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同往常一樣乘地鐵回家。我坐到了靠門口的空位。在我前麵的一個橫向的座位上,坐著一位漂亮的美國白人女孩,與我的座椅形成了一個90°度角的“L-字”型。她背著書包,帶著一件小行李,一看就是剛下飛機,從機場方向過來的。車上的乘客大都在幾個大站下車了,所以車裏很空。
這時,她的手機響了。“我現在還在。。。?等一下!” “我們到哪了?”她側過頭來問我。“我們剛過XX站。”, 我說。
一會,她的聲音突然提高幾分貝:“我都告訴過你了,我們都分手了!。。。你看著辦吧!” 啪,手機合上。不用問,我們都猜得到大概是怎麽一回事。
“對不起!我平時可不是這樣。”她轉向我這個陌生人解釋到。“沒關係! 這不妨礙我”,我回答道。我順便問她去哪裏,原來同我一樣,要坐到終點。
這時,我們就開始聊天。原來,她今年24歲(我當然不會問別人年齡,是她自己主動講的),來自美國中北部的Ohio州,大學學的是商學,現在美國的一家著名時裝公司Abercrombie & Fitch做市場,去年9月才調來亞特蘭大。平時她很少乘地鐵, 這次她是回父母家探親回來。剛才電話裏的人是她以前的男朋友,兩人去年就分手了,之後從未再見麵。這次她因為別的朋友都不在,所以請他到地鐵站接她回她的住處。
“你們為何分手呢?”, 我也開始好奇了。“哦,那可說來話長了,我現在不想講。” 她回答說。原來,他26歲,他們來自同一地方,上同一所高中,就是美國人所說的High school sweetheart。她接著說:“我們分手都半年多了!這是我們分手後頭次見麵,我還真有點緊張。” 我安慰她,沒事的,不就是接站嘛!
地鐵還有一段路要走。於是我們開始聊天。我問了她有關Abercrombie的情況,因為我知道,在美國青少女中,這個牌子幾乎人人都要有。她向我講了許多公司的情況,從服裝設計,定型,生產,到市場定位,價格等等。學到了不少東西。她還推薦了一種歐洲Jeans牌子,說價格很貴,但現在最流行,等等。
以前在上課學習時我就知道,美國在流行時裝上是落後於歐洲的,而日本卻是最趕時髦的。例如,像西班牙的 ZARA 這種牌子在美國之外都算流行的,但在美國卻幾乎無人知曉。在我認識的老美、老中裏,甚至很少有人聽過這個牌子。也不奇怪,在大多數美國地區都沒有這種牌子的專賣店。亞特蘭大也隻有兩家ZARA店。
車到站了。可能是我們聊得投機吧,女孩給了我她的電話號碼。下車後,我們握手告別。
當我們隨著人群一起走出站台時,她左右巡視,終於找到他開的停在車場裏的一輛敞篷“古董”車(但不是很貴的那種,而是人工改製的)。我看她上了車,兩人沒有任何肢體表示,車就加速開走了。