
遇羅克,就是因為批評"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的血統論,還有其他政策而被槍斃。共產黨員張誌新也是因為有與中央不同的言論而被槍斃,臨刑前甚至把她的喉管割開,怕她呼喊"反動"口號。
文藝界人士被整死,被投放監獄多年的有很多,比如說中國最有名的演員趙丹,金山,上官雲珠(慘死);最有名的導演鄭君裏(慘死),孫維世(周恩來的幹女兒,慘死);老舍,矛盾,巴金,曹禹等。因為黨禁止研究文革曆史,禁止設立文革博物館,後來的中國人可能都不知道文革曆史,中華民族和中國文化的浩劫,就象很多日本人不知道南京大屠殺。
溫故而知新。忘記,就是對曆史的背叛!
1、讚成個人至上。認為為實現個人利益,即便極端行為或者可能損害他人的行為也是可以包容的(讚成者不一定自己會那樣做但是包容);
2、反對個人至上。認為行事為人不該隻顧個人利益應該考慮他人感受,俺同意這種觀點,雖然咱辦事兒也有沒估計他人的時候。
看來你年齡太小,不能想象30年前的中國是什麽樣。那時候,哪裏有合同啊!什麽都是領導說了算,黨說了算。讓你走,你水平再差也沒有問題。不讓你走,你根本無法自由行動。
李存信就是第一個敢於吃螃蟹的人,後來的人們應該感謝他。
第一個總是顯得"另類",說他自私也好,背叛也罷,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下,李存信想留在美國,別無選擇。任何人,包括你我他,在那種條件下,也會做同樣選擇,除非不敢。
就象與李存信一起出國的張衛強,"熱愛祖國,毅然回國",但是,過了幾年,還不是又費勁的移民北美?
如果30年前的中國,象現在這樣開放,李存信根本就不需要"背叛",而且肯定有很多芭蕾舞團搶著要他。所以,李存信的"叛逃",是1980年中國政策的結果,至少是主要因素。對李存信本人,還是不必苛求吧。
到底是人民養了政府還是政府養了人民?這是個大是大非的問題。
""攻擊中國"也算一條罪名?當年全體共產黨員不都在集體攻擊中國,還使用暴力推翻中國政府。"
一針見血!
1、Ben的損失Bush同誌還不會補償嗎?
2、李和前妻的關係如何隻有他們自己知道。至少逃跑是他們兩人的共同決定。
3、俺若是他的父母,會堅決支持他逃跑,尤其在30年前兩國的對比那樣鮮明。
不喜歡他是因為他把自己滯留美國找了一個高尚的理由: 愛情。 他申請避難時, 他和他的美國妻子剛剛認識三個月。 在他成功滯留美國之後不到一年, 他的婚姻就破裂了。
美國也有好幾個古巴出來的芭蕾舞演員,尚未聽到他們攻擊祖國來給自己做宣傳。
出國不歸就不歸了,不管他找了什麽樣的理由,都無意去評價他什麽。非常反感的是,他所以能在國外生存的一切技能都是國家無償的培養而有的,不要你說謝吧,但也用不著再來攻擊吧,更用不著來往自己臉上貼金吧?
他那第一個妻子,當時看他們結婚時, 就知道長不了,是利用別人的。果不然。
不關他的舞技如何,人品實在太不為人齒。
1、李的逃跑直接給Ben帶來了很大麻煩,這點他很清楚,但他隻考慮自己。
2、李與第一任美國妻子的婚姻很可疑,很功利。一個英語和愛說不太好的青年說他愛上了這個美國姑娘,很難讓人相信。畢竟愛需要語言來溝通。
3、李逃跑後他在國內的家人會有潛在的麻煩,他根本不顧及。
這幾條足以說明李是一個很自私的人。
跑就跑了,但別為自己臉上貼金。
合同是關鍵,而不是哪國的問題。美國人其實是最強調合同的,合同是一切商業活動的基石。即使在美國公司,老板送你去深造,也要簽保證回來工作五年這樣的合同。李存信出國的衣食住行和學習費用都是中國給的,他拒絕回國實質上撕毀合同。他的老師不高興是有道理的,因為這樣一來把規矩給壞了。
還有一點,改革開放以後很多學校都開始請外教了,短期訪問交流就更多了,李即使變了美國公民身份,真的願意回來,我想也不是不可能。“條件是李存信再也不能返回中國”——這點至少讓我可疑,因為明明是李存信不想回來,假如政府這樣一說,豈不是幫他正了名?
當然不可否認,憑李的才華,即使家裏沒錢也應該可以靠獎學金留學。中國自己閉關鎖國,使人家很容易奪取道德製高點,所以也不能全怪別人。
什麽背叛可言。追求自由是天賦的權力。
鞭笞偉光正的專政自私自利剝奪民眾的思想言論自由不叫攻擊中國,而是愛護中國。
I know Li now as a very successful and very rich man even in western standards. I doubt what he had done to assist his own motherland, who did not treat him unfairly in any sense. If he had not done much to help her, at least he needn't stab her any more for his personal wealth and fame in western countries. No one in the world gains real RESPECT by rubbishing his/her own motherland.
走前確實簽過字,但這就象被別人綁架,簽了字說出去溜達溜達一定回來。結果你逃跑了,還用內疚嗎?是的,這樣做讓以後的人更難逃跑,但總比一個都跑不掉強吧?
怎莫能同豬評論哪,
這部影片我沒看,我猜想電影裏或許沒有李攻擊中國的證據。但是我確實讀過XX功辦的大X元時報,裏麵刊登了多篇吹捧他的文章,從文章看,他確有攻擊中國的言行。按照這幾篇文章的介紹,感覺李存信目前大概已經入了他們的3退黨了。
李為了自己的追求不擇手段留在美國,可以理解。但絕不值得讚美。如果被用來醜化中國 (電影有這點嫌疑),可就有些卑鄙了。
電影倒可以一看。
牛皮是可以吹滴,但吹破天就不好了。
李的行為自私。但他有運氣,賭贏了。
證據?影片裏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